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例會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名稱:開陽公司工會文員會工作會議

公司例會會議紀要格式

時 間:2004年12月23日上午

地 點:公司三樓會議室

主持人:毛大龍

參加人員:黃立鵬、王梅珍、陳星達、陳運能、張福良、黃煒 、林建萍、徐進、李克讓、樑慧、朱國定、呂秀君

主要內容:

會議首先聽取了塘口管理處、北慣管理處、公司三個工會作的2004年工會工作總結匯報,對公司工會全年整體工作進行了總結。

會議討論了2015年的企業文化建設要做好三件事和抓好兩個工作重點。三件事指的是:陽關服務伴你行活動的推廣工作;辦好職工運動會;搞好勞動競賽。兩個工作重點指的是:爭創省級模範職工之家和創建省級“青年文明號”。再次強調要加強女工工作,爲此會議提出如下要求:

1. 按工會基礎工作、黨團建、職工崗位培訓、專項申請四部分,補充完善公司企業文化活動計劃,由綜合事務部擬稿,並提交到領導班子進行討論。

2. 制訂工會工作會議制度,要求兩個基層和公司工會每季度定期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議,總結本季度的工作情況

和下季度的工作計劃。

3. 做好工會工作資料的歸檔保存工作,對每次的工作情況(包括通知、實施辦法、結果、圖片等)要及時保存,並交到林建萍處統一歸檔。

4. 準備成立開陽公司女工委員會,由林建萍擬稿。

會議對近期工作做了安排,由綜合事務部提交春節慶祝方案要求。此外,會議指出工會委員會要積極參加工會活動,瞭解員工的心聲,提好的意見,做好工會的紐帶作用。

公司例會會議紀要格式 [篇2]

本次周例會聽取了各部門上週工作情況彙報及本週工作計劃,公司領導對本週重點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現將會議紀要如下: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安健環部要按照公司關於秋季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部署,認真落實秋檢工作,做到人員落實、項目落實、時間落實,確保秋檢收到實效,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

公司第七次安委會初步定於9日上午召開,這既是一次月度的安委會會議,也是季度的安委會會議。屆時請全體安委會成員務必參加,特別是江蘇三建公司和上海電建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均要參加。會議不僅討論研究安全工作,還要就進度、質量等一系列與工程施工相關的問題進行磋商。

2、工程部、物資部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嚴格檢查已到設備的保管情況,做好防腐防鏽工作;同時就設備監造中發現的問題與監造單位進行溝通,嚴格執行考覈制度。

3、目前,公司外出實習人員較多,共有四個實習隊,140多人,希望公司各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能,對外出實習人員從人身安全、思想穩定、政策落實等方面切實做好工作,保證培訓與實習工作的順利完成。

3、立豐公司要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對武裝部的治安保衛和安全管理,綜合管理部要加強監管,確保公司住武裝部人員的人身及財物安全。對於已經發生的不安全事件,要積極配合地方有關部門精心排查,杜絕類似現象不再發生。

二、質量進度管理方面:

1、國慶期間,雖然我公司與參建單位沒有放假,但由於參建單位兵力不足、機械、設備投入不足,現場並沒有呈現出熱火朝天的緊張局面。目前“十一”長假已過,今年僅剩三個月不到的時間,各部門要充分利用這段時間,想盡一切辦法向前推進,全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工程部等相關部門要抓緊與參建單位溝通,敦促施工單位投入必要的人力、機械、設備等,保證連續施工,在確保工程質量的情況下,保證施工進度,務必實現年度工程目標。 工程管理、計劃等部門要認真梳理、檢查今年的工程進度完成情況,哪些是必須保證完成的,哪些是受客觀因素的影響確實完成不了的,而這些客觀因素又不依我們的意志爲轉移,哪些是由於我們主觀上的因素造成工程工期滯後的。但無論如何千萬不能完全依賴調整工程節點進度來完成。

2、爲啓動送出工程,計劃部需與前期組配合,進行必要的招投標等方面工作的調研。

3、工程施工過程中要繼續充分發揮監理的作用,要始終明確:監理單位就是業主單位的具體延伸,監理工作就是業主工作外延的擴張,必須將其推到第一線。現在第三季度已過,要對監理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疏理,認真檢查、考覈。

4、設計方面,工程部可在-十-月份赴定洲電廠或滄東電廠進行小徑管、潔淨化施工及電纜敷設等方面的調研,同時與設計院溝通二次設計方面的問題。

5、工程部要對施工單位擅自改變補給水管線施工路線的事情進行認真反思,同時要對已施工完成的部分做好標識,避免損壞。

三、內部管控方面:

1、神華國華公司港電的機構設置、人員定編都重新進行了覈定,生產準備部及公司其他各部門要提前做好策劃,在人員定員減少的情況下,優化配置、加強現有員工工作能力的進一步挖潛;生產準備部要對此引起足夠重視,做好外出人員的培訓策劃方案,同時嚴格執行考試、考覈規定,提升培訓效果,提高員工專業水平與工作能力,以達到高崗位的要求。公司各部門要採取多種措施降本增效,包括降低人工成本,按照國華公司的要求實行成本領先戰略。

2、國華徐電準備承接的外委檢修事宜,公司相關部門要積極主動地與其溝通,提前做好策劃工作,理清港電公司自身的管理思路,制定具體方案,以便與國華徐電進行磋商。對於國華徐電不能承接的檢修事宜,生產準備部要儘快研究其他方案,做好策劃,

3、公司的經濟活動分析會,從本月起要增加對工程的分析,主要就設計優化及工程變更事宜進行分析,工程部等各相關部門要做好準備;下月開始經濟活動分析會要增加對物資的分析。

4、送出工程方面目前已發生費用,計劃部、財務部等要單獨列支,專款專用,防止將送出工程方面的費用與工程建設的費用混淆在一起。

5、公司專業人員要密切關注施工現場的情況,要深入一線,身體力行,對施工組織、方案、工序、圖紙等按照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比對、研究,對於存在的'問題,要按照內因外因的辯證關係去廓清思路、找準癥結,同時做到知與行相統一。

四、其他:

1、綜合管理部要將國華公司十週年慶典所需上報的各種材料疏理清楚,精心準備,按期上報,不能有遺漏。

2、立豐公司要儘快完成#5、6樓的結算工作,同時做好#3、4樓的結算準備工作。

3、立豐公司辦公室板房已經完工,請信息中心儘快協助接通網絡等,以保證立豐公司搬遷後正常開展工作。

4、做好三季度工程綜合獎勵的各項準備工作。 發:公司領導、副總師、各部門

XX公司綜合管理部XX年XX月XX日

紀要整理:***、***、***

公司例會會議紀要格式 [篇3]

會議時間:2015年11月3日09:00-10:30 會議地點:集團公司五層總經理辦公室 主 持 人:XXX

參會人員:XXX、XXX、XXX、XXX、XXX 記 錄 人:XXX

會議議題:關於優化組合後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 會議內容:

2015年11月3日,XXX副董事長和總經理XXX,召集總工程師XXX、經營副總XXX、基建副總XXX、總經理助理XXX在五層總經理辦公室開會,研究明確了優化組合後工資發放和員工工休等問題,會議形成如下意見:

一、關於優化組合後工薪發放問題

1.機關及各礦從9月1日起執行新的工薪標準,具體明確如下:

(1)各礦副礦級以上人員和公司安全生產系統部長,月薪標準按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發放。

(2)公司安全生產系統科長,工薪按優化組合方案所確定的月工資水平標準執行。

(3)機關非礦類部(科)長,工薪均按照優化組合方案所確定的一級標準執行。

(4)集團公司科員的工薪級別,由各部領導組織考覈,根據能力和成績提出工薪級別標準,經分管副總審覈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2.機關和各礦九月和十月份工薪不再追溯考覈,十一月和十二月份公司要對工薪實行考覈發放制。

3.公司副總級領導已有工薪待遇的,暫按原有標準發放。暫還沒有確定工薪的,等董事長回來確定。

4.關於各礦停產期間工薪管理辦法

會議明確,各礦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停產的,公司暫按如下原則辦理:

(1)在停產期間,未開展任何有效的工作來啓動、恢復生產工作的,整個礦井領導的工薪按70%發放。

(2)在停產期間,爲了啓動、恢復生產積極工作(如設備安裝、調試)的,整個礦井領導的工薪根據工作的實際效果按

80%、85%或90%發放。

5.關於公司機關值班及下井補助標準

(1)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值班的人員,建議每人每班補助80元。

(2)集團公司人員下井補助,建議部長50元、科長30元、科員20元。

二、關於下一步績效考覈辦法

1.公司對各礦後二個月考覈辦法,由總工程師吳志祥、基建副總鄭成樑、總經理助理任恩昌根據《煤礦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考覈辦法》進行修訂補充,作爲公司11、12月份對各礦副礦級以上人員考覈依據。

2.公司對機關安全生產部門人員的考覈辦法,由總工程師吳志祥、基建副總鄭成樑、總經理助理任恩昌,抓緊制定安全生產系統人員的考覈細則辦法,從11、12月試行,年底修訂後正式推出考覈制度文件。

3.非礦類機關人員考覈辦法,依據已定考覈標準執行。

三、關於員工工休問題

會議明確,從現在到年底,員工出勤、請銷假及工休暫定爲:

1.省內員工工作26天爲全勤,省外員工工作24天爲全勤。

2.各礦、各部門在保證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可合理安排員工輪流工休。

3.因工作原因工休日無法安排休息的,經考勤部門覈實後,

對超出天數按當月日工資水平予以補助,因個人原因達不到全勤天數的,按員工的當月日工資水平予以減薪。

4.會議明確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公司副總、各礦礦長(副礦長)、部門經理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准,一次違反規定的,罰款500元;兩次以上違反規定的,停職檢查。其他人員的請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四、重申機關、礦級、安全生產系統領導下井次數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對集團公司、礦級、安全生產系統領導帶跟班、與工人同上同下制度的要求,各級領導要認真落實此項制度,具體要求爲:

1.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於6次,總工程師、副總不得少於12次;

2.礦級領導礦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於12次,副礦長不得少於18次。

3.安全生產系統部門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於20次。

2015年11月3日

主題詞: 優化組合 工資 工休 確定 紀要

呈 報:郭董事長

主 送:各煤業公司、機關各部門

抄 送:公司各副總 留 存 共印1 6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