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層例會制度

爲方便大家安排工作日程,提高會議質量,保證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特制訂本制度。

公司中層例會制度

一、主持與記錄

中層幹部例會由院務部主任主持,院務部進行會議記錄,並以紀要的形式於會後發至院內網。

二、會議內容

中層幹部例會題由院辦收集,院辦可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向各級領導徵集會議議題,經院長同意後提交中層幹部會上研究討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醫院日常工作的決定,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實施辦法。

(二)傳達上級重要文件或會議精神,討論研究貫徹措施。

(三)對醫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工作意見和方案。

(四)聽取科室重要工作彙報,並就請示的問題做出決定。

(五)通報交流有關工作。

(六)研究必須由中層幹部會議處理的其它工作和突發事件。

三、召開時間

中層幹部例會召開的時間爲每月第三週週三下午1:30。特殊原因需要改期的由院務部提前通知。請大家根據會議時間妥善安排科內工作,準時參會。

四、參加人員

護士長以上中層幹部參加例會。

五、會議地點

例會在教學樓三樓階梯教室召開。

六、會議考勤

會議由院務部和黨務部進行考勤,請參會人員於1:20之前到會場簽到,會前將對出席情況進行通報。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請向一把院長請假。

七、會議紀律

所有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開會期間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

公司中層例會制度 [篇2]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中層幹部會議管理制度,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會議時間

公司中層會議由總經辦發起,由總經辦主持。統一規定時間爲週三下午18:00.如有改動,行政提前通知到位

三、會議地點

會議室

四、會議準備

1、工作總結表每週三中午自行到行政處領取填寫

2、提前半小時交至行政部

五、會議內容

1. 各部門的工作報告(上週總結、本週計劃、待解決問題)。順序:市場部主管—經

理—設計部主管—經理—工程部—材料部—行政部

2. 總經理工作的佈置以及決議的傳達和貫徹

3. 需協調事項討論,拿出解決方案

4. 新制度的公佈、學習、新進人員的介紹

5. 其他需討論或公佈事項

六、會議紀律

1. 所有人應準時到位參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缺席。遇到特殊情況者須向總經辦請假

允許後方可離開。否則,遲到、早退罰50元,缺席罰200元。

2. 凡因通知原因造成缺席參會的,由其承擔以上條例

3. 行政以後只通知經理,由經理逐一傳達

4. 手機統一關機或靜音狀態,不得現場或離開會場接聽電話。違者罰款100元一次。

5. 會議期間不得隨意走動,擅自離開。違者罰款100元一次。

6. 會場保持安靜,不能交頭接耳,做小動作。

七、本文件自總經理批准之後生效,自頒發之日執行。

公司中層例會制度 [篇3]

爲加強公司領導班子對各部門工作動態的掌握,便於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大公司各部門間的協作,提高各項工作的周密性與計劃性,提高工作效率,激發工作潛能,保障全公司工作有序、高效的進行,特制定,具體要求如下:

一、例會的管理與組織

1、公司例會由綜合部召集,公司主要領導主持,公司領導班子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會議,時間爲每週一上午8:15,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參會人員須提前10分鐘進入會議室。進入會議室後,自行將手機調爲靜音或震動,如需接聽電話,在會議室外接聽。

3、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經分管領導同意,部門主要負責人可安排部門其他人員參加會議。

4、每月第一週的公司例會,全體中層管理人員參加。

二、例會的內容及彙報形式

1、例會的彙報內容由以下六點組成(詳見附件一《例會彙報情況表》)

①上週工作完成情況

上週已經完成的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推進情況。 ②本週工作計劃安排

本週打算開展的工作、上週未完成工作的推進方向。 ③領導班子及公司各部門應知的事項

需要向各部門通報或向領導班子報告的其他工作情況。 ④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及解決思路

難度較大或週期較長的工作難點及解決思路。

⑤需提交領導班子會研究、協調及解決的事項

涉及重大金額或需多個部門配合的事項,需向集團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彙報的事項。

⑥其他事項及建議意見

與公司發展有關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2、請各部門參會負責人認真填寫《例會彙報情況表》,會議結束後統一交至綜合部歸集、存檔。

三、例會的相關要求

1、各部門負責人在彙報時應做到內容簡明扼要,觀點清晰明瞭,提出問題的同時提出解決方案或思路供公司領導班子會參考。

2、爲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門提交領導班子會研究決定的事項應當先向分管領導彙報,分管領導同意上會後,方可提交至領導班子會研究。

3、提交領導班子會的事項應當有計劃、有方案、有反饋,對於納入會議紀要並要求相關部門限時辦理的事情,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饋工作進度。

4、提交領導班子會的事項,按照會議決定逐條形成領導班子會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具有決策效力,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會議紀要貫徹執行,並及時向分管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四、本辦法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