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6-2017年江蘇省職工的社保繳費比例和基數

據悉,2013年11月以來,江蘇已全面整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此次,將江蘇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更名爲“江蘇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旨在建立完善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2016-2017年江蘇省職工社保繳費比例和基數.如有變動,請以官網發佈爲準.

關於2016-2017年江蘇省職工的社保繳費比例和基數

2016-2017年江蘇省職工社保繳費比例:

今後,參保範圍將更加廣泛:具有江蘇省戶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提高:分爲100-2500元12個檔次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爲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個檔次。相較於此前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等12個檔次,相應有所提高。

其中,100元的繳費檔次,原則上只適用於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當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

養老保險建終身個人賬戶:滿60週歲可按月領養老保險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支付終身。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爲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參保人員年滿60週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15年。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於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可增發1%。

2016-2017年江蘇省職工社保繳費基數:

2016江蘇社保基數

下月起,江蘇上調社保繳費基數

上限增加950元,下限增加190元;南京參保職工每月養老保險或將增加繳費40元

7月1日起又是一個新的社會保險年度,參保人員每月如何繳納社保費?昨天,江蘇省人社廳下發通知,發佈2015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下月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上限將從去年的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月繳費工資下限將從2899元提高到3089元。現代快報記者項鳳華

省定標準:

月繳費工資下限

漲到3089元

一般情況下,參保職工按照自己的實際工資收入作爲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相關比例每月繳納各項保險的參保費用。

但是,工資收入較低和太高的參保職工,則要按照人社部門每年公佈的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作爲自己的繳費基數。而社保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跟統計部門公佈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相掛鉤。

昨天,省人社廳下發通知,自7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15446元執行,比2015年度上漲了950元;繳費工資下限按3089元執行,比2015年度增加了190元。

此外,對於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爲5149元,比2015年度增加了317元。

南京等地:

職工養老保險每月繳費

或將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