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工作例會制度

爲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規範管理,特制訂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學院工作例會制度

一、學校領導班子每星期二上午召開學校安全會議,週一下午班會時間班主任落實安全會議精神。每週二次碰頭會,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學校安全例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請學校重點部位負責人蔘加,也可擴大到全體教職工。

三、安全例會的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安全會議精神;聽取學校各部門安全工作彙報;分析學校安全形勢;安排部署近期學校安全工作;聽取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其他由學校安全例會解決的問題。

四、安全例會要做到會議時間、會議內容、參加人員“三落實”,會議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其他由學校安全例會解決的問題。

五、安全例會不能流於形式,要切實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會議研究的有關事項要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貫徹落實。

六、安全例會要明確專人做好會議記錄並存入學校安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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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

學院工作例會制度 [篇2]

一、各項例會安排

1、黨支部工作例會制度

每月組織一次黨員民主生活會。由院黨委書記主持,所有黨員參加。按黨章和黨內有關文件規定做好黨務工作,完成上級黨委交給的各項任務。組織黨員貫徹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文件精神,對黨員進行黨性、黨的紀律、黨的義務和權利教育,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黨內外幹部和羣衆,努力完成學校所擔負的各項任務。

2、院行政會議工作制度

每週五13:00召開。由院長主持,辦公室主任、學工辦主任、院副書記參加。會議的主要內容:總結佈置階段工作計劃;進行某項工作的專題研究;討論通過一些重大事項;聽取專題彙報或階段彙報;傳達討論上級有關教育、教學、學生管理工作的指示等。

3、院教研室主任會議

每週五14:00召開,由副院長主持、院長、辦公室主任、學工辦主任、教研室主任參加,總結上一週工作、佈置下週工作、提出問題、共同研究解決方案。

4、全院教師工作例會制度

每週一12:10召開,由院長主持、全院人員參加。傳達上級工作指示,下階段各部門工作重點。安排下階段主要工作。

5、導員工作例會制度

每週一15:00召開導員工作會議。由學工辦主任主持,院長、辦公室主任、副院長、所有導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其他部門人員參加,總結前階段的學生工作,安排下階段主要工作任務。

6、教研組組長例會及教研組教研活動制度

教研組長例會,每週一次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召開。研究教研組工作,分析課堂教學

情況、學生學習情況、學習狀態,交流教學方法、教學經驗,研究科研課題,安排下階段教研室工作。

7、班會

各班級每月召開一次班會,由導員主持。主要解決班級出現的各種問題。

8、安全會議制度

每月14、28日由院長主持召開。全院所有任課教師、導員參加,上報各種安全隱患問題。

二、會議要求

1、會議要有明確目標,切實解決問題。

2、在會上研究的問題,在未向下傳達前,嚴守會議祕密。

3、參加會議的人員要做到按時、守紀、認真,關閉手機,自覺遵守會議紀律,不做與會議無關之事。

4、各項例會設定會議記錄員一名,記錄會議內容,報至辦公室主任。參會人員作記錄。要求掌握會議精神,貫徹會議決定。

三、會議考勤

各項會議設定考勤員、認真考勤,考勤報送辦公室備案。

1、 因公事不能到會的人員,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經主持人同意後按公假處理。

2、 因病、因事不能到會,要提前書面向主持人請假,未請假或未經主持人准假而不到會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3、 以上會議由會議記錄人做好考勤記錄,礦工、遲到及各種假的處理按學校教職工請假制度條款執行。

學院工作例會制度 [篇3]

爲提高教學工作效度,加強教學管理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建設,構建有效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目標的如期實現,學校特制定“一月一大會,兩週一小會”的。

“一月一大會”是指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主持,教務處協助,每月召開一次的學校教學工作例會。與會人員爲教務處正、副主任、各專業部部長。

學校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議題大致爲:1、總結本月教學情況;2、部署下個月教學工作;3、協調、處理教學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4、研討新教法。

教務處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其他與會人員按議題要求擬定好發言提綱。例會要求做到中心議題突出、會議時間短、效率高。會議研討交流的情況將作爲考覈各專業部教學工作業績的主要材料之一。

“兩週一小會”是指各專業部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每兩週召開一次所在專業部教師會議。

專業部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大致爲:1、檢查和測評教師教學工作,交流教學經驗;2、探索教學及其管理的有效方法;3、學習、研討學校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文件;4、公佈教學、教研等業務活動情況。

各專業部可結合自己的實際,圍繞以上內容自行確定每次例會的

中心議題。會議由專業部部長主持,並做好會議記錄,教務處要定期抽查、點評有關會議材料。全體教師要認真參加會議,積極研討,參會情況將作爲考覈教師教學工作的主要依據之一。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