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通用12篇)

導語:批准實施購物中心內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以下小編爲大家介紹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文章,僅供參考!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通用12篇)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1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

1、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總經理爲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按照消防技術標準,依法履行本單位消防安全法定職責。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與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3、每月組織各部門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及時整改火災隱患,解決購置、維修消防設施設備等必要的消防經費,並提供相應的組織保障。

4、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5、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6、每半年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7、審查批准部門、員工消防獎懲。

8、批准實施購物中心內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9、根據消防安全需要,決定購物中心局部停產停業、停止使用。

10、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監督檢查,完成政府下達的各項消防工作任務。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1、受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委託,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檢查各部門、崗位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組織擬定購物中心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工作經費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購物中心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開展、實施防火檢查,及時掌握購物中心整體消防狀況,做好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二)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共同職責

1、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帶頭並督促本部門員工遵守消

防安全法規、制度,學習有關消防安全知識。

2、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應當按時參加消防工作例會,根據實際提出可行性建議,執行會議決定。

3、負責監督落實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消防安全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4、負責組織落實本部門員工實施每日崗位消防安全自查。

5、在發生火災或其他突發情況時,按照《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所做規定和分工,履行職責。

保安部經理職責

1、參加每月消防工作例會,彙報當月消防工作。

2、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相關工作,負責《每日防火巡查情況彙總表》、《消防安全工作月彙總表》及有關文件的上傳與下達。

3、督促、檢查各項消防安全制度的具體執行情況。

4、具體負責《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5、具體實施志願消防隊的組建,及其日常學習、訓練工作。

6、結合工作實際,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提出對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訂意見。

(三)各崗位員工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

1、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國家有關法規、技術規範和有關樓宇自控系統的操作等專業知識。

2、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應能熟練掌握消防設施設備操作技能和常見故障處理方法,對火警信號能夠正確判斷、及時處理。

3、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員應認真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4、對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設備進行定期系統測試,發現問題立即彙報並予以解決。

一線在崗員工職責

1、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制度,認真學習有關消防安全知識。

2、掌握工作區域內安全疏散設施、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數量,掌握有關的消防安全常識。

3、認真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槍、管制刀具、化學劇毒物等物品的客人進行勸阻,必要時立即報告。

5、每日進行班前班後的崗位消防安全自查,保障責任區內安全疏散設施、消防設施、器材,電氣設備、線路及其他有關消防安全的設施、器材狀態正常。

6、對所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保安部。

7、發生火災或其他突發情況時,按照《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所做規定和分工,履行職責。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2

醫院是人羣密集的公共場所,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做好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的發生,是安全保醫衛工作中極爲重要的一項。醫院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確保單位消防安全。

一、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制定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

3、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障礙。

8、標誌醒目,專人管理,設有消防預警系統。

二、醫院院長的消防安全職責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醫院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醫療、科研、教學、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爲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三、醫院科室(部門)消防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醫院各科室(部門)的負責人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消防法律、法規、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2、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科室議事日程,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各項規章制度。

3、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積極組織參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4、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組織整改。

5、加強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妥善保管本科室(部門)的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特殊工種崗位人員無證上崗操作。

6、發生火災時,組織工作人員按預案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重點

一、醫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1、發生火災影響全院,使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部位,如變配電房、計算機網絡)中心等。

2、發生火災會產生不可挽回的損失的部位,如檔案室、病案室、財務賬簿、存儲庫房等。

3、發生火災經濟上有重大損失的.部位,如大型檢查儀器磁共振、CT、造影機等檢查室。

4、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如危險品倉庫、高壓氧艙、膠片室、鍋爐房等。

二、醫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措施

1、醫院消防重點部位管理要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

2、醫院要任用責任心強、業務技術熟練、懂得消防知識、身體力行的人員負責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並定期對他們進行必要的防火業務培訓。

3、要根據不同重點部位的性質,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制度健全,責任措施落實,檔案記錄詳細、準確、完整。

4、配備有效的防火、滅火設施,並根據實際需要採取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技術措施。

5、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火和滅火預案。

6、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7、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標明“消防重點部位”和“防火責任人”,落實相應管理規定,實行嚴格管理。

三、建立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理念,以對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各單位一把手要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逐級明確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對由於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造成火災事故而導致人員傷亡的單位,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2、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員消防安全意識。要把安全知識、滅火知識、逃生知識,以及安全責任宣傳、落實到每一位職工,提高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做到人人有責任,人人知道該怎麼做。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注意經常查找,並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醫療衛生機構要進行安全生產自查,並主動邀請消防、電力、熱力、供氣等主管部門對本單位相關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促進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符合規範要求。

4、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控預案。醫療機構消防的應急預案中要包括應對火災、大面積長時間停電等各種災害突發事故的物資儲備、輔助逃生設施的設置、防護面罩、應急照明設備等的配備,以及患者的轉移方案等內容。

5、加強內部消防安全專(兼)職隊伍建設。要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充實消防安全和治安保衛力量,配齊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和管理,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6、定期監督檢查、評比,推廣先進經驗。通過監督檢查,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臺帳,定期評比,獎勵先進,通報批評工作不落實的單位。

四、建立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同醫院的工作相結合,應建立有效的監督檢查系統。醫院消防安全主要規章制度如下:

1、組織領導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院長的領導下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成立防火領導小組,規定職責,明確任務。

2、防火責任制度。規定各級領導,包括法人代表(院長)和分管負責人,如副院長以及科室主任、各科科長、班(組)長等負責人要對所管範圍的消防安全負責。

3、崗位防火責任制度。規定各種崗位職工的消防職責。

4、單位綜合防火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醫院防火管理制度、工作區防火制度、防火宣傳教育制度、用火用電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制度、建築防火審批制度、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和消防工作獎懲制度等。

5、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通過上述制度的建立,使醫院消防安全工作層層分解,達到處處有人管,事事有人負責。

五、醫院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

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公佈執行。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3

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熟悉本經營部的品種、數量、種類及理化性質、危險特性,瞭解國家和地方關於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並經專業安全知識培訓、考覈、取得上崗資質。

2、負責本經營部安全經營具體工作,配合經營部負責人做好安全經營的全面工作。

3、負責本經營部安全經營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具體實施工作,對危險化學品進行嚴格管理,規範經營活動。

4、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並向負責人彙報,記錄有關情況。

5、對經營活動中出現的不安全行爲,要及時予以制止,對從業人員的操作進行正確指導。

6、對本經營部的消防器材、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7、發生安全經營事故時,應配合經營部負責人立即組織各項救援工作,提供應急救援服務。

安全防火制度

1、必須嚴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2、必須瞭解和熟悉本單位所經營物質的物化性能;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等危險品特性,以及掌握如何防火、防爆、防腐、防中毒等方法。

3、嚴防物料的跑、冒、滴、漏,在易燃、易爆、可燃氣體、液體、經營過程中主要部位,禁止明火作業

4、從業人員必須學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防毒面具等,發生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5、經營場地要保持清潔衛生,及時清除油污、雜物等易燃物。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爲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保準的要求,並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3、員工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並經考覈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對易燃易爆物質要杜絕跑、冒、滴、漏,加強對車輛的監護、保養,作業過程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嚴格動火管理,加強行政值班、安全監察,堅決杜絕違章作業。

6、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專人專車、庫存時單獨存放、禁止混裝、發現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7、合理配置,保管好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應急防護用品,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8、以上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負其責,把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4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要把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正常的教育教學之中,把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教育教學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爲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定期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巡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在師生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7、校舍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嚴禁在學生在校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8、嚴格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及超負荷用電,禁止師生在宿舍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9、學校要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並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5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並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學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學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並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6

㈠建立與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責任。

㈡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搶險預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

㈣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並考覈其執行情況。

㈤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園校舍安全隱患,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生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㈧加強對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與任何商業性活動。

㈩預防爲主,防消結合,抓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應認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7.簽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領導要立即到達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受傷害者的父母(監護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學校應及時成立事故處理小組或指派專人負責事故的處理,並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7

爲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及時消除和處理火災隱患,減少火災發生,提高火災撲救的及時性,保證社區居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和省市上級機關有關安全法規,結合社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統籌指導、協調組織本轄區居民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主任由範偉平擔任,副主任由轄區消防民警陳武和社區安全管理人或安全巡查組長黃燕波擔任,成員由社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及時研究解決在消防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需要及問題。

二、社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工作範圍之內,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各項工作,組建兼職消防隊、消防安全巡查隊、消防宣傳隊,制定並實施社區消防工作、消防知識培訓和消防滅火演習等計劃,確定防火重點單位,制定滅火方案和人員疏散方案。

三、重視消防安全知識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宣傳教育對羣衆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增強社區羣衆的消防安全意識,讓羣衆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滅火方法、逃生知識,發生火災時會報火警、使用滅火器、會撲滅初期火災等基本知識。

四、加強日常巡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危險情況必須及時報告上級,及時整改,確保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兼職消防隊將配備辦公室、值班室、器材室和車庫,設立24小時聯繫電話

六、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包括器材、火災報警器等)制定相應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確保其完好性。

七、建立火災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要查明原因,覈實損失,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八、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包括日常、定期、不定期和專項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總結批評,對發現的隱患和不合格情況提出整改通知書,並落實責任,整改要求和驗收。

九、制定獎懲規定,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績和貢獻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並作評獎,評優的參考,對違章肇事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當社區安全委員會或三支消防基本隊伍進行調整或人員變動時,社區相關負責人應及時作相應調整或補充,使之始終處於健全狀態,以保證工作開展。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8

1、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並組織實施防火公約;

2、在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場所設置櫥窗、專欄等固定宣傳設施,定期組織消防宣傳活動;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糾正或者制止消防違法行爲,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4、根據需要建立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5、保障消防車通道暢通,保障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村民委員會還應當根據需要設置消防備用水源和取水設施。

消防工作例會制度

1、社區(村)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組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區消防工組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2、社區(村)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有成員單位參加的聯繫會議,制定社區消防計劃,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佈置近期消防工組。

3、社區(村)安監(消防)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佈置本月工作。

4、小區消防工作組每週召開一次例會,彙報上週工作情況,安排下週工作。

5、每半年召開一次社區(村)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社區(村)居民代表、消防志願者、社區單位等通報區(村)消防建設情況,徵求社區(村)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區(村)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社區(村)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轄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區(村)消防安全。

2、根據實際情況科採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勢,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3、督促社區內(村)單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4、在轄區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爲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放雜物,保障居民安全。

5、做好檢查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並對隱患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時上報鄉鎮(街道)安監(消防)辦公室。

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經常向居民家庭、社區(村)單位宣傳消防基本知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依託社區(村)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語、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防安全宣傳。

3、社區(村)消防教育體驗室要經常向社區(村)居民羣衆開放。

4、社區(村)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5、針對本社區(村)的實際,開展社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勢的公益消防活動。

6、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7、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地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社區(村)單位參觀火災現場,警示教育居民羣衆。

網格員消防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對網格內的單位、五小場所和居民家庭進行信息採集,建立檔案。

3、熟悉網格內消防通道、水源、消防器材設置點的位置、及網格內單位、五小場所和居民小區消防基本情況。

4、對網格內的單位、五小場所和居民小區進行消防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做好檢查記錄,對於火災隱患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時上報社區或移交派出所。

6、指導網格內的單位、經營場所和居民小區舉行消防演練等活動,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7、網格內單位、五小場所和居民家庭發生火災時,應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進行滅火,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事故;

8、社區佈置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社區(駐村)民警消防工作職責

1、每週對管轄範圍內的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指導轄區社會單位舉行消防演練等活動,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3、轄區發生火災時,應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事故;

4、對羣衆舉報、投訴的消防違法行爲依法進行處理;

5、參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巡防隊員消防工作職責

1、社區巡防隊員負責社區內居民樓院和列管單位消防工作,對於轄區情況做到“四熟悉”。即:熟悉責任區道路、熟悉責任區水源、熟悉責任區單位的位置、熟悉社區的消防設施。

2、結合日常巡邏,切實履行防火檢查職責,嚴格落實“四查糾”。即:查糾沿街門店存在“三合一”、“二合一”現象、查糾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現象、查糾埋壓、圈佔、損壞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現象、查糾建築物周圍堆放易燃物、可燃物現象。

3、在日常巡邏中對發現的問題,落實“四報告”。即:消防安全隱患報告、公共消防設施損壞報告、新開業場所動態報告、火情處置報告,及時將上述火災隱患登記上報。

4、協助社區居委會開展消防宣傳提示,做到“四提示”。即:提示杜絕“多合一”場所、提示用火用電用氣安全、提示消防器材配備維護、提示保持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暢通。

5、一旦發現火災和險情,及時進行前期處置並撥打“119”電話。

6、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消防工作任務。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9

社區消防工作職責

(一) 制定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二) 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爲;

(三)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居民防火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 維護並管理社區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消防器材;

(五) 建立社區志願消防隊,組織撲救初起火災;

(六) 掌握本社區老弱病殘、外來人員等特殊人羣情況,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社區消防志願者工作職責

(一) 掌握轄區消防安全情況,提出消防工作意見,擬訂消防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 定期組織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協調處理轄區重要消防安全問題;

(三) 定期組織實施社區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爲;

(四) 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五) 對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實施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六) 管理社區志願消防隊,督促其開展日常業務訓練;

(七) 組織實施對老、弱、病、殘人員的消防安全幫扶救助,做好外來人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

社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苑區、轄區單位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轄區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10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消防管理條例》。

二、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安全原則,配合領導落實院內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三、熟悉院內各部門的位置以及消防重點部門的基本情況。

四、嚴格執法。加強防火安全巡查,發現隱患或違章,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五、定期對院內所配備的各類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統計、調整、更換,確保器材的性能良好。

六、認真做好消防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消防技能的培訓、演練,提高全院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與防範能力。

七、加強對“醫院消防員” 志願者隊伍建設的培訓指導。

八、做好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和消防檔案的整理彙編工作。

九、做好每年一次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和考評制度。

十、依法行使管理職權,在消防檢查和執勤中,做到依法、文明、規範,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11

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員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覈、獎懲制度,並負責監督落實;

二、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做好本單位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要求和《中央財經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經常對本單位用火、用電和用氣情況以及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消防標誌和疏散通道狀況等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四、負責與本單位聘請的施工隊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監督、檢查施工隊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五、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火災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進行演練;

六、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中央財經大學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中的相關內容;

七、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學習教育、培訓檢查和演習等情況要認真記錄,以備上級消防部門檢查;

八、各單位更換消防安全員須及時到保衛處備案。

內部消防安全職責分工 篇12

(一)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每月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建築消防安全情況和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二)擬訂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具體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三)制訂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四)制訂消防安全工作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五)組織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

(六)組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七)組織管理微型消防站,落實初起火災撲救職責;

(八)其他依法應當履行或者約定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

高層住宅建築的樓長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督促業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約,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二)開展防火檢查,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三)巡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對違法行爲予以勸改;

(四)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發現缺失、損壞的及時報告;

(五)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發現在通道、樓梯間停放、充電的進行勸改;

(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組織居民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