【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

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要職責任務是:

【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制定社區建設計劃和社區管理制度,並提交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審議,辦理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三、調解民間糾紛。

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組織評選安全文明小區、安全文明樓院等工作。

五、協助區政府、街道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六、與業主委員會、轄區單位等加強溝通和聯繫。組織、協調社區成員開展便民利民服務,組織志願者服務隊伍,爲社區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和社會困難戶等特殊羣體提供義務服務和低償服務,抓好社區衛生、社區環境、社區治安、社區教育、社區文化等社區工作,實現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確定的各項目標。

七、向區政府、街道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八、定期向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