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消防工作安排意見

爲了加強學校安全,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職責,責任到人,現將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組織機構及職責明確如下:

中學消防工作安排意見

一、 組織機構:領導小組

組 長:趙友鬆

副組長:肖操

成 員:趙仁杰、鄭傳平、宋濤、餘傳勇、趙本勤、趙凱、楊勝倫、鄭傳羣、及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行政辦公室,由政教主任趙本勤負責日常事務工作開展。

組 長:趙本勤

成 員: 宋濤、餘傳勇、趙仁杰、鄭傳平、趙凱、楊勝倫、鄭傳羣及各班班主任

二、綜合治理與安全責任小區劃分及負責人員

教學樓

一年級 宋濤與各班班主任

二年級 餘傳勇與各班班主任

三年級 趙本勤與各班班主任

辦公區 餘傳勇與各室負責人

住宿區

男生宿舍 趙仁杰與各住宿教師

女生宿舍 肖操與各住宿教師

伙房區:趙友鬆、鄭傳平

操場區:趙本勤 門衛及值周教師

三、領導分工:

趙友鬆:全面負責安全穩定工作

肖操:1、協助組長工作,並負責全校學生安全穩定的宣傳教育、協調、組織落實及相關處室的安全工作。

2、負責學校黨支部組織的各項工作與各項活動安全。

3、負責女生宿舍及相關處室安全工作,以及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

鄭傳平:負責學校校舍、基建、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用電,以及學校飲食衛生安全,即師生在校內食堂就餐、飲水、食用加碘、加鈣食品、小賣部等方面的安全,並負責相關處室安全和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工作。

趙仁杰:1、負責男生宿舍及相關處室安全工作,以及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

2、負責教師教學活動中的安全,即在教學中,教師因管理失當造成人身傷害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負責教學、實驗等及相關處室的安全工作,以及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

趙本勤:1、負責學校綜合治理、學生安全、以及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

2、負責學校體育活動、醫療衛生以及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

3、負責所分管工作組織的各項活動與電教實驗及相關年級的教師教學活動中的安全。

宋濤:1、負責教導處以及所分管工作組織的各項活動與相關年級的教師教學活動中的安全。

2、負責所分管工作組織的各項活動與相關年級教師教學活動中的安全。

餘傳勇:負責學校團委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

三、具體責任說明:

(1)值班領導:各值班領導主要職責是:檢查教師晨讀、上午第四節、晚上自習上崗情況;學生出勤情況;環境衛生;學校秩序;教職工上班在崗情況(每組必須查1-2次崗);組織晚上護送學生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向有關領導或有關處室彙報處理。因值班領導不在崗,或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將承擔領導責任。

(2)班主任:

班主任承擔教育、管理全班學生的重要責任。對班內一般違紀現象,班主任要及時教育妥善處理。對學生中出現有重大違紀現象,如:打架(跨班之間、出現傷情、與社會青年等)、偷盜、屢次違反校規校紀教育無效的、與老師發生嚴重衝突等,班主任可交政教處處理。由於班主任沒有積極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或管理混亂、工作敷衍失職,導致班內有失盜、火災、觸電、違法犯罪(如被公安機關收審,羈押等)、打架、學生傷害等安全事故發生,由班主任承擔管理責任。班主任在集會、課間操、升旗時必須到位,如在集會、課間操、升旗時發生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與體育教師、值周人員共同承擔。對品行不良,屢次違犯校規校紀的學生要重點說服教育,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班主任在管理學生時,對學生進行體罰與變相體罰,造成的後果由班主任承擔。

(3)值周教師:

值周人員對學生的出勤情況、各班的環境衛生、課間操、課間學生活動、課外活動時間負有管理監督責任。出勤情況主要檢查一週的學生早晨、下午、晚上遲到、早退情況; 課間操主要檢查各班學生集合、做操質量、紀律等情況;集會、課間操、升旗時,要配合班主任使學生有順序的.疏散、集合,防止學生擁擠等造成意外傷害;課間活動與課外活動主要管轄範圍是:教學樓、廁所、倉庫等區域;主要檢查的學生違紀情況如學生追逐打鬧、上下樓擁擠、亂丟廢物、打口哨、抽菸、打架等。如在升旗、集會、課間操、課間、課外活動時間發生的安全責任由值周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4)科任教師:

教師有管理教育學生的責任與義務,也是維護正常課堂教學的最基本要求。對課堂上學生中出現的違紀現象(如曠課、遲到、影響課堂秩序等)要及時教育管理,妥善處理。對嚴重違紀現象,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共同解決。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隨意停課、罰站,如果違法執教,或由於自己工作失職、失誤(如沒有提前候課、空課、提前離開課堂、管理失當)造成的安全責任,由教師本人負責。

(5)門衛:

門衛要認真做好外來人員的詢問、接待工作,確因工作需進入校內的,請示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同時要做好出入登記。上課時間嚴禁外來人員來訪、外來車輛進入校園。按時開、關門,嚴禁空崗。由於門衛工作失誤,造成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的,門衛承擔相應責任。

(6)宿管員:

宿舍管理員要嚴格要求學生遵守作息時間,嚴禁晚上外出,愛護宿舍的一切物品和設施,嚴禁外人進入宿舍,宿舍內不準留走讀生與校外人員住宿。嚴禁學生私拉電線、抽菸、打牌、打架、酗酒等,如在宿舍出現安全事故,責任由宿舍管理員承擔。

(7)體育教師:

升旗、集會、課間操由體育教師負責組織維持會場秩序。升旗、集會、課間操等活動期間發生的安全責任與班主任、值周教師共同承擔。對體育課以及所組織的各項競賽活動,有安全教育的責任。如組織不嚴密、動作要令示範不到位,使用帶有安全隱患器材、或其它安全行爲造成的安全責任,由體育教師負責。

(8)實驗與微機教師:

實驗教師要教育學生進入實驗室後,要遵守實驗室規定。學生實驗必須要求學生按照實驗程序、步驟、注意事項,實驗中的廢水、廢物、以及其它殘存物,要求學生按規定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化學危險品或違規用電或做與教學無關的活動。如組織不嚴密、 安全教育不到位、或其它失職行爲等造成的安全責任由實驗教師負責。

對易燃、易爆、有毒等實驗藥品,要專室專櫃雙鎖妥善保存。如有丟失、或造成事故,由保管人承擔責任。

微機教師要保證上微機課人數,嚴格上機管理,保護機房設備,加強安全教育,如管理混亂,安全教育不到位或自己工作失職,造成的安全責任由微機教師負責。

(9)後勤人員:

對學校的設施、設備,要不定期檢查與維修。如檢查維修不及時造成的安全責任,由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負責。對班級人爲損壞的設施、設備、公共財產等,班主任沒有及時向有關處室反映(或有關人員)、有關人員也沒有及時檢查、維修,而發生的安全責任,由班主任與相關人員負責。如向有關處室(或有關人員)反映,沒有及時維修,造成的傷害,由擔負此項工作人員承擔。

(10)炊事人員與管理員:

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食堂要把好"入口關、加工關、貯藏關",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貯藏間等,嚴禁使用過期、變質以及"三無"食品或原料。伙房管理員要對整個炊事及售飯過程有監管的責任。如伙房出現食物中毒等事件,責任由炊事人員與管理員承擔。

(11)校醫:

校醫必須有執業許可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行醫、經銷藥品。對有病的師生及時就治或建議到縣醫院等就診,處理突發事件。遵守醫生職業道德規範,遵循醫療程序,按規定操作。對學校流行並傳染並衛生防疫等有監管責任,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確保師生身體和生命安全。由於沒有按規定程序操作,出售假冒僞劣藥品、處理不及時、工作失職等原因,出現的醫療事故,責任由校醫承擔。

(12)全體教職工:

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與義務維護學校安全與穩定,保護學校財產與學生的生命安全的責任。如在校內外發現學生有違法違紀現象或安全隱患等,沒有及時制止,沒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彙報有關領導,釀成後果的,將追究責任。晚上值班護送學生人員,護送學生的路線爲學校至宜爾康處。重點部位爲學校大坡、舊火車站、北關學校路口、萬家樂路口。嚴禁學生騎車下坡、聚集鬧-事、社會青年滋事。如沒有按時值班,或缺崗,造成的安全責任,由值班人員承擔。

四、責任追究

1、追究責任的種類:(1)從學校德、能考覈中扣積分;(2)從年終考覈中扣總積分;(3)年終考覈列爲後10%;(4)責令檢討;(5)通報批評;(6)賠償損失;(7)黨政紀處分。

2、追究原則: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嚴肅查處,給予直接責任人和相關人員處分,屬刑事責任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給予責任人處分,根據學校與上級有關部門相關規定,在調查瞭解的基礎上,由校委會研究或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有關人員處分。

4、其它未盡事項,由校委會解釋或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