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利息收入會計分錄怎麼做

利息收入是指納稅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下面是小編爲你整理的銀行利息收入會計分錄,希望對你有幫助。

銀行利息收入會計分錄怎麼做

  銀行利息收入會計分錄

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一般是用來衝減財務費用的,因爲財務費用的餘額一般在借方,所以,可以用借方負數(紅字憑證)來表示。

取得利息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紅字)

  利息收入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覈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髮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覈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等科目,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利息收入的法律依據

利息收入的範圍

“利息收入”,是指納稅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摘自《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五條、《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

利息收入例如存錢

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的確認

國家計委發行的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應照章納稅。對企業購買財政部發行公債的利息,所得不徵收企業所得稅。(摘自財稅字[1995]81號)

申購資金被凍結期間存款利息的處理

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購新股成功(中籤)投資者的申購資金被凍結期間的存款利息,視爲股票溢價發行收入處理,不併入公司利潤總額徵收企業所得稅。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購無效(不中籤)投資者的申購資金被凍結期間的存款利息,應併入公司的利潤總額,如數額較大,可在5年的期限內平均轉入,依法徵收企業所得稅。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者申購新股資金被凍結期間的存款利息,如不能在申購成功和申購無效的投資者之間準確劃分,一律併入公司利潤總額,依法徵收企業所得稅。(摘自財稅字[1997]13號)

鐵路債券的利息所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徵企業所得稅,但其他債券的利息應當納稅。因此,企業購買鐵路債券的利息所得,應照章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十八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佔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 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