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員工在職工作證明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要用到證明的地方還是很多的,根據用途的不同,證明的種類也不盡相同。擬證明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單位員工在職工作證明,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單位員工在職工作證明

單位員工在職工作證明1

xxxx有限公司(單位名稱):

茲證明xxx,性別xx,xx年xx月xx日出生,系我單位(公司)正式員工,自xx年x月在我單位工作,現任(職務),年薪xxx。他(她)將於xx年x月x日前往臺灣旅遊,我司擔保其在臺灣期間遵守臺灣法律,在旅遊結束後按期返回,繼續在我司工作。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

負責人或主管人員簽名:

負責人或主管人員電話:

  公司:

  開具日期:

單位員工在職工作證明2

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

茲有我單位xx(姓名)xxx(護照號碼)申請前往貴國旅行。xx爲我單位xx(職務),xx(年/月)進入我單位,爲單位服務xx年,年收入xx元。我單位同意xx(申請人)於xx(月/日)至xx(月/日)期間休假,在貴國期間一切費用(包括機票、住宿、醫療保險及其他費用)將由其本人承擔。x_(申請人姓名)在旅行結束後,將按時回國,繼續爲我公司服務。

xxx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員工在職工作證明3

一、單位員工在職工作證明範本

茲證明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部門任________職務,已有_______年。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不作爲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單位虛開工作收入證明的法律風險

1、違背民法誠信原則,涉嫌“惡意串謀”故意損害他人利益的侵權行爲。公司處於維護員工的角度出發,爲員工虛開收入證明,作爲個人購房貸款所用。單位提供虛假證明的行爲本身違反誠信原則,同時,因爲爲員工出具虛假證明在主觀上是明知或者故意的,侵害了銀行的利益,有可能構成侵權,而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有可能作爲勞動關係的認定。爲員工開設虛假證明,除了提高員工實際收入所得外,還有一種就是因爲人情關係和上級領導要求,爲本身並不是自己單位的員工,開出收入證明。在勞動關係的認定標準上,用人單位給勞動者出具的收入證明等是重要參考憑證,如果公司沒有有力證據加以駁斥,如果遇到心懷不軌的人員,可能會引發一系列後續問題,面臨敗訴的風險。

3、有可能引發勞動爭議。在很多民事損害賠償案件中,有些單位出於同情和好意爲員工開具虛高收入證明,最後被品行不端的員工,作爲證據,反而像公司要求補足工資工資差額和賠償,引發勞動爭議,像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

三、開具工作證明的注意事項

1、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覆印是無效的。

2、開工作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