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顯政在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的報告

同志們:

王顯政在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的報告

爲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實現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建議》提出的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的目標以及全國人大棠委會提出的煤礦安全生產兩個階段性目標,在總結分析2005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落實情況的基礎上,通過深入調研,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並經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研究討論,制定了2006年全國安全生產控制考覈指標方案。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關於2005年全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落實情況

2005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下達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對國家下達的控制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市(地)、縣、相關部門和企業,各級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監管、煤礦監察機構和有關部門圍繞指標落實做了大量組織協調工作。人民日報定期公佈各地控制指標進展情況。在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全國安全生產狀況呈現總體穩定、趨向好轉的發展態勢。與上年比較,事故起數減少85635起,下降10.7%;死亡人數減少9666人,下降7.1%,控制指標落實情況也是好的。

一是全國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低於控制指標。據統計,2005年全國各類事故死亡127089人,比2005年控制指標減少9646人,下降7.1%。

二是絕大多數行業和領域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指標以內。全國除煤礦、農業機械、漁業船舶事故死亡人數超控制指標外,其他行業和領域事故死亡人數均控制在指標內。全年的情況是:工礦商貿事故死亡15868人,比控制指標減少395人,下降2.4%;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8738人,比控制指標減少8874人,下降8.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明顯減少,與近幾年加大治理"三超"力度,加強危險路段治理有很大關係);火災事故死亡2496人,比控制指標減少92人,下降3.6%;特種設備事故死亡240人,比控制指標減少70人,下降22.6%;水上交通事故死亡479人,與控制指標持平;鐵路交通事故死亡7380人,比控制指標減少452人,下降5.8%。

三是絕大多數地區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指標以內。在全國32個統計單位中(盛區、市和新疆兵團)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工礦商貿企業、道路交通、火災事故和鐵路交通四項合計)在控制指標以內的有30個單位,佔93.8%,超控制指標的只有貴州、新疆,佔6.2%。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建立以控制事故死亡人數爲重點的全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實施兩年來,得到地方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認可,普遍反映這一舉措的效果:一是促進了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特別是引起盛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加強了對安全工作的領導;二是通過控制指標的層層分解,最終落實到企業,進一步強化了企業的主體責任;三是通過對控制指標的監督考覈,形成了有效的制約機制,促使安全生產與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步;四是通過對各地控制指標進展情況的定期公佈,使羣衆及時瞭解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效,便於社會監督。實踐證明,繼續堅持實行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是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正確政績觀、實現安全發展的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是完全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二、關於2006年全國安全生產控制考覈指標方案

(一)制定2006年安全生產控制考覈指標的主要原則

2006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起步之年。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對於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構建***社會意義重大。制定2006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

一是依據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目標。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十一五"時期要使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的目標,《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提出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安全生產工作分期目標,全國人大棠委會安全生產法執法檢查報告提出"力爭用兩年左右時間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較大幅度的下降,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解決小煤礦問題"兩個煤礦安全階段性目標,按照上述要求,《***生產"十一五"規劃》提出了到2010年全國各行業和領域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需要從第一年抓起,因此2006年全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下降幅度以"十一五"規劃爲基本依據,同時根據不同行業和領域的實際情況,適當加大控制指標的下降幅度。

二是總量控制,適度下降。目前我國正處於生產安全事故的易發期,各類事故總量仍然很大,特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爲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必須控制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近年來全國傷亡事故有所下降的實際情況,只要加大工作力度,是可以實現各類事故逐年下降的。但是,由於目前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制約安全生產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要實現傷亡事故大幅度下降需要有一個過程。因此,2006年控制指標下降幅度既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要符合實際,各地能夠接受。

三是反映行業和領域特點,體現地區差異。各行業、領域有不同的特點,控制指標幅度的`設定既要考慮總體情況,又要充分考慮不同行業、領域現階段安全生產的具體情況,分別確定下降幅度。另外,安全生產與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密切相關,受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影響,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基礎條件差異較大,因此控制指標還要充分考慮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產業結構情況。對經濟總量大、高危行業比重大和傷亡事故下降幅度大的地區,適當減緩下降幅度;對事故下降空間較大的地區適當加大下降幅度,既不能"一刀切",也不能"鞭打快牛"。

四是力求科學、合理、客觀、全面。按照統計學"可感知、可比較、可操作"的基本要求,在2006年控制指標體系制定中,結合全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實施兩年來的實際情況,參照2006年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指標,進行了綜合研究,2006年控制指標計算基數,是在2005年實際死亡人數的基礎上下降一定幅度來確定的。

(二)2006年全國控制考覈指標體系的構成

2006年全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由11項22個子指標構成,比2005年增加了4個控制指標,即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死亡人數、特種設備萬臺死亡率、煤礦企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數、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時取消了全國10萬人死亡率控制指標。

在22個控制指標中,根據不同行業和領域的事故特點和統計現狀,水上交通、農業機械、漁業船舶、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特種設備事故死亡人數,全國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數,煤礦企業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數及特種設備萬臺死亡率8個指標爲各行業和領域總體控制指標,不按地區分解下達。各省(區、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設置。

(三)2006年控制考覈指標下降幅度

(1)絕對指標下降幅度

--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下降3%。根據***生產"十一五"規劃,至2010年全國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要控制在0.45(2005年預計爲0.73),2010年全國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按0.45計算,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應控制在112890人左右,比2005年減少14190人左右,平均每年應減少2838人,年均下降幅度爲2.2%。爲加大2006年全國各類事故控制力度,將2006年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定爲123276人,比2005年下降3%。

--煤礦企業死亡人數下降3.5%。按照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2010年煤礦百萬噸死亡率要控制在2.2,平均每年下降5.6%。按照這個目標,2006年煤礦死亡人數應控制在5862人之內,比2005年下降2.5%。爲實現全國人大棠委會提出的"力爭用兩年左右時間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較大幅度的下降"的目標要求,2006年必須加大煤礦事故控制力度,因此,將2006年煤礦企業死亡人數控制指標定爲5730人,比2005年下降3.5%。比全國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下降3%的幅度提高0.5個百分點。

--工礦商貿企業、金屬與非金屬礦、建築業、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死亡人數下降3%。2005年工礦商貿企業死亡人數比上年下降3.8%,金屬與非金屬礦、建築業、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幅度均大於工礦商貿企業死亡人數的下降幅度,因此,2006年上述6項控制指標定爲下降3%。

--煙花爆竹下降2.5%。2005年煙花爆竹死亡人數下降幅度較大,降幅明顯高於全國水平,考慮到全國一些城市煙花爆竹燃放解禁的影響,2006煙花爆竹死亡人數下降幅度低於全國0.5個百分點,下降2.5%。

--道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交通和農業機械死亡人數下降3%。2005年道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交通和農業機械死亡人數下降幅度較大,道路交通、鐵路交通與全國各類事故下降幅度基本持平,農業機械高於全國下降幅度,考慮到車輛、船舶大量增加等因素,以上4項指標定爲與全國同步下降3%。

--火災事故、漁業船舶死亡人數下降2%。考慮到目前火災事故相對多發及近三年漁業船舶事故呈上升趨勢的特點,2006年火災事故、漁業船舶死亡人數下降幅度定爲低於全國1個百分點,下降2%。

(2)相對指標下降的幅度

根據***生產"十一五"規劃目標,按照絕對指標2006年全國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下降3%,工礦商貿企業死亡人數下降3%,煤礦企業死亡人數下降3.5%、特種設備事故死亡人數下降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3%的控制目標計算,2006年5個相對指標下降幅度如下:

1.全國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9.6%:2005年GDP死亡率約爲0.73,2006年GDP按7.5%平均增長速度計算約爲187853億元;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以2006年控制指標123276人爲基數,經計算,2006年全國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爲0.66比2005年下降9.6%。

2.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下降5.6%:2005年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爲3.88,2006年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第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數之和)按每年增加1000萬人的增長速度計算約爲41931萬人;工礦商貿企業死亡人數以2006年控制指標15392人爲基數,經計算,2006年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爲3.67,比2005年下降5.6%。

3.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7.2%:2005年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約爲2.811。2006年原煤產量按增長4%計算爲21.84億噸;煤礦死亡人數以2006年控制指標5730人爲基數,經計算,2006年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爲2.624,比2005年下降7.2%。

4.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15.8%:2005年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爲7.6。2005年機動車保有量比2004年增長20.5%,考慮到機動車增長速度過快,2006年機動車保有量增長率按15.0%計算,2006年機動車保有量約爲149406.2萬輛。道路交通死亡人數以2006年控制指標95776人爲基數,經計算,2006年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爲6.4,比2005年下降15.8%。

5.特別設備萬臺死亡率下降2%:2005年特別設備萬臺死亡率0.98,2006年特別設備約24.3萬臺,特別設備事故死亡人數2006年控制指標233人爲基數,經計算,2006年特別設備萬臺死亡率爲0.96,比2005年下降0.2%。

(3)特大事故起數下降幅度

2006年全國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數,繼續按照2005年控制幅度控制,即全國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數減少7起(2005年爲134起),下降5%。爲遏制煤礦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確定2006年煤礦企業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數比2005年減少4起(2005爲58起),下降7%。

2006年控制考覈指標分解計算方法作爲附件附在後面。這裏不再介紹。

2006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下達之後,希望各地按照這次會議的部署,儘快將控制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基層和企業,落實各級責任制,作爲評價政績、業績的重要標準,嚴格考覈獎懲,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同時,要加強對控制指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搞好統計分析,確保數字的真實可靠,並通過媒體定期公佈指標落實情況,發揮***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要通過指標控制,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