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績效合同是公司管理的基礎,但是有很多的公司都會忽略績效合同的內容。下面是本站小編爲你精心推薦的績效合同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績效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績效合同的內容

1.受約人信息。即被考評對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員工的姓名、職位、所在部門等。

2.發約人信息。發約人常常是由被考評員工的上一級正職(或正職授權的副職)擔任。

3.合同期限。規定了績效合同生效到截止時間,一般而言爲一個績效管理週期。

4.計劃內容。主要是績效指標、考評權重、考評標準等,用於衡量被考評員工的重要工作成果,是績效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

5.考評意見。在績效考評完成之後,由發約人根據受約人的實際表現填寫,用於分析績效完成的亮點與不足,以達到績效提升和改進的目的。

6.簽字確認。績效合同需要由發約人和受約人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生效,因此績效合同的最後部分要留出相應的空間,以供簽字使用。

  什麼是績效合同

績效合同是指,正式合同以外的附加合同,也有與正式合同一道簽署的。其內容大致是,在完成正式合同的相關指標後,依據完成的優劣,實行獎勵的一種方式。如:在正式合同中規定,完成的'利潤率要達到10%,多餘部分在績效合同中體現。在績效合同中規定,利潤率高於10%的,高出部分由執行人提取XX%作爲績效獎金,獎勵給執行人。

  績效考覈制度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覈,簡稱考覈,目的在於通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覈,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爲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覈原則。

1、考績不是爲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覈項目及其事實爲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爲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爲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覈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覈期任職,但考覈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覈分爲試用考覈、平時考覈、年終考覈三種。

(一)考覈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覈,由試用部門主管考覈。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爲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覈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覈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覈人員應督導被考覈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覈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覈,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覈的參考。

(三)年終考覈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覈1次。

2、考覈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覈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覈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覈年度爲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覈標準

(一)人事考覈的種類。

人事考覈可以分爲兩種:

1、能力考覈,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覈,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覈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覈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註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覈可以省掉。

5、爲了使人事考覈公平合理的進行,考覈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覈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覈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覈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覈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覈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覈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覈結果的運用。

爲了把考覈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覈的結果作爲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覈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覈的評語,作爲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覈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覈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爲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覈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覈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覈的結果,以及考覈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覈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覈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覈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覈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覈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覈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覈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覈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覈者資格之後,必須經過考覈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覈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覈規定;

3、理解考覈內容與項目;

4、統一考覈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覈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