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工技術監督管理職責

熱工技術監督網絡成員工作標準

熱工技術監督管理職責

1 目的

1.1 用於規範**電廠熱工技術監督網絡的各級成員的職責與權限。

2 適用範圍

2.1 本標準適用於**電廠熱工技術監督網絡成員。

3 技術監督網絡成員組成

組 長:

成 員:

4 熱工技術監督網絡各級成員的職責與權限

4.1 熱工技術監督小組組長

4.1.1 貫徹和監督執行國家、行業、公司有關熱工技術監督的法規、標準、規程、制度。

4.1.2 建立本企業熱工技術監督網,主持定期活動,協調並監督落實本企業熱工技術監督工作,組織研究制訂熱工技術監督規劃。

4.1.3 全面負責本企業的熱工技術監督工作,對有關熱工監督的技術方案、實施細則和技術措施進行審定。

4.1.4負責本單位熱工技術監督工作,組織開展熱工技術監督網活動,協調好自動化公司與其他部門間的工作。

4.1.5 建立健全本單位熱工技術監督資料;

4.1.6 每天對熱工設備進行巡視,督促自動化公司進行設備消缺和檢修。

4.1.7 每月初3日內組織編報上月監督月報,監督月報內容要包括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經驗交流、設備存在問題分析、消缺工作、反事故措施落實等情況的具體內容;對於熱工不安全事件(一、二類障礙,異常)及MFT動作情況(不論正確與否、不論是否熱工專業的原因)組織編寫月度設備異常分析報告。

4.1.8每季度初5日內,組織編報上季度熱控系統及熱工設備”三率”的統計。

4.1.9每年7月5日前及次年1月5日前負責編寫半年及全年熱工技術監督工作總結,每年初10日內提交本年度熱工技術監督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中要包括熱控系統及熱工設備發生過的不安全事件及缺陷分析對策,熱控系統及熱工設備運行現狀及存在問題技術分析和對策及“三率”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總結。

4.1.10負責本單位熱控系統及熱工設備技術更新改造、檢修項目、備品備件計劃的審覈與重要檢修項目的驗收。

4.1.11負責熱控系統及熱工設備使用可靠性數據的收集、彙總和分析工作,組織研究熱控系統及熱工設備存在的關鍵技術問題,開展技術攻關和技術交流活動。

4.1.12 組織本單位熱控系統及熱工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研究解決方案與制訂有關技術措施(反事故措施、預防計劃等)和技術改進工作。對不符合監督要求和違反監督規定的現象有權加以制止。

4.1.13 參加本單位新建、擴建和改建機組熱控系統及熱工設備設計的審查和竣工後的驗收及交接工作。

4.2熱工技術監督成員

4.2.1 在熱工技術監督小組長的領導下,貫徹執行有關熱工技術監督工作的指示和規定,負責所轄範圍內熱工技術監督工作;

4.2.2負責編制有關技術監督的`具體實施措施、方案並上報技術監督小組長審覈;

4.2.3建立健全基層熱工技術監督資料;

4.2.4每天對熱工設備進行點檢,記錄設備消缺和存在隱患;

4.2.5每月初3日上報監督月報(見附錄一、附錄二)所需的相關信息和參數;

4.2.6對於熱工不安全事件(一類障礙,異常)應在5日內將事故報告上報技術監督小組長;

4.2.7編寫上報月度設備異常分析報告;

4.2.8每次機組大、小修前,應及時向技術監督小組長上報檢修計劃。大、小修後,應在半個月內向技術監督小組長報送大、小修總結。

4.2.9 參與本廠熱工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解決方案的建議。

4.2.10 參加本單位新建、擴建和改建機組設計審查和竣工後的驗收及交接工作。

5 熱工技術監督網絡各級成員的權限

5.1 自動化維護作業區點檢員有要求班組提供相關設備技術檔案記錄與檢查、指導和監督班組建立健全熱工技術監督技術檔案的權利。

5.2 設備維修部專工有檢查、指導和監督自動化維護作業區、班組建立健全熱工技術監督技術檔案的權利。

5.3 生產技術保障部責工有要求作業區、班組提供相關熱工監督技術檔案記錄與檢查、指導和監督本專業各級成員建立健全汽機監督的權利。

5.5各級熱工技術監督網路成員對不符合監督要求和違反監督規定的現象有權加以制止。

6 管理內容及要求

6.1監督設備範圍

6.1.1 主要設備工藝儀表的投入率、正確率

6.1.2主要輔機和附屬系統工藝儀表的投入率、正確率

6.1.3 主要熱工保護的投入率和動作正確率

6.1.4 控制系統地投入率。

6.2監督工作內容

6.2.1監督主要工藝儀表爲:主蒸汽壓力、主蒸汽溫度、再熱蒸汽溫度、再熱蒸汽壓力、鍋爐給水溫度、機組真空、汽輪發電機組振動、鍋爐壁溫、爐膛負壓、凝汽器端差、膠球投入率和收球率、鼓風機風量、風壓、轉速、熱網供、回水溫度、壓力、流量等,

6.2.2 監督的主要保護:機組振動保護、軸位移保護、爐膛滅火保護、主燃料跳閘保護、汽包水位保護、爐膛壓力保護、汽機超速保護、汽機真空保護、低油壓保護等

6.2.3 異常情況、月度運行指標分析及月度運行情況總結見附錄二。

6.2.4熱工技術監督應建立下列技術資料:

熱工設備臺帳、圖紙、說明書;

熱工調試報告,技術改造報告,考覈試驗報告,大修前後試驗報告;

熱工重大運行事故分析報告;

上報報表及有關會議資料;

熱工運行、檢修規程。

7 考覈

7.1 班組、作業區、生產技術保障部各級沒有按照本標準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檔案,每缺少一本考覈責任人2分,同時考覈本部門負責人2分。

7.2 技術監督檔案記錄不齊全、字跡不工整、有塗改,每處考覈責任人1分。

7.3 設備維修部專工、生產技術保障部責工沒有履行檢查、監督職責,考覈責任人2分,同時考覈本部門部長2分。

8 相關/支持性文件

9 記錄

10 附表/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