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總結

總結是指對某一階段的工作、學習或思想中的經驗或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做出帶有規律性結論的書面材料,通過它可以全面地、系統地瞭解以往的學習和工作情況,因此我們要做好歸納,寫好總結。你所見過的總結應該是什麼樣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總結,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總結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xxxx]13號),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爲加強技工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管理,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技工學校國家助學金髮放管理工作原則上按照《管理辦法》執行。

二、本通知所指技工學校爲勞動保障部門管理的實施中等學歷教育的公辦和民辦技工學校。

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爲具有技工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學生和縣鎮非農戶口的學生以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每年年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份技工學校上一年度在校學生數及生源狀況等,向財政部、勞動保障部提出國家助學金預算申請。財政部、勞動保障部審覈後,於每年5月底前將技工學校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及預算下達省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並抄送省級教育部門。每年8月底前,省以下各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將上級下達的經費預算和本級財政應分擔的經費預算以及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下達到各技工學校。

四、技工學校要按照《管理辦法》,受理學生申請(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指南見附件2),組織初審,並將初審結果在學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將《技工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彙總表》(見附件3)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初審後,統一送同級教育部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彙總,並報同級財政、勞動保障、教育部門審批;同級財政、勞動保障、教育部門要及時向技工學校批覆審覈意見。技工學校應於學生入學一個月內將國家助學金髮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五、技工學校應按實際受助學生名單填報《技工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彙總表》,經勞動保障部門複覈後送同級教育部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同時逐級上報至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省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應於12月底前將《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統計表》(詳見附件4)上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彙總,報財政部、勞動保障部、教育部備案,納入全國學生資助信息系統。

勞動保障部門對其管理的技工學校實行電子註冊,其有關學生信息抄送同級財政、教育部門,按有關規定納入全國學生信息系統。

六、各民辦技工學校要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減免、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方面的開支。每年9月底前,要將上一學年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和受助學生名單報所在地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