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例會會議制度(精選10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監理例會會議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精選10篇)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1

爲了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統籌協調本項目的全面工作,快速通報工作指令,確保本項目各項工程的順利實施,特定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會議時間地點:

與每週四下午三點整在建設單位二樓會議室召開。

二、參加人:

監理單位經理、監理工程師,各施工單位授權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裝主管、安全文明主管。

三、資格:

參加會議的項目負責人要有施工單位以書面形式並加蓋公章的正式委託書,並要有負責參加會議的第一順序人和第二順序人,而且第一順序人必須爲項目負責人。委託書中要明確聲明受委託的會議參加人,在會議中的發言、承諾、簽字都代表公司行爲,且具法律效應。

四、會議內容

1、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的原因;

2、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3、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4、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五、其它有關事宜。會議程序:

①與會施工單位人員要提前做好會議準備,工作計劃安排要以書面形式(用A4紙打印)並加蓋項目章提交監理部;

②發言要按照第四項中的1、2、3……進行;

③每個施工單位發言結束後,監理單位進行總結、部署。

六、會議制度:

1、會議原則上由施工單位第一順序人帶隊參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提前向監理單位經理請假,得到准假後由第二順序人帶隊參加。但第一順序人要向第二順序人進行會議準備內容的交底,第二順序人也能對工程現場情況有較詳盡的瞭解,如果第二順序人在會議上不能就工程進展如實彙報並反映問題,視爲缺席一次並按缺席處罰。每週的周例會第一順序人蔘加次數不得少於三次。

2、施工單位參加會議的受委託人發生變更,必須由施工單位再次進行正式的委任。

3、監理單位也必須確定會議的第一和第二召集人,第一召集人爲項目部總監,第二召集人由項目部總監委任。

4、參加會議的各方代表必須按時到達,如有緊急情況必須提前請假並要得到准許,否則遲到一次罰款25元,曠會一次罰款50元並要當天繳納,不能當天繳納由工程款中兩倍扣除。

5、會議中根據會議召集人的安排依次發言,矛盾和意見統一由會議召集人解決,當場解決不了的會後再議,不得爭論喧譁,否則視情節輕重處以五十至一千元的處罰。

6、會議中手機要至於無聲狀態,否則一次處罰五十元。發言用詞文明。

7、監理單位要安排專人記錄會議內容,並要有固定的表格,會後與會人員確認內容無誤簽字,形成具有法律效應的一手文字資料。

8、會議紀要監理單位要安排專人作爲工程管理的一手資料存檔管理。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2

1項目監理人員應堅持必要的監理會議制度,以確保與各方驚醒有效地溝通和協調,及時處理和解決相關的問題。

2監理過程中必要的會議:

(1)第一次工地會議。

(2)工地例會。

(3)專題工地會議。

(4)監理部內部工作會議等。

3第一次工地會議

(1)工程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

(2)承包單位項目經理及有關職能人員、分包單位主要負責人。

(3)項目中建立工程師及監理部全體監理人員。

4第一次工地會議內容

(1)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

(2)建設單位根據委託監理合同宣佈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3)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4)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5)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6)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以及工作程序要求。

(7)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週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8)項目監理部負責起草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各方會議代表應對會議紀要進行會籤。

5工地例會

根據第一次工地會議所確定的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主持召開工地例會,以及時除了和解決施工過程中各方提出的或出現的各種問題。

(1)檢查上次例會議定是想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的原因。

(2)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①進度計劃是否符合計劃週期的規定。

②總承包、分承包單位分別編制的各單項工程進度計劃之間是否相協調。

③施工順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藝的要求。

④勞動力、材料、構配件、設備及施工機具、水、電等生產要素供應計劃是否能確保證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供應是否均衡。

⑤對由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條件(資金、施工圖紙、施工場地、採購的物資等),承包單位在施工進度計劃中所提出的供應時間和數量是否明確、合理,是否有造成建設單位違約而導致工期延誤和費用索賠的可能。

(3)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①是否按照設計文件、施工規範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②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③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尤其是質檢人員是否到崗到位。

④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操作天劍是否滿足工藝操作要求,特種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⑤施工環境是否對工程質量產生不利影響。

⑥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質量缺陷。

(4)檢查工程量覈定及工程款支付情況。

①分析工程造價最易突破的部分以及最易發生費用索賠的原因和部位,制定出防範性對策。

②對發生的工程變更,是否經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的代表籤認。

③承包單位報送工程款支付申請時,其現場實際完成情況的計量是否準確,手續是否齊全。

(5)檢查工程安全狀況,正對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6)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①工程暫停及復工。

②費用索賠的處理。

③工期延期及工程延誤的處理。

(7)項目監理部負責其草會議紀要,並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籤。

6專題工地會議

(1)專題工地會議是爲解決事關過程中的`專門問題而召開的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的監理工程師主持。

(2)工程項目各主要參建單位均可向項目監理部書面提出召開專題工地會議。包括:主要議題、與會單位和人員、召開時間。經總監理工程師與有關單位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召開專題工地會議的書面通知,與會各方應認真做好會籤準備。

7項目監理部內部工作會議

(1)根據工程進展的需要,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組織和主持召開項目監理部內部會議。

(2)內部會議的主要內容:

①對監理目標進行分解,落實控制措施,確定實施負責人。

②進行分段監理工作小結,部署和安排下端重點監理工作實施計劃,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間

③協調項目監理部各專業的分工配合問題。

④對工程施工重大問題及工地例會將要討論的重大事項,統一認識,達成共識。

⑤其他需要研究和討論的問題。

(3)項目監理部應保持內部的記錄。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3

一、會議基本規定

1、監理例會每週召開一次,會議時間爲每週三下午1點30分;

2、召開的地點除特殊情況外均在現場會議室召開;

3、會議召開前一天施工單位必須向監理上報下週周進度計劃及本週週報,監理公司在例會召開前審覈完成並上報業主一份;

4、會議召開前施工單位必須佈置好會場,並架設好投影儀;

5、會議由總監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

二、會議參加人員

1、監理項目部全體人員;

2、施工總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項目技術總負責人(必要時可擴大到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總包單位勞務分包負責人;

3、與本項目部建設有關且與建設單位有合同關係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4、必要時各施工班組組長也得參加;

5、會議實行簽到記錄,不得代簽;

三、會議內容

1、會議開始後,首先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彙報一週來的工程施工計劃目標完成情況,對未完成目標項目做出客觀分析,制定合理的彌補措施,並確定未完成項目的完成時間;

2、施工單位彙報下週目標計劃情況彙報,並提出現場哪些地方需要業主協調的內容;

3、技術總負責人彙報本週發生的具體技術問題的處理情況,並對下週較爲複雜的節點做法提前進行現場討論,確定施工做法;

4、施工單位安全員對現場存在的安全情況及下週安全的具體管理動作及措施作出彙報;

5、監理項目部彙報上一週監理工作情況,對施工單位總體彙報做出客觀評述並提出具體要求;

6、監理單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出現的問題進行彙報,並對施工單位提出具體要求(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時間等);

7、業主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彙報做出客觀評述並提出要求;

8、業主對現場的施工情況作出客觀評價,並向監理、施工單位下達業主施工指令、質量要求標準、節點完成時間等內容;

9、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具體制約工程計劃目標完成存在的問題和需要業主協調解決的問題;

10、其他參加會議單位提出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需要協調的問題,現場進行討論,並最終將討論結果記入會議紀要;

11、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進行會議討論,業主拿出最後意見並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執行(此紀要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監理例會由監理項目部整理會議紀要,並於第二天下發各入會單位。

四、會議紀律

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全部參加,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向業主請假獲准後方可不參加,未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人按每人每次200處罰;

2、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人員按每人每次100元處罰;

3、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必須將手機調成振動或者關機,並不得大聲吵鬧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4、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服從主持人的指揮和安排;

5、對客觀真實的紀要,各單位負責人不得在會議欄上拒籤和拒收會議紀要。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4

一、經理辦公會議由經理主持召開,公司領導或各部門有關負責人蔘加;

二、經理辦公會的主要任務和內容:

公司領導及各部門交流工作情況,分析工作形勢,安排一個階段的工作;商討工作,作出決策;處理本公司及各監理項目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討論研究並決定本公司重要規章制度、各部門職責範圍、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人員需求等;研究決定本公司日常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項,以及經理認爲需要召開經理辦公會研究解決的問題;

三、經理辦公會議事規程:

(一)經理辦公會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並報經理確定。各部門需提交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的議題,應在會前二天以書面材料送公司辦公室;

(二)公司領導在職權範圍內可以解決的問題,各部門之間能夠自行協調解決的問題,一般不提交經理辦公會討論;

(三)凡需提交經理辦公會研究的議題,議題提交部門必須事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做好充分準備,爲會議提供準確、可靠的決策依據。對需要會議做出決定的問題,議題提交部門必須有明確、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四)參會人員不準私自錄音及整理會議記錄,不準隨意傳播和擴散領導同志的講話和會議決定的問題。會議精神需要傳達報道時,必須報經理批准;

四、公司辦公室負責經理辦公會的召集和組織工作,辦公室祕書作會議記錄並起草會議紀要;

五、會議決定的事項以會議紀要爲準。會議紀要爲正式文件,有關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紀要由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其他領導會籤。

六、辦公室要及時將會議決定的事項抄送有關單位和部門,並加強督查督辦工作,及時將落實情況向公司領導彙報;

七、經理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具體時間由辦公室在會前通知有關參會人員。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5

第一條、例會制度:

公司周例會採取例會長制度,由例會長主持會議,辦公室負責例會的組織和記錄,例會長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優秀員工代表擔任,各部門週報於每週六下午3點前發至辦公室負責人處,辦公室負責人根據例會日程安排,將收集的週報表傳到例會長處。

第二條、召開時間:

例會召開的時間爲每週一上午9:00——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第三條、參加人員:

全體員工。

第四條、會議內容:

1)部門經理及主管彙報上週工作完成情況,着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解決辦法。

2)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標提出下週工作計劃。

3)部門將工作的進展對與會人員進行彙報。

4)總經理作會議總結和指導、佈置工作。

部門會議

第五條、主持與記錄:

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召集,部門經理主持,由經理指定專人進行會議記錄。

第六條、召開時間:

根據部門需要召開,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安排。

第七條、參加人員:

部門需要參加人員,如有必要還可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列席會議。

第八條、會議內容:

1)、本部門遇到的問題

2)、需要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協調的問題

會議要求

第九條、所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第十條、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地召開例會。

第十一條、每一次例會須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記錄員負責保管。

第十二條、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十三條、對不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手機沒有調無聲振動狀態處罰:

A、無故不參加會議罰款2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

B、會議無故遲到、早退者罰款20元。

C、會議期間手機響者會議結束上臺表演一個節目。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6

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會議程序和管理,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研究落實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尋求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預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規範、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對各級管理者貫徹充分授權管理的指導思想,基於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採用誰主管誰擁有決策權、誰主管誰對過程管理的效果和結果負責、誰主管誰有權決定和處理所屬範圍內事務的管理思路和方法。

第三條與會人員應對會議的各自的表決意見及有關保密內容必須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的不問,不該看的的不看,並嚴格遵守執行會議的各項決定。

第四條會議按類別、內容不同由相關單位組織,並做好會議管理。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子公司所屬各分支部門。

第一章會議類別

第六條本制度所指的會議包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生產經營分析和協調會議、專題會議(指公司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工程建設管理、預算管理。)、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和接待會議等。

第二章會議的組織管理

第一節總經理辦公會

第七條總經理辦公會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的研究與決策。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分解落實公司年度計劃、討論確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和投融資計劃;對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分析、研究、決策,特別就安全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工作部署,明確採購、生產、銷售等關鍵環節的指導意見;討論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機構設置以及制度審議等。

第八條總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由公司董事長主持,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等經營和管理班子成員參加,參加會議的人員應積極發言、突出會議主題並明確表態。

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專題問題時,如有必要可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二節中層幹部會議

第十一條中層幹部會議是公司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等工作而適時召開的會議。月度、季度、年度經濟分析會議是其中一項重要會議。會議傳達、落實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決策、決定。通報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和發展情況,總結工作情況,表揚先進、批評落後,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激發中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鬥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二條召開中層幹部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參加人員原則上爲公司。

第十三條公司中層幹部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三節公司分析會

第十四條公司分析會是公司對月(季)度生產經營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問題、制定措施並解決問題的會議。會議聽取總公司及各子公司負責人及所屬部門有關上月工作彙報和總結,由會議主持人對此作出明確的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指出計劃完成較差或執行不力的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分析、研究和落實改進方案,明確提出並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十五條公司分析會原則上每月的召開,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六條召開公司分析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批准,總公司及各子公司分管生產和經營管理的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爲。

第十七條公司分析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和各子公司所屬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四節生產經營分析協調會議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分析會是公司逐項檢查本期制定的各項計劃完成情況和制度執行情況;分析生產各項指標、技術改造、市場動態、產品價格、客戶管理、原料輔料採購情況以及存在問題,通過分析比較,找出差距,落實整改,不斷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研究解決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研究落實採購、生產、銷售等有關工作方案;對總經理辦公會、公司分析會各項決議進行貫徹落實,特別就安全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具體部署,明確產品銷售、原輔料採購的具體方案;分析公司每週的生產成本、生產經營運行質量,提高生產運行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的會議。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分析會議原則上召開一次。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由公司分管生產經營的總經理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班子成員和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

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由公司生產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五節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專題會議是研究批准相關部門提出的生產、工藝、技改、質量、安全、預算項目的實施方案;分析、研究近期成本管理、設備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環境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明確並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的會議。

第二十三條公司有關生產、安全、經營、質量、安全、設備、技改、預算等方面的專題會議每月一次。

第二十四條專題會議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公司以及子公司分管的總經理主持,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蔘加。

第二十五條專題會議由總公司以及子公司所屬分管部門組織並承辦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辦公室協調安排會議室。

第二十六條專題會議結束後1個工作日內,由承辦部門將此方面的《專題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覈簽發後執行,同時報送上級組織備案。

第七節部門日常管理例會

第二十七條總公司以及子公司所有部門必須有效地召開各部門日常管理例會,並保證做到會議的質量達到公司規定的目的。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各部門的會議質量、會議時間、會議效果等進行過程抽查或評估。

第二十八條部門日常管理例會至少包括如下內容:傳達貫徹公司會議、文件及領導指

示精神;瞭解本部門及下屬本期工作完成情況,總結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制訂下期工作計劃,糾正不正確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行爲;利用切實可行的分析方法進行研究分析部門開展各項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定改進辦法,制訂有效的預防措施;分析部門員工提出的工作問題並討論研究相關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以恰當的形式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融洽成員之間的關係,營造團結進取的氛圍;安排專題培訓等。

第二十九條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則上一次,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必要時邀請分管領導參加。

第三十條公司所有部門必須保存完整的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始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

第三章會議的組織、管理和服務

第一節會議的組織

第三十一條會議的批准

(一)臨時召開的公司級內部小範圍會議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公司級大型會議須經董事長批准。

(二)本制度已列出的會議按照規定程序批准。

第三十二條涉及公司多個部門共同召開並有公司領導參加的會議,由會議主要牽頭部門與辦公室聯繫,備案會議情況;需辦公室協調安排的,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第三十三條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於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安排、會場佈置、會議設施準備、會議材料擬稿和發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像攝影、會議紀要等。

第三十四條會議通知

(一)會議需提前通知,一般會議應提前半個工作日以電話或其他方式(QQ羣)通知;大型會議需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通知。

(二)會議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內容和要求等。

第三十五條會議的準備

(一)做好會議通知。確保應到人員按時參會。

(二)做好會場的落實和安排。

(三)做好參會人員的引導和組織。

(四)重要會議應制定會議及接待方案,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接機接站、車輛調度、餐飲、住宿、公共活動等安排。

第二節會議室的管理與服務

第三十六條公司會議室由總公司及子公司辦公室負責管理,其他會議室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自行管理。

第三十七條會議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會議室的安排使用、環境保潔、會議服務等。

第三十八條會議室要做到會議召開前30分鐘各項工作準備結束,會後30分鐘會場清潔工作結束,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第四章會議資料管理

第一節會議紀要的整理與印發

第三十九條會議紀要的整理和會議以其他形式公開內容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擬寫和下發。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公司分析會、生產經營分析、協調會議、生產經營協調會議須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具有與公司規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專題會議根據安排整理會議紀要。

(三)其他各類會議可視情況整理成會議紀要和其他形式的簡報等。

第四十條會議紀要的簽發

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公司分析會結束後,公司辦公室及時整理會議紀要,報公司董事長審覈、簽發後印發。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及時整理,報分管領導審覈簽發後印發。

會議紀要的發放範圍是參加會議的領導和有關的部門。

第四十一條會議紀要整理和印發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節會議紀要的格式

第四十二條各種會議紀要行文的印製格式原則上要求按照總公司統一要求製作,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要點:

(一)文本全部使用A4型紙。

(二)文頭用“某某公司某某會議紀要(可分兩行排列)”的指定標題,用小一號宋體套黑字,正文部分用四號仿宋體非套黑字。

(四)發文字號由年份和序號組成,在發文機構標識下空2行,用小四號宋體非套黑字,居中排版,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

(五)成文時間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作“○”。

第三節會議資料的存檔

第四十三條各類會議資料必須存檔。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公司分析會和公司級專題等會議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按發文日期分類分次存檔。其他會議資料由各承辦部門自行存檔。

第四十四條公司重大會議等會議資料存檔實行一會一存。存檔內容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

第五章會議精神的督辦

第四十五條公司辦公室負責對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公司分析會及有關專題會議的重大決定事項進行督辦。

第四十六條對會議的決議和明確的內容,責任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完成,相關部門、人員予以支持、配合。

第六章會議紀律和要求

第四十七條會議開始前必須由本人簽到,如不能到會應向會議主持人履行請假手續。第四十八條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第四十九條會議期間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於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第五十條會議發言要言簡意賅,按照實際情況提名發言和自由發言。

第五十一條會議務求精簡高效,嚴肅認真,若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應控制在180分鐘內。各級會議主持人應主動接受監督。

第五十二條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注意傾聽他人發言,積極參與討論,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對某一問題無休止地爭論。

第五十三條做好會議xx。密級會議原則上禁止撥打手機或錄音。參會人員禁止傳播密級會議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總公司辦公室。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7

爲加強本站行政管理和業務建設,圓滿完成中心賦予的各項任務,結合本站實際,設立彙報、交流工作平臺,以利於更好地指導業務,推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加會議人員

1、經常性會議,本站在編的全體人員;

2、專題性會議,站領導和相關人員。

二、會議的組織

1、經常性會議,由辦公室負責人召集;專題性會議由站領導指定責任人召集;

2、會議由站長或副站長主持;

3、應到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會後,召集人應將會議決定及時向其通報;

4、站務會議每週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週二上午;

5、專題性會議由站領導相機決定召開。

三、會議的內容

1、傳達上級機關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站長辦公會議的有關決定;

2、彙報、交流上週工作情況,安排下週工作計劃;

3、檢查落實本站開展行政管理和完成業務工作情況;

4、檢查人員履行崗位責任制情況;

5、分析業務工作、行政管理、後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

6、其它需要會議討論、研究的工作;

7、專題性會議議題由站領導確定。

四、會議的原則

站務會議是討論全站性工作的行政會議,應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與會人員應充分發表意見,根據大多數人的意見做出決定,或提交站長辦公會議決定,對會議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五、站務會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專題性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負責。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8

㈠、校務會議

1、校務會參加人員有:正副校長、正副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總輔導員。

2、會議由校長主持。

3、會議一個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可隨時舉行。

4、會議主要討論研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指示,討論學校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教學工作,對學生的紀律處分。

㈡、行政會議

1、行政會議參加人員有:正副校長、正副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必要時可請有關人員參加。

2、會議由校長主持。

3、會議每週召開一次。

4、會議主要傳達、佈置上級部門下達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學校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問題。

㈢、教研組長會議

1、傳達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上級批示和學校決議,並通過組長貫徹執行。

2、討論研究學校教育教學計劃,教改方案、進修規劃和教學總結等重大事項。

3、結合工作任務,組織組長學習教育理論,提高認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4、討論教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聽取組長的彙報,佈置工作。

5、會議由教導主任主持,全體行政參加。

6、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㈣、班主任工作會議

1、班主任工作會議參加人員有:校長、教導主任、總輔導員和班主任。

2、原則上每學期不少於二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

3、會議由教導主任主持。

4、會議主要討論和研究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班級工作。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9

一、目的:

二、會議類別:

爲了規範會議召開程序,強化日常會務管理,提高會議的效率與質量,促進決議事項的及時、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1、周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以及重要人員參加的周工作會議。

2、月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參加的月度總結與計劃會。

3、季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及相關人員參加的季度工作總結分析會。

4、專題例會:公司或相關負責人爲滿足工作需要,而臨時就某項或幾項問題而召開的專門會議。

三、會議操作程序:

(一)周例會:

1、時間:每週週一中午12:30-13:30(特殊情況變動等通知)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一週的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一週的工作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並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二)月例會:

1、時間:每月1日下午17:30-18:30(與當週例會時間衝突,合併召開,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總結本公司上個月的工作成績與部分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個月的工作部署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並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三)季度經營分析會:

1、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下午17:30-18:30(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個季度的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一季度的工作重點。

?董事長做總結點評,並根據財務部製作的季度財務分析報告,提出各項工作的重點要求。?形成會議決議。

注:月度與季度會議流程或要求在會議前另行通知。

(四)專題例會:

1、時間:公司或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隨機確定。

2、參加人員:公司指定的參會人員(臨時通知)。

3、主持人:提請專項議題的公司領導或部門負責人

4、會務組織:經理助理

6、會議內容:

與會人員討論研究專題內容,並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

形成會議決議。

四、會議紀律:

1、會前提前將在會議內容公佈,需要討論的問題在會前發佈的相關人郵箱,相關人需認真瞭解並做出自己的見解,以備會議討論。

2、會前認真作好各項準備工作,如自備筆記本、中性筆及其他相關材料。

3、按時到會、離會,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中途離會;如確因出差在外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會前2個小時內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告知綜合管理部(原則上月度、季度會議不得請假),會議遲到早退按考勤制度處理,給予記錄和處罰。

4、會議採用“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認真開會,作好記錄,必要時可以採取錄音。

5、儀容整潔,嚴肅有序,會風嚴謹,氣氛和諧。

6、會議期間一律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任何人不得接聽電話(特殊情況除外)。

7、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8、會議期間不得有抽菸、吃東西、聊天、說笑、打瞌睡等違紀行爲。

9、會議期間的紀律情況由總經理助理負責記錄。公司根據有關管理規定對違紀人員作出處理,納入其個人的績效考覈。

10、會議期間討論公司內部重大機密文件和信息,應予以保密,在公司未對外公佈之前,不得私自對外公開。

11、會議議決由與會人員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五、會後督辦:

1、各類會議由組織者做記錄,會後形成統一的會議紀要,經總經理籤批後下公佈。

2、對於各類會議形成的決議事項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具體查辦承辦部門的落實情況,並根據具體辦理結果提出考評意見。

3、會議決議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後,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將所有會議資料彙總,形成會議檔案實施統一管理,以便日後調閱使用。

監理例會會議制度 篇10

目的

爲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第一條總則

爲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範化和有序化,提高會議形式的行政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會議制度本着精減、有效、節儉原則運行。

第二條會議類別

1、領導班子會議

(1)由經理本人發起的內部高層會議。

(2)參加人員爲經理、各分管副經理或相關議題的負責人。

(3)會議不定時召開,由經理本人或綜合辦發出通知,綜合辦負責收集和記錄會議議題。

(4)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各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會議決議。

2、經理辦公會

(1)經理辦公會是由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爲經理、各分管副經理及相關的科室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爲每月xx日。

(4)例會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閱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3、科室例會

(1)科室例會是由各科室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原則上定爲每週一次。

(3)例會時間由各科室根據科室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爲原則。

4、科室聯合會議

(1)科室聯合會議是由經理或各分管經理髮起召開的跨科室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閱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5、其他會議管理關人員。

(2)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xx天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條會議程序

1、會前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對定期的常規會議,在會前應明確該次會議主題和臨時出席或列席人員。對不定期的重要會議,組織者應提供會議相關資料並上報申請,該資料包括:

(1)會議名稱、會議主旨和目標;

(2)會議時間、地點、議程、議項;

(3)會議主持人、出席人員(名單);

(4)會議財務(支出收入)預算、現有籌備情況及進展;

(5)(可能)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案及要求、籌劃備時間進度表。該申請批准後方可執行。

2、會議通知

根據會議擬訂會議通知,並提前張貼或發送。出席會議的重要或主要人員,應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並作出相應安排。

3、會場準備

會議組織者及時準備會議場所、會議文件或資料。必要時要進行會場佈置、設備調試。對重點發言對象須確保其發言。

4、會議記錄

會議進行中要做好記錄。記錄方式最好爲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錄像,妥善保存記錄材料。

第四條會議秩序和紀律

1、嚴格遵守開會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特殊情況,需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會議期間手機應調至靜音狀態,特別事情到會議室外接聽。

3、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4、凡是違反會議秩序者,會議主持人有權給予通報批評,由綜合管理部行專人監督執行。

5、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科室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6、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7、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8、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五條會議記錄

1、會議記錄原則

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由經理髮起、主持的領導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與會的綜合辦主任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2、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覈簽名。

第六條會議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權限

(1)會議室由綜合辦負責管理,各科室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綜合辦申請,由綜合辦統籌安排。

(2)會議室衛生由綜合辦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衛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2、會議室設備管理

會議室相關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七條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