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監控系統安裝合同

甲方: 乙方:慈溪市附海恆信電腦商行

安防監控系統安裝合同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承接甲方監控錄像、報警系統,工程設備造價人民幣大寫: 元(詳見附表)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共同協議

1、產品的單位、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以附表清單爲準。

2、乙方承諾爲甲方提供的產品均具優良品質,若出現質量問題,一年內免費維修,24小時內做出整修方案,最多不超過72小時,(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對五個工作日不能修復的設備,乙方提供備用機。

3、甲方給予必要的監督和指導,乙方安裝工作時間以外,並負責全部設備的調試。

4、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裝佈線,設備安裝上後,如果甲方需要更換位置而產生移裝費用由甲方負責。

5、不是因爲產品質量而造成的設備損壞,更換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提供免費服務。

6、因甲方拖欠款而不能提供售後服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對拖欠款單位不提供售後服務,待甲方到乙方付清全部款項後再恢復剩餘時間的售後服務。 (開戶:農村合作銀行附海支行東海分理處 慈溪市附海恆信電腦商行 201700044937581)

7、合同執行過程中工程量的增減,則根據工程聯繫單,對材料和工作量的增減進行覈算,其增減的費用在餘款中結清。

8、如項目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延期,乙方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未完成部分項目金額的千分之二每天費用作爲甲方的補償。

二、施工期限,雙方合同簽定後一個月內完工。(確保工程質量,讓甲方早使用該系統)。

三、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預付工程總造價的50%,作爲乙方開工費,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付清餘款,逾期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四、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出現糾紛由起訴方所在地法律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附表作爲本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2011年 月 日 日 期:2011年 月 日

安防監控系統安裝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

1. 工程名稱:

2. 交付設備及工程安裝地點:

3.承攬方式和範圍: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設計的形式由乙方承攬,乙方必須按照確定的設計方案、系統功能、設備材料,承包整個工程的設備供應及安裝和調試。(產品及材料詳見附本)

二、工程造價:

1.本工程總造價爲人民幣:( 元)(大寫: )。

2.整個工程必須滿足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書面審定的設計方案爲標準,在此基礎上單價不再作任何調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三、工程付款方式:

1.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 )即( 元)。(大寫: 整)。

2. 線纜敷設完畢,設備全部進場經甲方檢驗符合合同要求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 )即( 元)。(大寫: 整)。

3.工程完工通過甲方驗收合格雙方在( 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算,在辦理完結算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 )即( 元)(大寫: 整)。

4.乙方必須提供當期工程款同等金額的工程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付或者緩付工程款。

三、工期: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在( )日內組織施工人員及相關設備進場,整個施工及安裝調試工期爲( )天,從甲方支付首期工程款之日起計算。

2.在履約過程中,由於甲方單方面變更原有設計方案所影響的工期由甲方負責,由於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經甲乙雙方協商認可後作出工期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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