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農稅所工作職責

財政局農稅所工作職責1

1、負責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稅收宣傳工作;

財政局農稅所工作職責

2、參與分解落實全年稅收任務工作;

3、定期下基層檢查各街辦及相關業務部門稅收進展情況,調查稅收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反映並予以解決;

4、彙總分析上報各街辦的稅收進展情況;

5、接受羣衆對稅收徵收中存在問題的反映,並及時解決;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局農稅所工作職責2

1、根據有關政策和法規,草擬我區農業稅、契稅、耕地佔用稅和水利建設基金的徵收意見和方案、計劃,並依法徵收,保證其足額入庫;

2、完成全區“農業三稅”和水利建設基金徵收任務;

3、依法監督街辦“農業三稅”和水利建設基金的徵收情況,及時糾正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爲,並就違反法律政策的行爲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4、認真貫徹“農業三稅”減免政策,對越權減免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5、依法辦理農稅方面的各項業務,保證在工作中及時處理,準確執法;

6、負責農村稅費改革中相關的日常事務,處理與“農業三稅”相關的羣衆來信來訪案(事)件;

7、參與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8、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局農稅所工作職責3

1、負責“農業三稅”各種票證的保管、領發、覈銷工作;

2、各種票證要專櫃存放,使用時各種稅票不得相互替代,要嚴格領用手續,建立健全票證賬務,真正做到帳實相符;

3、編制票證計劃和票證報表,並按時報送;

4、檢查指導各街辦農稅票證專管員的票證使用情況,發現丟失損壞等問題應及時上報;

5、忠於職守,敢於同一切違法行爲做鬥爭;

6、按照徵解會計制度規定的年限做好覈銷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