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雙困人員開展就業援助的若干意見

各學院:

關於對雙困人員開展就業援助的若干意見

爲進一步落實中央關於妥善做好2017年畢業生就業服務的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17屆畢業生中的就業困難羣體及零就業家庭學生開展專項就業扶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深認識,做好思想動員工作

《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採取更有利的措施,特別是組織開展就業援助系列活動,強化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的就業援助”,教育部領導在今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視頻會議上的講話中也明確指出高校要“加強就業服務的針對性,對就業困難羣體重點幫扶”。有效破解“雙困”畢業生就業難題將是今後我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對此,各學院領導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要在本學院教職員工中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帶着深厚的感情開展我校“雙困”畢業生的就業幫扶工作,努力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和就業困難的畢業生實現就業。

二、建立臺賬,做好摸底統計工作

在我校2017屆畢業生中進行“雙困”畢業生統計工作,建立“雙困”畢業生就業臺帳,把我校“雙困”畢業生的基

本情況摸清,爲進一步開展幫扶工作奠定基礎。

我校2017屆畢業生中“雙困”畢業生及零就業家庭畢業生的認定標準如下:

(一)就業困難且經濟困難學生。就業困難指:本人態度積極、有強烈就業願望,但截至報表前未簽訂就業協議書或沒有具體意向單位的2017屆畢業生。經濟困難指:學習期間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特困生(以學生處“困難生庫”名單爲準)。

(二)“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城鎮“零就業家庭”是指本市非農業戶籍家庭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校學生、現役軍人、內退人員、辦理提前退休人員除外)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均進行了失業登記,且無一人就業的家庭;農村“零就業家庭”是指本市農業戶籍家庭中,男16-59週歲,女16-49週歲,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既未從事一產(農、林、牧、副、漁)經營項目,又均進行了轉移就業登記,且無一人在二、三產業就業的家庭;非農業戶籍人員與農業戶籍人員組成的家庭,其非農業戶籍成員符合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條件,其農業戶籍成員符合農村“零就業家庭”成員條件的,計爲城鎮“零就業家庭”。

三、採取措施,做好系列幫扶工作

(一)各學院要在掌握“雙困”畢業生情況基礎上,深入開展個性化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制定詳細的“雙困”畢業生就業援助辦法,學院領導班子成員、班主任、專業導師及輔導員要主動與就業困難學生結成幫扶對子,加強就業指導 2

與服務援助,實施重點推薦、優先安置,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經濟上、心理上、求職技巧上的實際困難。對這部分畢業生重點指導、重點服務、重點培訓、重點推薦。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諮詢、心理健康服務,防止因就業問題出現焦慮、悲觀和不滿情緒。

(二)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將拓寬就業渠道,廣泛邀請用人單位到學校招聘,對“雙困”畢業生通過專項推薦等方式對其進行就業扶助。安排召開“雙困”畢業生模擬面試、專場招聘會、“雙困”畢業生就業座談會、職業生涯規劃輔導、創業技能培訓、選拔類考試應試輔導、求職技巧講座等,幫助他們提升就業能力,助其早日實現就業。

(三)組織“雙困”畢業生參與天津市公益性崗位招募工作。優先安置他們參與天津市街道、鄉鎮、社區選聘高校畢業生從事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公益工作。

(四)學校將加大就業工作經費的投入,努力減輕畢業生求職負擔。向各學院報送的符合條件的.100名特別困難的“雙困”畢業生髮放200元求職補貼(學生需填寫補貼申請表,後附)。

(五)完善離校後未就業畢業生求職登記制度,爲未就業“雙困”畢業生辦理登記手續,提供就業推薦、就業指導等後續服務。積極爲未就業“雙困”畢業生提供供需見面機會,優先安排他們參加就業見習。

請各學院對“雙困”畢業生的就業幫扶工作給予高度關

注,認真排查有關情況,建立雙困生就業情況統計臺帳,妥善制定本學院具體的幫扶措施。

在院級幫扶工作的基礎上,學校將於5月份集中開展校級“雙困”畢業生的就業幫扶工作,請各學院協助做好宣傳工作,讓每一位同學都能及時瞭解學校的有關幫扶政策並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自願、如實填寫《天津師範大學2017屆“雙困”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就業幫扶登記表》(一式三份),該表將作爲向用人單位特別推薦的基本材料,應確保完整、真實地體現學生的實際情況。同時,由各學院填寫《天津師範大學2017屆校級“雙困”畢業生及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就業幫扶報名彙總表》。

請各學院將學院幫扶計劃(一式一份)、幫扶登記表(一式三份)、幫扶名冊(一式一份,擡頭加蓋學院公章)三份文檔的紙質版4月17日17:00直接報送至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電子版通過辦公網發至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單位箱。

根據2017屆各學院畢業生人數並參照去年的具體情況,中心將分配各學院雙困生名額指導數,具體請詳見後續正式通知。如學院有特殊要求,需要增減,待中心進行全校彙總後再進行調整,以便保障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