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7年濟南養老保險的調整

2017年濟南補交養老保險有什麼政策?2017年濟南市醫社保補繳時間 濟南現在很多朋友都在關注着養老保險的補繳政策,2017年養老保險補繳是什麼政策?小編爲你帶來了濟南補繳養老保險政策,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2017年濟南養老保險的調整

2017年養老保險補繳

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到退休年齡就可以領養老金。沒有是否補交的規定,具體的繳費細則都是各省規定補交的規定是各地社保局規定目前我知道的是,東三省規定中斷必須補交,否則不辦理參保手續。主要因爲當地養老保險缺口過大

2017年濟南市醫社保補繳時間(一次性社保補繳)

記者今日從濟南市人社局獲悉,爲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提高醫療保障水平,2014年1月1日起,濟南居民醫保部分政策將有所調整,這次政策調整主要涉及繳費、待遇享受和門診統籌三個方面。近日,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對居民醫保政策調整進行了詳細解讀。

調整一:設置補繳最高年限 最多補繳四年

《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32號)規定:符合參保條件未參保或者參保後中斷繳費的,應當在規定繳費期內將歷年或者中斷繳費期間的個人應負擔部分補齊後,方可享受下一醫療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如果根據現行規定,符合條件未參保的居民是需要補繳歷年欠費的,而且參保居民參保時間越晚,補繳費用越多,最長補繳時限是需要從居民醫保08年啓動期補繳至2013年,然後才能正常繳納2014年參保費用。

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稱,制定繳費政策的目的是爲鼓勵參保人員及時參保、連續繳費的積極性,防止“不病不保、一病就保”的狀況出現。但是居民醫保的參保人羣普遍都是低收入人羣,針對於需要補繳上千元參保費用,參保居民表示個人負擔太大。“爲此,市人社局對補繳年限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自2013年繳費期起,對於符合條件未參保或者參保後中斷繳費的,其需要補繳的最長年限設爲四年。”

“也就是說新政策執行前因各種原因導致未參保的,不論斷保幾年,參保居民只需要在正常繳納新醫療年度參保費用時,往前最多補繳四年居民醫保費用,便可正常享受居民醫保待遇。”上述負責人說,這有利於提高新參保者的積極性,並且減輕未正常參保居民的經濟負擔。

調整二:降低門診統籌起付標準 每診次50元降爲40元

記者瞭解到,2013年1月1日,濟南啓動實施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爲主要內容的醫保新政策。政策實施後,參保居民在普通門診就醫也可得到一定比例的報銷。報銷比例爲:參保居民發生的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每次費用超出50元以上的部分,由門診統籌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爲300元(不含個人負擔部分)。

爲了更好地體現居民醫保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切實減輕參保居民門診醫療費用個人負擔,居民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起付標準由每診次50元降低爲每診次40元。當日多次門診就醫的.,按一次門診計算起付線。

市社保局工作人員提醒參保居民,只有在備案時選定的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符合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才能享受門診統籌待遇,“請參保居民及時到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備案,備案和變更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時間爲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一年度已經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備案成功的,如果明年不變更定點,現在不需要再去定點社區備案;如計劃變更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則須由居民醫保參保人(或代理人)持參保人醫保卡、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直接到新選擇的定點社區辦理登記備案,居民醫保信息系統會自動將參保人信息的定點變更到新選擇的社區。門診統籌定點社區名單可登錄“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網站查詢。

調整三:“刪除”醫保空白期 延長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待遇享受

濟南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期是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從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濟南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則是以學年爲單位,繳費期是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待遇享受期從9月1日到次年的8月31日。

對此,市社保局工作人員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如果一個本市戶籍的大學生8月31日畢業後一直未就業,即使第一時間參加居民醫保,其本人的待遇也需從次年的1月1日開始生效。”該工作人員表示,所以,大學畢業生的醫療保障待遇可能會出現9-12月份4個月的空白期。

而政策調整後,駐濟高校參保大學生畢業當年,其居民醫療保險住院及門診規定病種的待遇享受延長至其就業時,最長延長至畢業當年12月31日。“這樣,不僅可以避免醫保空白期,而且還爲大學生充分就業提供了強有力的醫療保障。”上述人士告訴記者。

據介紹,符合補繳範圍的人員包括三類:

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範圍內,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係、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具有我市戶籍,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係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滿45週歲、女滿40週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具有我市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最多可補繳15年年齡計算截至去年底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人員,凡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男年滿45週歲未滿60週歲、女年滿40週歲未滿55週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年限不得超過10年,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我市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的時間(即1996年1月1日)。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據悉,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均截至12月31日。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按補繳各年度職工工資收入,繳費基數上、下限和繳費比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含本金和利息)。用工單位和職工因客觀原因無法確定歷年工資收入的,以我市執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統一以補繳時我市執行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爲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爲20%。補繳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次性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