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內容及流程

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內容

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內容及流程

(一)“健康狀況早了解”——個人健康評估及規劃。

首先爲居民建立健康檔案,根據居民個人健康信息,每年年初對其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量體制訂1份目標明確、操作性強的個性化的健康規劃。使居民不僅知道自己的健康狀況,同時知道如何自我干預。並在年底服務完成後,進行效果評估,並調整下一年服務規劃。

(二)“健康信息早知道”——健康“點對點”管理服務。

根據簽約家庭健康狀況,提供有針對性的健教資料,及時將健教材料發放到簽約家庭,每年不少於1份,並做好知識解讀。

及時將健康大課堂和健康教育講座等健康活動信息和季節性、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告知簽約家庭,每年不少於1份。

(三)“分類服務我主動”——健康諮詢和指導服務

根據居民不同健康狀況和需求,以慢性病患者爲首要服務對象,提供主動健康諮詢和分類指導服務,每年不少於4次。

(四)“貼心服務我上門”——對空巢、行動不便並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門健康諮詢和指導服務。

上門服務內容可包括:查體、康復、護理、中醫適宜技術。

(五)“慢病用藥可優惠”—對於醫療保險社區目錄新增用於治療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的藥品,取消個人先行負擔的.10%費用。

以上服務爲基本服務項目。

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流程

(一)宣傳。各社區衛生服務團隊通過多種渠道與轄區家庭取得聯繫,宣傳和解釋家庭醫生式服務,充分告知並引導居民簽訂協議。

(二)簽約。按照自願原則,與願意接受服務的居民簽訂《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家庭醫生式服務協議書》並存放於家庭健康檔案中,共同履行協議條款。居民可根據自身健康需求,在醫生建議下,選擇具體所需的服務項目。原則上爲一年一簽。

(三)服務。按照協議約定,各團隊落實各項服務承諾,並將各類服務詳細內容記入健康檔案、工作表格,以備考評。

(四)評價。各團隊爲居民提供服務後,應及時掌握居民評價,根據居民反映,對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進行不斷改進及提高。

(五)總結。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及時填報《家庭醫生式服務月報表》(附件2),並定期收集、上報工作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