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
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包括基本準則、具體準則、應用指南和解釋公告等。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範圍內施行,並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1.基本準則
(1)企業進行會計覈算工作的基本要求
(2)是制定具體準則、應用指南等的依據
(3)包括總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計量等11章內容
2.具體準則
具體準則是在基本準則的指導下,處理會計具體業務標準的規範。其具體內容可分爲一般業務準則、特殊行業和特殊業務準則、財務報告準則三大類。
一般業務準則是對一般經濟業務的'確認、計量要求,如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職工薪酬、所得稅等。
特殊行業和特殊業務準則是對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的會計問題作出的處理規範。財務會計報告準則主要是各類企業通用的報告類準則。
3.應用指南
應用指南從不同角度對企業具體準則進行細化,解決實務操作問題。
4.解釋公告
解釋公告主要爲了深入貫徹實施企業會計準則、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實現會計準則持續趨同和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