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關於安全工作的通知

爲切實加強我市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和宜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宜府發〔2015〕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是現代生產生活中的重要基礎設施和設備。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事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事關經濟健康發展,事關社會和諧穩定。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數量都在迅速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在冊特種設備10486臺,其中鍋爐2037臺、壓力容器4234臺、電梯1952臺、起重機械2037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174輛、遊樂設施51套、客運索道1條,各類氣瓶28萬餘隻,特種設備保有量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長。

近年來,我市持續開展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特種設備強制更新淘汰等工作,全市特種設備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非法安裝、無證作業、設備帶病運行等現象仍然存在,特種設備安全還存在一定的風險;一些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薄弱;一些職能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爲了加強監管、防範未然,保障全市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必須從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平安宜春”的要求出發,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和安全發展的理念,切實提高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措施,堅決預防和遏制各類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嚴格落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職責

(一)嚴格落實各級政府特種設備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將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安全工作目標,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情況,解決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及投入問題。督促和支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監督職責,督辦轄區內重大特種設備隱患整改到位。嚴格實行各級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制,分管領導對各自分管行業領域的特種設備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配合和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並安排人員負責有關具體工作。建立特種設備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對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巡查,發現嚴重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助處理。

(二)嚴格落實有關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職責。質量監督主管部門要帶頭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抓基層、打基儲規範管理”,轉變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負責對全市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和行政執法,組織打擊、取締特種設備的非法生產和使用行爲。加強特種設備許可、覈准及註冊登記工作,嚴把特種設備許可准入關。開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的持證培訓及考覈工作,監督、指導、協助其它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組織並參與特種設備事故及相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安全生產監督、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教育、衛生、旅遊、水利等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要求,在本行業領域內全面落實特種設備監督管理職責,及時掌握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和動態變化,定期組織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進行檢查,督促使用單位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協同質監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違法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三)嚴格落實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必須切實承擔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爲核心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名員工、每一臺設備,增強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各類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開展經常性的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特種設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定期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和使用。

三、不斷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水平

(一)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體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評價》江西省地方標準要求,認真開展以崗位達標、管理達標和全面達標爲內容的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標準化創建及評價工作,推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健全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把標準化創建過程作爲促進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過程,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標準化納入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體系,作爲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的先決條件之一。

(二)建立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督促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每月必須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一次隱患排查,管理人員每半月對特種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作業人員每班要對自己操作的設備進行一次以上巡查。對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包括違章作業行爲都要及時整改,並留存記錄、上報情況;對一時不能徹底整改的隱患,應建立嚴重隱患整改臺帳,做到應急預案、整改措施、責任人員、資金投入和整改時限“五到位”。

(三)落實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保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督促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簡稱“三類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宜春市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作業人員安全責任實施意見》(宜市質監特發〔2010〕9號),提高“三類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的意識和能力,切實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四)建立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尤其是爆炸當量較大以及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配備一支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有針對性的經常組織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對各類載人設備均應建立或簽約一支維修保養隊伍並作爲本單位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所有載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均應組織定期的救援演習,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五)開展全市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根據全省統一部署,8月至10月集中三個月時間,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採取企業自查、部門檢查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質量監督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非法使用特種設備的行爲,嚴格開展以“三無一超”(無證安裝、無證使用、無證上崗及設備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檢使用)爲重點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規範特種設備使用行爲。嚴格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個制”(問題列表制、限期整改制、任務到人制、責任追究制、結果督查制)的要求實施整改。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實行書面告知制度;對隱患整治不力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列入“三從嚴”(嚴查、嚴管、嚴處)管理企業,必要時給予通報,並在新聞媒體曝光或者網上公示;對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爲,依法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