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工的崗位職責

1.目的

維修工的崗位職責

建立維修工崗位職責,保證其工作能正確和順利進行。

2.依據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1998年修訂)

3.範圍

維修工

4.責任

工程部經理(珠海經理)

5.內容

5.1維修工根據設備維修週期搞好機器設備的.保養檢修工作,做到隨叫隨到。

5.2維修工對自己負責的工作範圍,定期對設備維護、檢修。

5.3對自己負責的設備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懂性能),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要做到一專多能。

5.4對主要設備實行計劃性檢修,定期編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理計劃。

5.5檢修計劃下達後,認真做到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做到技術資料、資金、材料、工具等四落實。不具備這些條件,不得草率停產檢修,竣工後要試車驗收。

5.6主要設備的檢修,要認真執行設備檢修規程,檢修餘料、配料須按項目退庫,不得私留備用,做到“工完料盡,現場清”,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5.7維修組長負責維修的全面管理工作,負責全公司設備維修、保養、事故、大修記錄。

5.8定期組織全組人員的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技術專業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