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消防安全應急工作總結

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加以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使我們及時找出錯誤並改正,爲此我們要做好回顧,寫好總結。總結怎麼寫纔是正確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國小消防安全應急工作總結,歡迎閱讀與收藏。

國小消防安全應急工作總結

國小消防安全應急工作總結1

我校根據區教體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於20xx年11月8日上午在全校開展消防應急演練,此次消防演練以加強全校師生在消防安全上的自我救助能力主,加強生命教育,提高學生消防安全防範意識,此次演練,我們按照預定方案進行了一次“應急消防安全演練”實施方案,活動包括:“模擬火情”;學生逃生(學生在安全負責教師指導下,用溼毛巾捂住口、鼻,手扶着牆下樓);講解滅火器知識,點評學生模擬逃生中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學校付繼古校長總結了此次消防演練活動。本校學生積極熱情地參加演練,這次仿真演練提高了我校學生的逃生技能和安全意識,增強了學生對消防技能的掌握,使學生切實感受到社會對未成年人成長的關心與愛護,進一步明確了“珍愛生命,關愛他人”的教育主題。

一、精心準備

我校針對這次防火演習製作了防火宣傳板,讓學生們瞭解火災的危害和怎樣預防和火災後的逃生。製作了各個樓層的`防火疏散圖,學生在進入校內的時候可以一目瞭然,一旦發生火災應該從哪個防火通道門撤離。

二、我們的嚴密部署

針對這次防火演習,校長召開全體老師會議,佈置了消防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每個員工的具體位置和職責要求。反覆強調此次消防演習的重要性。並注意安全演練所注意的事項三、消防演習11月8日上午9:30,一聲令下,學生們迅速從防火通道口撤離。只見他們一個個表情嚴肅,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而有序的從通道口撤離“火災”現場。樓內疏散人員按照預先的消防演習方案疏散學生,保證在樓內學生的安全,以免慌亂中出現擁擠或者踩傷學生現象。學生們逃生到操場之後,就會招到相應的隊伍排成方隊。

本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習歷時3分鐘,可以說是在學校安全小組的認真組織下,是一次必要的、成功的全校師生安全疏散演習。這次演練活動,安排周密,全校師生高度重視,各工作人員各就各位,各司其職,認真負責,確保活動萬無一失。通過演習,使大家更加明確,一旦發生火情,每個人應該做什麼;如何正確報警;如何正確撲救;如何疏散學生;如何自救和逃生。

演習中,學校教職工態度認真,團結協作,密切配合。通過集中演練,使大家在實戰中得到鍛練,取得經驗,達到重視安全、防火工作。演習結束後付校長以“珍愛生命,遠離火災”爲主題對本演習做小結。本次演習取得了圓滿成功。

國小消防安全應急工作總結2

爲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強學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災的發生,保護學校和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範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

第三條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組長(校長)、副組長和成員若干名,負責全校防火安全領導工作。

第四條建立義務消防隊,進行定期訓練,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條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校各職能部門應有一名行政幹部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並設立一名消防安全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

第六條學校在新建、擴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時,必須同時落實消防供水、室內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設施。

第七條禁止在校(園)內點燃明火,因施工等確需明火時,必須事先經學校總務部門批准,採取嚴密防範措施。

第八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暢通。建立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和值班巡邏,確保安全。

第九條全校實行防火責任制。

第十條根據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備設施。

(1)對各班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誌完好、有效。

(2)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各班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3)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班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並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瞭解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內承各班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學校出資,並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及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7)消防器材應置於通風、乾燥、便於取用的位置,並設有明顯的指示標誌。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及檢修等情況。

(9)各班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各班防火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10)任何班級不得損傷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誌,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准後方可變動。

(11)防火組織健全並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一條校長防火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班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班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爲學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第十二條主管領導防火負責制:

(1)組織制定年度消防計劃。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6)授權學校總務(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長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總務(有關)部門防火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對全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領導彙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定期對學校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具體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6)對學校義務消防隊進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訓。

(7)主管領導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義務消防組織防火責任制:

(1)結合本職工作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班前班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監督學校和本部門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章,及時制止。

(4)保管維護本部門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發生火險及時報告,並積極參加搶險。

(6)積極向本部門的教職工宣傳消防知識,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對在執行和落實安全防火規定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六條對不認真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