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檢驗職責及考覈制度

一、職責:

2檢驗職責及考覈制度

負責及時對本班生產及完工產品的硬度、層深、金相組織、徑跳、外觀以及其它要求檢測的項目進行檢測。並填寫好檢驗記錄、流轉卡、檢驗報告單。下班時做好交接-班工作以及場地的清潔、整理、按計劃對檢測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校驗。

二、考覈:

1、檢測後的`產品,未出廠時發現判斷不準確、錯判、漏檢、處以責任人每人20元 /批(爐)罰款。

2、檢測後的合格品出廠後被客戶發現判斷不準確、錯判,未退貨處以責任人每人 30元/次罰款;造成退貨,處以責任人每人50元/次;造成質量事故,處以責任人經濟損失10%的罰款,工資的20%封頂。

3、弄虛作假,產品未經檢測就將檢測結果填出,處以責任人100元/批(爐)罰款。造成質量事故,處以責任人經濟損失10%罰款,工資的20%封頂。

4、未作好檢驗記錄,試樣編號和記錄不一致。記錄填寫不完整,填寫的記錄無追溯性、流轉卡錯填、漏填、處以責任人10元/次罰款。

5、檢驗下班時,未進行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楚或當班完工產品未檢查,處以責任人10元/批(爐)罰款。未檢測的產品,下一班檢驗未及時檢驗,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責任人50元/批(爐)。

6、不服從分配,不配合生產(急件產品及時配合,中間工序及時檢查,不能影響下一道工序),每次處以責任人罰款30-5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者加重罰款。

8、檢驗未按規定的項目、數量、檢測要求進行檢測,處以責任人10元/次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責任人經濟損失10%的罰款,工資的20%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