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商業贊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體育賽事商業贊助合同

爲了推動我國____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增進運動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賽事冠名贊助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________賽事運作機構,乙方是贊助賽事的企業單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賽事組委會是指具有合法資質,並已經與賽事主辦方簽訂了承辦協議的賽事籌備組織。

1.2“某某公司”指的是某某公司的總公司、其子公司、其分支機構、其繼承者、獲得授權者及銷售商。

1.3“賽事冠名”是指甲方在確定標準賽事名稱和標誌時,須將乙方公司的名稱冠於賽名之前。賽事名稱可能出現的地方應在顯要位置顯示甲方名稱或其贊助商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門票、通行證、宣傳海報(用於戶外宣傳和招徠顧客的)充氣物、體育場館內外標誌、場地帳篷、信紙文具、新聞發佈會、活動舞臺、賽程/節目冊封面等。

1.4“品牌”指的是“某某公司”的品牌,包括以下幾個品牌(附件列明)。

1.5“產品”指的是“某某公司”生產的下面幾種產品及其附屬物(附件列明)。

1.6“地域”指的是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內可將廣告、促銷材料用於宣傳的地區。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爲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乙方可以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各項權利。

第三條贊助方式

3.1乙方對體育賽事的贊助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於支付貨幣、提供產品、提供服務等方式。

3.2乙方向甲方支付貨幣____萬元,分____次付清,付款的時間分別爲__________,付款的方式爲__________。

3.3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____________,市場價值爲____萬元,提供貨物的時間爲____________,交貨的方式爲__________。

3.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爲____________,市場價值爲____,提供服務的時間爲____________,提供服務的方式爲__________。

第四條贊助商的權益

4.1乙方爲“賽事冠名贊助商”,此冠名權具有排他性,乙方同類行業的廠商不能進行任何與比賽相關聯的活動。

4.2乙方可以用賽事相關的廣告、促銷、新聞媒體、網絡媒體等多種活動來進行品牌宣傳與產品促銷。具體協商的內容見附件。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

5.1甲方有權確定賽事名稱,可以通知乙方提出參考意見。

5.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贊助費用。

5.3甲方在實現乙方的贊助回報過程中,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比賽風格內容合適的資料。(具體要求見附件)

5.4在統一製作各種廣告、宣傳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製作費用。(具體要求見附件)

5.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使用賽事的名稱標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要求見附件)

5.6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製作的印有賽事名稱標誌的各類物品,在質量、設計、適當性、使用途徑等方面都應得到甲方審查合格後才能生產和發售。

5.7甲方有權自行開發的與賽事相關的各種商品,並要求乙方所製作的各類物品與其在設計上具有顯著區別性,不允許乙方與甲方形成直接競爭。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6.1所有關於賽事促銷和廣告材料、媒體新聞報道(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及甲乙雙方的新聞發佈會,甲方都必須使用標準的'賽事名稱和標誌,除此之外,甲方沒有爲乙方做另外宣傳的義務。

6.2甲方應保證乙方的賽事冠名權具有排他效應。在不與體育場館的規定和原先所訂合同相沖突的條件下,甲方應盡力爲乙方創造條件,維護乙方在體育場館內設置廣告牌、幅以及銷售品的同類排他權。

6.3協議期間,甲方不得許可與乙方屬同行業類別的其他廠商使用賽事名稱、標誌及類似物進行促銷、宣傳和廣告活動,或爲其提供促銷、宣傳或廣告服務。

6.4協議期間,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合同規定的權利,如有其他場上進行隱性營銷,甲方應承擔維護乙方權利的義務,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必要的時候,乙方可以協助甲方的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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