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通用10篇)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崗位職責,一份完整的崗位職責應該包括部門名稱、直接上級、下屬部門、管理權限、管理職能、主要職責等。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崗位職責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通用10篇)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1

第一條爲了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市和轄市、區人民政府全面領導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宣傳和實施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所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制定所轄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體系,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指標控制體系、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責任考覈制和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組織對所屬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制定所轄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單位自救、區域互救、政府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

(五)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制定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計劃並組織實施。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六)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用於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以及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裝備設施等。

第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和責任制考覈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規定負責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三)負責組織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按照規定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覈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接受委託,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和認定。

(五)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定期發佈安全生產信息。

第四條公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等實施管監督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二)依法對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場、集貿市場、賓館、學校、醫院等公衆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劇毒化學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及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和爆破作業許可證件的核發。

(四)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搶險救援,按照規定負責事故處理、直接責任認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

第五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建築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組織實施市政工程、建築工程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資格審查,按照規定參加建設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公共交通、燃氣、路燈等公用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內河水上交通安全和職責範圍內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公路(包括橋涵)、航道交通安全設施(包括路標、航標、交通安全標誌、標線、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以及公路、航道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按照規定參加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七條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確保建設工程的選址及其周圍環境的安全。

第八條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條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公園景區場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園林綠化施工單位和相關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條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環衛作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城市戶外廣告和燈光亮化設施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加強對建(構)築物外立面清洗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民防空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做好有關農業機械的檢審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農業機械在鄉以下道路、田間和場院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氣象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防雷和施放氣球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防雷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對施放氣球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和水利設施(包括水庫、泵站、堤壩、涵閘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學校加強對校舍、教學設施、設備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確保教學環境安全。督促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教育,監督學校落實學生勞動技能培訓和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的安全防範措施。指導協調在常高校和中專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旅遊—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旅遊—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旅遊—行業有關飯店、旅行社和旅遊定點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制定並落實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七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職業衛生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援工作。

第十八條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並做好職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等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目標管理考覈,並在項目審批、稽察和竣工驗收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條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電力等能源生產、軍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在組織實施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維修、改造)、使用、檢驗檢測工作實施安全監察,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考覈、發證。按照規定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故事的調查。

第二十二條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和各類市場的安全監督檢查,並在核發證照和年檢時將安全生產條件作爲重要內容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國有或國有控股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十四條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加強對公共娛

樂場所安全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加強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爲的輿—論監督。 第二十五條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並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監督檢查的經費。

第二十六條行政監察主管部門依法對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按照規定參加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依法對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發生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第二十七條工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監督檢查作用。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除依法實施專項監督管理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規定組織做好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制定本行業(領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履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職責。

(三)依法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並監督整改,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爲。

(四)接到職責範圍內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安委會報告,並派員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救援。

(五)定期向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報告安委會。

(六)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向安委會報送安全事故統計報表。

第二十九條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條依法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包括批准、覈准、許可、註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下同)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並對取得批准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監督檢查。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查處。屬於經營單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一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其他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20日市政府頒發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暫行規定》(常政發〔2002〕233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2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鄉鎮(街道)、縣級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實施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標準。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級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鄉鎮(街道)、縣級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指導和參與鄉鎮(街道)、縣級部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縣級部門開展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救援工作。

(十)負責地震震情通報和地震災害速報以及指導協調地震災害綜合防禦工作。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開展監測預報,提出震後趨勢研判意見,參與制定地震災區的重建規劃。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收集相關部門災情覈查、損失評估數據工作。

(十二)依法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鄉鎮(街道)和縣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覈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應急部、應急廳、市應急局做好中央、省屬、市屬在金堂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推進"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九)承擔金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加強、優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強化營商環境建設。一是堅持以防爲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爲本,把確保人民羣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羣衆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衆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 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局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及應急管理等職責。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事故應急工作等職責。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負有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及佈局、法規標準、行政許可、過程監督、日常檢查等方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爲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由縣應急局另行制定安全生產和應急職責分工方案,建立完善動態調整機制。

2. 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等部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和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

(1)縣應急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全縣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震情收集和通報、地震災害速報工作,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開展監測預報,指導協調地震災害綜合防禦救援工作。會同縣發改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住建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和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配合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的編制,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防火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發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林場林區、鄉鎮(街道)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縣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縣內重要江河湖泊、水庫、山洪危險區、城市排水管網和下穿隧道、閘壩及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保障工作。負責水利行業防洪抗旱工作及水務工程應急搶險工作。

(4)縣住建局負責落實建築物、構築物的綜合防災減災相關要求。組織指導監督和實施建築物、構築物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和設備設施維護管理等工作。承擔建築物、構築物災害的應急救援技術保障工作。必要時,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住建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3. 與縣發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應急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建議,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災情需要,提請縣應急指揮機構下達動用指令;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3

崗位職責:

1.參與擬訂北京分院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檢查機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參與組織北京分院安全工作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

3.督促落實北京分院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

4.督促或者參與北京分院消防疏散演練;

5.檢查北京分院各部門、各校區、住區、重點部位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督促受檢方拿出整改方案;

6.制止和糾正一切不利於安全工作的'人和事;

7.督促落實各校區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8.建立並完善安全工作臺賬,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檢查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檢查結果等情況。

任職要求:

1.消防兵,8年兵齡;

2.熟練電腦操作,能夠接受住校。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4

一、食品衛生監督員負責公司的產品衛生與安全管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各項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二、積極配合食品衛生監督部門的食品衛生檢查,認真落實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對食品衛生提出的意見和相關要求,做好食品衛生等相關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三、監督檢查原料及配料等原材料的進貨渠道,保證進貨渠道合法,原料及配料質量合格以及督促公司做好各種臺賬資料登記工作。

1.檢查原料及配料的索證及檢驗報告等相關質量證明並留存入檔。

2.檢查原料及配料的質量,若對質量有疑問,應向分管領導報告,必要時送樣品到有關部門化驗。

四、檢查每天生產用和原料及配料的質量,發現破損壞變質的立即銷燬,並向採購部門提出警示。

五、檢查督促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和產品加工、存放過程及員工健康證等相關證件的辦理。

1.檢查工作人員是否有健康證。

2.檢查工作人員是否按規定着裝,服裝是否乾淨整潔,是否留長甲、長髮或戴首(手)飾。

3.檢查工作人員是否按食品加工規程進行操作,是否生熟分離,是否注意保潔,工作環境是否乾淨,用具是否嚴格消毒,防蠅、防鼠設施是否齊備及使用情況如何。

4.檢查餐飲單位經營期間許可證等相關證件是否按國家要求辦理。

六、檢查食品和原料的'存放是否按要求、合規範。

1.糧食存放離地至少10釐米,不同食品、原料應分類存放。

2.糧、油、原料要封口或加蓋存放,不能外露。

七、檢查冰箱、冰櫃、消毒櫃、滅蠅燈等設施的使用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確,並保持常開狀態。

八、每週進行一次大檢查,每日組織餐飲單位自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並有記錄。

九、做好食品留樣管理。

1、熟悉食品留樣業務,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留樣制度。

2、每一產品批次必須留樣,留樣後,必須立即放入留樣櫃內,以免被污染。

3、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滿後無問題方可倒掉。

4、認真做好每個批次留樣記錄:留樣時間及名稱等。

十、在發現產品質量存在缺陷時時,及時做好應急報告及應急處理。

十一、做好食品原料的快速檢測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十二、加強對有關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和業務能力。確保食品清潔衛生,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十三、做好每日工作記錄並及時上報。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5

崗位職責:

1、制訂、健全市政與建安工程事業部安全管理制度、流程、實施細則;

2、協助部門領導制訂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審定後組織貫徹落實;

3、負責彙總並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4、負責定期的安全檢查工作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工程項目部的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狀況,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以及生活與環境衛生,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6、參與施工組織設計、重大項目安全施工措施審查,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

7、參加人身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和上報;

8、負責市政與建安工程事業部“三標”管理體系的審覈工作及實施、運行中的持續改進工作;

9、負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質量管理和環保監督檢查工作;

10、負責項目工程項目作業人員的證照管理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關專業;

2、技術員及以上職稱、安全員證(貴州省);

3、具有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業知識,熟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6

1、負責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規、政策和國家防總的調度命令,及時上報並處理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3、擬訂本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有關規定,並對其實施情況實行監督。

4、負責組織編制全市防汛抗旱的總體規劃和擬訂局系統防汛抗旱的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5、歸口管理協調本市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會議;組織對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檢查,協同有關部門對全市防汛工程設施的安全實行監督。

6、掌握併發布訊情;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的防汛預案,並負責應急情況下的防汛調度。

7、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資金的安排,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和管理,負責組織防汛物資的調度使用。

8、組織協調全市防汛通信設施和防汛信息、預警系統的建設。

9、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務工程設施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方針政策;擬定本市水務設施管理的規程、規範、標準,並指導、監督其實施。

10、組織編制本市水務工程設施維修養護、除險加固、更新改造的規劃;審覈、協調平衡市和區(縣)水務設施的維修養護、除險加固、更新改造方案,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其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11、指導開展本市水務設施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本市水務設施運行、維修和養護的考覈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本市重要水務設施安全的`監督管理和調度運行工作。負責本市水務設施的有關統計工作。

12、依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市重要水務設施的佔用、變更、廢棄等事項的審批、申報工作和水務設施運行養護企業資質的審批;負責水務設施物業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13、指導供、排水管道的監察保護工作。

14、參與本市重要水務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協同建設管理處做好建設項目的梭工驗收和工程設施移交工作;指導本市水務系統土地確定權屬、綠化工作。

1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7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廠長(公司經理)和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本單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三同時”審查和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

(4)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解決有關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6)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組織新入廠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覈,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7)負責抓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計劃採購、管理、發放和使用的檢查工作。

(8)負責生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9)會同有關部門搞好企業職工安全衛生、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加強安全基礎建設。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8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燃氣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用戶室外架空管線、埋地管線、閥門井、調壓站(器)等燃氣設施的日常巡查、檢漏工作,確保上述設施不受損壞,無泄漏。

三、負責對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爲進行現場監管、協調、處理。

四、負責對各類用戶室內燃氣設施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和氣量稽查。

五、定期組織實施地下管網隱患排查及安全評價工作。

六、負責對公司生產運行各部門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處理,審查安全生產作業方案。

七、利用各種手段宣傳天然氣安全知識,提高廣大市民安全意識,共同維護燃氣設施安全。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9

1、負責項目監理機構日常施工安全監督工作的開展。

2、參與編制施工安全監督方案和專項監理實施細則。

3、負責審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施工單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建立情況。

4、參與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5、負責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建築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清單,覈查建築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的驗收手續。

6、覈准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地的考覈評分。

7、協助審覈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 8負責抽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自查情況,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9、巡視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參與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的定期巡視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並參與處理。

10、負責填寫監理日誌中的施工安全監督記錄,參與編寫監理月報中施工安全監督事項。

11、編寫和協助管理施工安全監督資料、臺賬。

12、協助總監理工程師處理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中涉及監理的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10

一、“青安崗”成員在指揮部、公司的領導下,協助安全環保部開展安全環保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上級部門相關決定、指示。

二、認真貫徹落實指揮部、公司的安全生產製度,安全環保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

三、組織指揮部、公司青安崗員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並督促整改。

四、注重安全隱患排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如有違章作業現象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妥善處理。

五、參加指揮部、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及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並監督實施整改措施的落實。

六、做好安環部委託的其他安全環保工作,“青安崗”成員應當及時報告涉及安全環保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