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寧波市GBV大光明眼鏡北侖店
爲了有效地開展我院大學生活動,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贊助項目說明
1、項目:寧職院辦學50週年建院10週年商學院校慶文藝晚會
2、贊助內容:;資金贊助
3、活動時間:2017-3-15
(二)贊助費用及回報
1、獨家贊助:費用爲人民幣兩千元整 (¥2000.00元)
2、回報
〈1〉橫幅兩條(分別掛於東校區人流量較多的地方)
〈2〉板報一張(彩色噴繪)
〈3〉網絡宣傳 利用各種QQ羣、網站宣傳等網絡信息溝通方式爲商家做宣傳,具有學生關注性高,學生信任度較高,宣傳力度高等“三高”特點。通過各班宣傳委員在班級QQ羣中(羣公告)爲大光明眼鏡做宣傳。 〈4〉晚會宣傳 在晚會進行中主持人對商家進行簡單介紹並致以鳴謝。 〈5〉海報宣傳 活動期間會有很多海報張貼在各宣傳欄裏,註明贊助商爲GBV大光明眼鏡,並公佈組織學生團購的信息。
〈6〉 後期宣傳 組織學生團購,在前期宣傳學生對商家有一定的瞭解之後我們將在全院範圍內組織學生團購,對有需要配置眼鏡或更換眼鏡的同學進行統一報名,商家以給學生最大的優惠來服務學生,保證質量,給學生以良好口碑。
(三)項目合作進度
1、甲方
〈1〉甲方作爲活動主辦單位,整個系列活動由甲方自行策劃,籌備及組織開展,並保證整個項目準備工作在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乙方作爲系列活動的贊助單位,僅僅是以資金贊助的方式支持乙方活動;
〈2〉甲方負責設計,製作相關宣傳資料,保證乙方的廣告宣傳效果,但乙方需提供相關資料。
2、乙方
〈1〉乙方有權過問甲方的活動進度,甲方必須如實反映;
(四)費用支出方式
經雙方商定,協議簽訂後,乙方即先付贊助的資金部分給甲方即
¥2000.00元。
(五)附則
1、本協議的合作時間爲:2017年3月15日,協議合作期後雙方就繼續合作事宜進行磋商,並根據需要續簽合同;
2、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後再作補充解決,補充協商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在執行過程中,如果雙方有因不可預測的.因素導致雙方之間可能產生一切爭執、異議和糾紛,均雙方可協商解決;
4、保密條款:雙方應保守協議條款的祕密;
5、本協議共兩頁,簽字時協議爲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約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手印)後生效;
甲方:寧職院商學院團委學生會 乙方:寧波市GBV大光明眼鏡北侖店 (蓋章) (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字時間:2017年 月 日 簽字時間:2017年 月 日 本協議雙方認真讀閱,本協議有效期爲:從簽訂日到該活動舉辦結束後,活動結束後合同自動失效,並自願遵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留一份副本,甲乙雙方在上述已完成雙方的義務後,甲方可以在學校內做廣告宣傳,如促銷、發傳單,具體事項雙方協商後解決。
本合同解釋權歸寧職院商學院團委學生會所有。
關於眼鏡贊助的合同書 [篇2]
甲方: 桂林理工大學
乙方: 大明眼鏡
爲發揮雙方的優勢,共謀發展,實現合作共贏,雙方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 甲方在本屆迎接新生活動中爲乙方做好宣傳工作,具體爲:
幫助乙方在活動期間懸掛一條彩色橫幅,橫幅掛接新生活動大本營,橫幅由商乙方提供。
幫助乙方在本屆迎新專刊當中提供宣傳。(宣傳主題:愛眼護眼) 在迎新袋中爲乙方放入宣傳單。
二、 乙方爲本次活動提供贊助,具體爲:
乙方提供贊助資金,現金320元人民幣。
乙方提供迎新宣傳橫幅一張。
三、 在迎新活動期間甲方接受乙方的監督。
四、 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協商解決。
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甲方在本協議裏的所有承諾是建立在乙方是合法的經營單位的前提下生效的.若情況不屬實,則甲方有權不履行承諾,並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