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

1.做好疫情的監測、報告,開展流行病學調査,診斷疫病,迅速對疫情等相關情況作出全面分析,並制定疫情控制和撲滅的'技術方案。

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

2.調集動物防疫和動物防疫監督人員參加疫情的控制和撲滅工作。

3.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4.監督、指導疫點內畜禽的撲殺、畜禽屍體和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對疫點、疫區內污染物等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理;飼養場所及周圍環境的嚴格消毒。

5.組織對疫區、受威脅區易感畜禽實施緊急免疫接種。

6.對疫區、受威脅區內的易感畜禽的飼養和經營,及畜禽產品的生產、貯藏、運輸、銷售等活動進行監測、檢疫和監督管理。

7.建立緊急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疫苗、藥品、診斷試劑、器械、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8.對封鎖、撲殺病畜禽和同羣畜禽、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和同羣畜禽(包括污染物)、消毒、免疫接種等所需費用及補貼所需資金作出評估,並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9.培訓獸醫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建立疫情處理預備隊。

10.參與組織對疫點、疫區及其周圍羣衆的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