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業績考覈制度

教師業績考覈主要考察其本人教學成效,以縣局組織的期末教學質量檢測考試成績爲依據,計算各班各科人均分、及格率、優秀率,摺合計算教師教學業績。

教師業績考覈制度

一、 各年級班級人數的界定:

以教導處七年級編班人數爲標準數,其餘在班學生數爲編外生數。經學校辦理轉、休學手續的學生,從標準數中減去。

1、七年級各班人數:標準數*95%+編外生數*5%=A

2、八年級各班人數:標準數*90%+編外生數*10%=B

3、九年級各班人數:標準數*85%+編外生數*15%=C

現在班人數(除編外生)若小於標準數*a%,則加入零分補齊。

二、七年級各班人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的計算:

1、人均分=(標準數的95%的以前名次單科成績之和+編外生數的5%的以前名次單科成績之和)/A;

2、及格率=(標準數的95%的以前名次中及格以上人數+編外生數的5%的以前名次中及格以上人數)/A;

3、優秀率=(標準數的`95%的以前名次中優秀學生人數+編外生數的5%的以前名次中優秀學生人數)/A。

三、八年級各班人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的計算:

1、人均分=(標準數的90%的以前名次單科成績之和+編外生數的10%的以前名次單科成績之和)/B;

2、及格率=(標準數的90%的以前名次中及格以上人數+編外生

數的10%的以前名次中及格以上人數)/B;

3、優秀率=(標準數的90%的以前名次中優秀學生人數+編外生數的10%的以前名次中優秀學生人數)/B。

四、九年級各班人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的計算:

1、人均分=(標準數的85%的以前名次單科成績之和+編外生數的15%的以前名次單科成績之和)/C;

2、及格率=(標準數的85%的以前名次中及格以上人數+編外生數的15%的以前名次中及格以上人數)/C;

3、優秀率=(標準數的85%的以前名次中優秀學生人數+編外生數的15%的以前名次中優秀學生人數)/C。

五、教師教學業績折算辦法:

教師教學業績總分爲100分,其中人均分40分、及格率30分、優秀率30分。每人每期各項指標取一個最佳名次計入大分值,取一個較好名次計入小分值。三項指標每學期取年級前八名。

人均分大分值第1—8名分別爲30分、28分、26分、24分、22分、20分、18分、16分;小分值第1—8名分別爲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

及格率、優秀率大分值第1—8名分別爲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小分值第1—8名分別爲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

教師業績考覈制度 [篇2]

一、政治思想品德行爲表現

(一)、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會議(15分)

1、學習、會議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請假缺勤一次扣2分;無故缺勤一次扣5分。

(二)、自覺執行各項規章制度(20分)

1、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態度較好的,一次扣2分;

2、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態度較差的,一次扣5分;

3、有違反行爲的,一次扣15分。

(三)、自覺執行教育方針(15分)

1、因忽視德育,以致班風、班紀明顯不良的扣5分;

2、忽視學生(包括班集體和個別)參加文體活動扣5分;

3、無正當理由自行擠讓音、體、美等技能課程,一次扣2分。

(四)、熱愛學生(8分)

1、歧視、諷刺、侮辱學生以及反映不良扣5分;

2、排斥學生,無故造成流生情節較重(流生一個)扣5分。

(五)、團結同事(10分)

1、教師之間鬧無原則的糾紛而發生吵架扣5分;

2、背後造謠生非,製造矛盾造成後果扣5分。

(六)、關心集體利益愛護公共財物(10分)

1、對管理工作不負責,造成班級課桌凳、門窗等嚴重損失扣2——5分;

2、私拿公物扣5分。

(七)、注重社會道德(15分)

1、擅自向學生亂收費扣10分;

2、以營利爲目的強行學生補課扣5分;

3、任意指責家長影響不良扣3分。

(八)、班主任工作(7分)

此項由政教處考覈評分

二、工作表現

(一)、服從工作分配(10分)

1、拒絕工作分配,擅自曠課一天以內扣10分;

2、對工作分配不滿而任意發牢騷、糾纏領導、造成不良影響扣5分。

(二)、按時出勤上下班(20分)

1、上班無故遲到、早退扣2分;

2、請事假3天以上每天扣2分;

3、請病假7天以上每天扣0.5分。

4、無請假不下班每天扣5分。

5、缺籤一次扣0.3分。

(三)、認真備課(20分)

1、全冊全無備課,扣16分;

2、大部分課文無備課,扣12分;

3、少部分課文無備課,扣5分。

此項由教導處組織評定

(四)、按要求制訂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和總結(10分)

1、任課教師無教學計劃扣10分;

2、班主任無班級計劃扣3分;

3、無教學總結或班主任工作總結扣5分。

(五)、認真批改作業(10分)

1、改作業不及時,扣3分;

2、改作業不認真,扣5分;

3、作業不批改扣10分。

(六)、工作量達到學校平均分配要求(20分)

工作量低於平均分配要求的(以周課時計算)每節課,扣2分。

(七)、認真做好值日值班工作(4分)

1、未能全面履行職責扣3分;

2、因不夠負責,造成學生輕微傷害事故(每人次)扣3分。

此項由政教處組織評定。

(八)、認真開展課外輔導,興趣小組活動(3分)

1、沒有按學校規定進行課外輔導扣3分;

2、沒有按要求開展興趣小組活動扣3分。

3、沒有開展興趣小組活動的不得分。以學期評定.

三、工作實績

(一)、評爲先進工作者(指各類先進);校級2分;縣級3分;市級4分;省級5 級分。

(二)、獲指導師獎:(指教育行政部門直接組織評獎的)縣級2—4分;市級4—6分;省級7—9分。一學年以來,指導學生參加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各類學科競賽,取其中最高一人次計分。其餘獲縣級獎的每人次加0.5分,市級獎的每人次加1分,省級及以上獎的每人次加2分。累計最高分不得超過7分。

(三)、獲論文獎(指教育行政部門直接組織評獎的):縣級2—4分;市級4—6分;省級7

—9分(教學案例計入論文獎),只取最高一次計分。

(四)、主動承擔開課任務:校級1分/次,縣級2分/次。

(五)、教學質量(60分):a檔60分,b檔50分,c檔40分,d檔30分,分四檔由教導處組織評定。任教多門學科的教師的教學質量評估以主科爲主,但兼任學科的教學質量必須在同一級中處於中等或中上水平,達不到要求的在評估中降一檔次。

(六)、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比賽參照學生競賽指導獎計分。

(七)、一學期全勤的教師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