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養老保險新政策及新規定

2017年最新養老保險新政策

2017年最新養老保險新政策及新規定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滿15年時,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繳費年限由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參保年限組成。不滿15年的只能將個人賬戶本息累計額一次性支付參保人,養老保險關係同時終止,不能按月領取。

繳費年限已滿15年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仍將繼續參保繳費,履行繳費義務。養老金待遇的確定與參保人的繳費年限的長短以及繳費基數的高低有很大的關係,所以應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儘量延長自己的繳費年限。

不少人誤認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時間到達15年以後,就可以不繳費了,這種看法是錯誤的。15年只是按月享受養老金的最低年限,並不意味着到達5年以後就可以不再繳納,在這種情況下,每月領取的養老金處於最低水平,對個人的損失是很大的。要改善退休以後的退休待遇,只有在工作期間儘量地多繳費。

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保人年滿60週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1月1日起,距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應當逐年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領取待遇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當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養老保險費;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應當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

參保人達到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在行政村(社區)範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

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餘額依法繼承。同時,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發給喪葬補貼。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積極會同市公安、民政、衛生等部門,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覈對,並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2017年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

一、養老保險補繳對象

1、個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

3、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

二、養老保險補繳基數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執行的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進行補繳。

三、養老保險補繳年齡

1、截止12月31日,男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2、截止12月31日,男年滿45週歲未滿60週歲、女年滿40週歲未滿55週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以後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3、截止12月31日,男未滿45週歲,女未滿40週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四、養老保險補繳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複印件)

2、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從業經歷者提供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臺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材料(原件、複印件)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複印件)

4、部隊複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