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 安全工作

電氣安全 第一節 電氣安全概述 電氣安全主要包括人身安全與設備安全兩具方面。人身安全是指在從事工作和電氣設備操作使用過程中人員的安全;設備安全是指電氣設備及有關其他設備、建築的安全。 一、電的特點 (一) 電的形態特殊,看不見,昕不到。人們日常所能感受到的電,只是電能的轉換式, 如光、熱、磁力等。 (二)電的傳輸速度(30萬公里/秒)。 (三)電的網絡性強,若干線路聯結成一個整體。"發電、供電、用電"在瞬間同時完成。 局部故障有時可能會波及整個電網。 (四)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大。發生人身觸電、着火、損壞設備、爆炸等電氣事故,會影響生產,甚至造成整個企業生產癱瘓,其後果非常嚴重。 二、電流對人體傷害 (一)感知電流 在一定概率下,通過人體引起人的任何感覺的最小電流稱爲感知電流。 (二)擺脫電流 通過人體的.電流超過感知電流時,肌肉收縮增加,刺痛感覺增強,感覺部位擴展,至電流增大到一定程度,觸電者將因肌肉收縮、產生痙攣而緊抓帶電體,不能自行擺脫電極。人觸電後能自行擺脫電極的最大電流稱爲擺脫電流。 (三)最小致命電流 在較短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爲致命電流。電擊致死的原因是比較複雜的。通過人體數十毫安以上的工頻交流電流,既可能引起心室顫動或心臟停止跳動,也可能導致呼吸中止。但是,由於心室顫動的出現比呼吸中止早得多,因此,引起心室顫動是主要的。如果通過人體的電流只有20~25毫安,一般不能直接引起心室顫動或心臟停止跳動。 (四)電擊和電傷 電擊是電流通過人體內部,破壞人的心臟、神經系統、肺部的正常工作造成的傷害。由於人體觸及帶電的導線、漏電設備的外殼或其他帶電體,以及由於雷擊或電容放電,都可能導致電擊。 電傷是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或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的局部傷害,包括電弧燒傷、燙傷、電烙英皮膚金屬化、電氣機械性傷害、電光眼等不同形式的傷害。 (五)電對人體的傷害程度的五個因素 1、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 通過人體的工頻50~60赫茲交流電流不超過0.01安培,直流電流不超過0.05安培,對人體基本上是安全的。電流大於上述數值,會使人感覺麻痹或劇痛,呼吸困難,甚至自己不能擺脫電源,有生命危險。通過人體的電流不論是交流還是直流,大於0.l安培時,只要較短時間就會使人窒息、心跳停止,失去知覺而死亡。 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取決於外加電壓和人體的電阻。人體電阻不同,一般爲800~1000歐姆。在一般場所,對於人體只有低於36伏的電壓纔是安全的。 2、通電持續時間 發生觸電事故時,電流持續的時間越長,人體電阻降低愈多,越容易引起心室顫動,即電擊危險性越大。這是因爲電流持續時間越長,能量積累增加,引起心室顫動的電流減校 3、通電途徑 電流通過心臟,會引起心臟震顫或心臟停止跳動,血液循環中斷,造成死亡。電流通過脊髓,會使人肢體癱瘓。因此,電流通過人體的途徑從手到腳最危險,其次是從手到手,再次是從腳到腳。 4、通過的電流種類 通過人體電流的頻率,工頻電流最爲危險。20~400赫茲交流電流的擺脫電流值最低(即危險性較大);低於或高於這個頻段時,危險性相對較小,但高頻電流比工頻電流易引起經膚灼傷,因此,不能忽視使用高頻電流的安全問題;直流電的危險性相對小於交流電。 三、人體觸電方式 人體觸電方式,主要分爲:單相觸電:兩相觸電、跨步電壓觸電三種。 (一)單相觸電 單相觸電,是指人在地面或其它接地體上,人體的某一部位觸及一相帶電體時的觸電。 (二)兩相觸電 兩相觸電,是指人體兩處同時觸及兩相帶電體時的觸電。 (三)跨步電壓觸電 跨步電壓觸電,是指人進入接地電流的散流場時的觸電。由於散流場內地面上的電位分佈不均勻,人的兩腳間電位不同。這兩個電位差稱爲跨步電壓。跨步電壓的大小與人和接地體的距離有關。當人的一隻腳跨在接地體上時,跨步電壓最大;人離接地體愈遠。跨步電壓愈小;與接地體的距離超過20米時,跨步電壓接近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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