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通用10篇)

學校最重要的確保師生的安全,那麼應該如何設置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呢?今天小編爲你整理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希望對你有用。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通用10篇)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1

1、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校長是領導小組組長,其他成員分工負責。領導小組下設安全辦公室,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分管。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保衛人員,建立高效規範的學校安全工作網絡體系。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保衛組、現場處置組、現場救護組、通訊聯絡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等應急小組。各組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啓動工作。

3、切實保證學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財、物,併合理配置。

4、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預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防範措施,檢查督導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的落實。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安全事故做出處理,並在適當範圍內通報。

5、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組織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安全工作指導文件,制定年度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擬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結合學校特點研究部署學校常規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有校車的學校,應就校車管理簽訂校車安全管理專項責任書。

7、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設備維護、消防、治安、交通、食品、傳染病預防控制、自然災害防範等基礎性安全工作。定期開展自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重點做好校門秩序、教育教學、學生宿舍、食堂與飲用水設施、大型集體活動、集體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組織開展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師生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和學校周邊單位建立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小組,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注重學校安全長效機制建設;加大校園周邊綜合整治力度,維護校園及周邊安全。

10、發生緊急情況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全面負責突發事件的指揮、協調等工作,及時組織搶險搶救。在有關部門領導下及時、妥善、依法處置事故。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11、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做到30 分鐘內電話口頭報告,2 小時內簡要書面報告。密切配合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對事故的處理,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指示。

12、可設專人負責接待新聞媒體,遇到突發事件時能冷靜面對媒體採訪,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師生員工共同做好穩定工作,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接受採訪、擅自發布信息。

13、建立違反師德行爲處罰機制,及時嚴肅處理教師侮辱、體罰學生等行爲。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2

第一條、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認真貫徹國家關於加強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落實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結合實際,採取措施,保證“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要求在學校得以實現,預防學校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有效減少事故損失。

第二條、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準確掌握職責範圍的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措施;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指導督促;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建立學校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

第三條、學校的安全工作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完善“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責任保障體系。

第四條、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其職責範圍的學校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領導學校安全工作。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教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列入部門工作重要議事日程。

2、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職能部門制定相應措施,落實各項工作。

3、主持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重要會議,主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4、協調解決影響學校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創造保證學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的基礎條件。

5、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指導督促學校安全工作。

6、組織協調重大學校安全事故的搶救、善後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責任事故進行責任追究。

第五條、領導班子其它成員分別負責其分管業務範圍的學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和本單位具體安排,結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實意見,督促相關職能部門把學校安全納入業務工作統籌考慮安排。

2、掌握職責範圍的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指導督促職能部門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強對基層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協助基層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指導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總結推廣基層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學校安全工作任務。

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協助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做好具體統籌協調工作。

第六條、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本級學校安全工作綜合協調機構,主要職責是: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結合實際研究貫徹措施,佈置相應工作,指導督促戰線的安全工作。

2、編制學校安全工作長遠規劃及年度計劃;起草綜合性文件;擬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協助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處理安全事故;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

4、彙總分析學校安全工作信息,爲領導和相關部門提供基本情況和決策依據;負責安全事故情況通報及數據發佈工作。

5、組織綜合性的學校安全檢查和調研工作;協助領導小組成員部門進行工作檢查;督促落實重大隱患的整改工作。

6、組織綜合性的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考察等活動;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七條、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其它成員部門負責其業務範圍內的學校安全工作。其正職領導是本部門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是:

1、根據上級和本單位的工作部署,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本部門業務工作通盤考慮,做到同時研究、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考覈。

2、建立健全業務工作中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把做好安全工作情況作爲對學校考覈評估、評比驗收的重要內容。

3、掌握職責範圍的學校安全工作動態;指導督促下級部門或學校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做好事故的處置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告有關部門和同級學校安全工作機構。

4、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

第八條、不認真履行職責,對職責範圍內的重大安全隱患失察;對已發現的重大隱患督促整改不力;該報告的情況沒有及時報告,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或導致事故損失擴大的,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責任人員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3

一、負責學校安全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時向領導彙報並組織傳達貫徹落實和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二、向各部門及時通報上級有關交通安全情況,檢查督促各部門的交通安全工作。負責學校機動車養路費的繳納,並及時解決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問題。

三、負責做好節假日、重要活動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本責任區內單位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學校交通安全百分驗收工作,制定獎罰制度,提出具體落實措施。

四、負責全校的司機,學生接送車輛的登記、備案、建檔和諮詢工作。對交通違章、交通肇事的調查登記。對違章的司機學校進行處理罰款,協助其他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等有關事宜。

五、負責校內機動車、自行車出入校門的管理。做好機動車、自行停車位、標牌、標線的規劃管理及日常檢查、保養工作。

六、負責學校機動車的保養、維護和日常管理,保持時刻處於良好的狀態。

七、負責校園非機動車管理工作、每季度清理校園破舊自行車,確保校園非機動車存放整齊有序。

八、認真履行交通安全職責,以及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及時完成學校、各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4

爲加強和規範學校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制度。

本責任制適用於xx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在校園內工作、學習、生活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安全責任分工細則:

校長職責:

(一)校長爲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重大事故負主要責任。

(二)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種規章。

(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決定安全工作事項,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議事日程。

(四)完善本單位各項安全工作制度,並負責落實。

(五)對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六)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保障配備足夠的安全保衛人員。

(七)支持保障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八)組織制定並執行安全應急預案,發生事故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救援工作,降低損失。

副書記職責:

(一)支持、協助校長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負有重要責任。

(二)組織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五)督促學校及時、如實上報安全事故。

(六)督促學校安全管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七)組織落實學校安全管理機構的人員調配。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職責:

(一)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事務,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爲學校安委會會議提供和準備議事內容,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的完成。

(二)根據上級要求,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三)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每年層層簽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狀,並負責檢查、督促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工作情況,表揚先進批評後進,全校上下齊努力,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幹部和各室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防範工作,檢查並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有問題及時上報。

(五)組織落實學生教職工安全教育、宣傳、培訓,強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等教育,使學生掌握自我保護技能,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每學年開展1-2項針對火災、地震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預防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七)做好法制副校長聘任工作,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與上級有關部門協調,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關係。

教學副校長職責:

(一)組織研究制定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將安全工作滲透到教學的各個環節中。

(二)督促所管轄科室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三)督促、檢查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四)督促、檢查健全完善分管科室的安全事故救急預案。

(五)及時、定期向單位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分管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落實主要負責同志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後勤副校長職責:

(一)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各項基礎安全操作規程負主要責任。

(二)組織研究制定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每週對學校食堂的索證、留樣制度進行一次檢查並記錄。

(四)做好學校應急救援工作的物資儲備,發生事故後,及時提供相關物質。

(五)及時報告安全事故。

(六)定期向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分管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七)落實主要負責同志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德育主任職責:

(一)檢查、落實本單位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檢查、落實本單位是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檢查、落實本單位的各項安全工作,配合學校主要領導制定實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檢查、查找本單位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五)依據各項職責預案等,會同安全主管部門,落實學生安全演習預案有關責任事宜。

工會主席職責:

(一)根據校長、安全主管科室的安排,經常對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配合安全主管科室對教職員工進行培訓。

(二)組織教職員工,配合安全主管科室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找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遇有重大事故,配合安全主管科室組織教職員工救災,疏散師生和學校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組織師生積極救治,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四)在處理重大事故的過程中,要注意做好學生家長工作和羣衆工作,保證學校的穩定秩序。

二、學校辦公室職責:負責辦公樓、科教樓、檔案室、車庫的安全;並負責司機及所屬職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汽車管理等。做好學校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並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三、學校教務處職責:負責實驗室、圖書館、電教館、衛生室、油印室、學生檔案室、音美教室及庫房、教師辦公室的安全,並負責教師及所屬職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等。

四、學校總務處(後勤處)職責:食堂、會計室、配電室、木工房,集中供熱交換站、水暖修理室、水房、庫房、門衛室、自行車棚等安全,並負責所屬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等。

五、學校團委少隊職責:負責學校團員的思想穩定工作,遇有重大事故,組織團員、少先隊員參加應急搶險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5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強化管理職責,規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發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xx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xx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xx省教育廳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達州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xx縣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工作規程。

第二條 xx縣xx職業技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總負責,副校長分管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保衛科)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各處室(部門)結合業務工作具體負責落實的管理責任體制和運行機制,全校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具體落實“管業務必須管業務範圍內安全工作”的“一崗雙責”要求。

第三條 全校教職員工必須不斷強化安全責任意識,熟悉並掌握學校安全工作政策和安全工作知識,自覺把確保安全的要求融入教學和各項具體管理工作之中。

第四條 學校安全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落實上級機關關於安全教育、培訓、治理、整改等方面的文件、會議等精神。

(二)負責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三)編制學校安全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部署學校安全工作;

(四)定期召開安全形勢分析會,對學校安全情況進行彙總、分析、總結、研究和形勢預測,制定校園安全預案;

(五)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六)負責學校教職員工的教育、培訓,組織師生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七)其他涉及學校安全的工作。

第五條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由校級領導和各處室(部門)、各年級組負責人組成。

(一)校長爲組長;

(二)書記、副校長爲副組長(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爲第一副組長);

(三)成員有:行政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體藝衛處、招生就業處、生產實習處、保衛科、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教科室、工會、女工委、團委等處室(部門)負責人、各年級組長。

第六條 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的安全工作職責: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抓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在學校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體系,並嚴格考覈獎懲;

2.將安全工作與主要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考覈;

3.研究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與各處室(部門)、年級組簽訂安全責任書,指導、督促學校安全工作,組織和領導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制定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實施整治;

5.組織編制學校安全應急總體預案,並按規定報送備案。指揮事故處置。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助搶險救援及相關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爲具體責任人,具體負責抓好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結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意見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學校安全工作檢查方案,並開展安全督查;

3.按月(季度)分析、研究全縣學校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學校安全工作任務;

4.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助搶險救援及相關工作;

5.負責做好校長委託的其他有關安全的工作;

(三)學校導班子其他成員以分管業務爲職責範圍,主動抓好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學校的具體安排,結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實意見,把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納入業務工作統籌安排並考覈。

2.掌握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建立健全本處室(部門、年級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4.指導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總結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

5.對分管職責內存在的重大隱患必須現場察看,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四)各處室(部門)、各年級組負責人負責職能範圍內的相關安全職責,具體如下:

1.行政辦公室:負責安全工作相關文件、信息的對外報送和保密工作;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各類檔案及檔案室的安全工作;協調各處室有效開展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2.教務處:負責督促指導全體教師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全校學生和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常規性安全工作和學生安全教育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3.政教處:負責全校學生的各種違紀違規、打架鬥毆的處理;負責班主任、宿舍管理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學生寢室內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4.總務處:負責督促指導校舍、基建、設施等安全工作;建立校舍、設施隱患臺帳;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5.體藝衛處:負責督促做好體育和藝術教育活動安全工作;做好各種傳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做好食堂、小賣部、營養餐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做好學生軍訓的安全管理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6.招生就業處:負責督查指導大學聯考、會考、招生方面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7.生產實習處:負責督促指導各種實驗實習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負責做好各種實驗室、實訓場、實驗設備設施和實驗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8.保衛科: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學校安全工作計劃、起草綜合性文件,制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擬定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負責學校安全工作信息的彙總分析,爲領導提供基礎情況,負責安全事故情況通報及數據發佈工作;協調學校各部門迎接安全檢查;負責門衛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協助校長處理安全事事故;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綜合性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9.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督查指導電化教育設備設施及使用的安全工作;負責各計算機室、多媒體室等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學生辦理資助材料中的相關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10.教科室:負責督查指導所開展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11.工會、女工委:負責督查工會會員的安全工作;負責涉及安全的信訪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和維護學校政治穩定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涉及校園及周邊的WW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12.團委:負責青年、團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的各種活動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第七條 事故處理。

(一)一般安全事故由分管領導、相關責任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處理。相關情況及時通告給校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照要求上報教育局,按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依法依規合理妥善處理。

(三)實行應急處置的“首遇責任”制。全體教職員工在涉及師生傷亡的事故現場,必須承擔應急處置的“首遇責任”,要以人爲本,協調各方力量,採取措施,盡最大努力,最大程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

第八條 實行責任追究制。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層負責分層考覈制,各教職員工對各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負責、各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對分管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對校長負責。校長考覈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考覈各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考覈教職工。

建立健全責任倒推追究制。凡發生學校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內部實行責任倒推制,當事人、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分管領導、校長分別爲第一、二、三、四責任人;

組織開展各類活動,實行部門負責制,“誰審批、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凡發生安全事故,按事故性質,根據“一崗雙責”落實責任。由於相關人員未履行應盡職責導致事故發生,或者導致事故損失擴大的,對有關責任人要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6

1、負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所制定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要把安全工作列入到自己的工作日程,做到有計劃、有佈置、有檢查、有總結。結合實際把安全崗位責任制落實到人。

2、參與研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貫徹落實上級部門佈置的各項任務和要求。有計劃地組織安全工作檢查、考覈,做到有記錄、有反饋、有總結。

3、每學期在校長主持下至少召開五次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形勢,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並做好會議記錄。

4、建立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制度,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無法獨立解決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報告。

5、加強對全體師生的安全教育,及時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資料,樹立安全意識,形成人人關心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圍。

6、協助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處理安全事故;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當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迅速組織人員到達現場組織搶救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7、組織日常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整改。

8、建立學校安全臺帳,對每一次安全會議、安全檢查、安全工作活動等都要進行文字記錄。

9、安排防颱風、防汛、重大節假日、寒暑假值班。

10、積極參與學校安全事故的搶險、調查處理工作,協調和化解矛盾。

11、發生失責行爲,根據情節,給予警告、一般失誤、嚴重失誤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7

1、總務主任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2、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根據校安全領導小組的要求與下層教職簽訂安全責任書,確保學校安全文明工作落到實處。

3、制定安全教育計劃,對教職工、學生進行法制、紀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防範等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加強對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要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範措施,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

5、組織內部的集體活動,活動前要制訂安全預案,並進行安全教育,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它以外事故的發生。嚴禁組織無安全措施的集體活動。

6、建立校園治安安全工作的檢查制度。每月對治安安全工作情況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本部門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寫出報告,由校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整改。

7、建立校園治安安全工作檔案,逐步使校園治安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8、對校園安全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盜,要落實防範責任人和防範措施,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

9、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園治安安全工作檢查,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進行一次大檢查。

10、建立安全檢查臺帳及自然災害預警和演練制度,積極參入突發事件的處置和善後工作的處理。

11、負責學校校舍及設施、設備的管理、檢查、添置、維修,學校的財產管理,警衛人員的管理和24小時值班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校外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

12、發生失責行爲,根據情節,給予警告、一般失誤、嚴重失誤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8

1、重視對體育教學與訓練的管理,注意運動場所與器械的安全,運動員訓練要遵循科學性原則,確保訓練的安全。

2、實驗教學要堅持安全第一,督促教師、學生在使用實驗藥品時要注意安全,嚴格做好防毒防腐工作。

3、加大對教師教育手法的監控力度,引導教師運用科學的正確的手段教育學生,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4、控制學生的在校作息時間,做到合理、科學、勞逸結合,嚴格監視教學時間之外的輔導,要求放學後學生一律離校。

5、在校內舉辦的教育活動,要考慮多種因素,安排好會場和活動場所,嚴肅紀律,整頓秩序。

6、帶領學生外出比賽、活動,要求教師與學生同在,帶好學生,使學生安全回校、回家。

7、督促教師關注學生在校的身體表現,要求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反映要迅速與家長聯繫,並且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8、關注學生在校課間的活動。教育學生課間不得追逐奔跑、打架鬥毆,不爬高,不做危險遊戲,上課期間不得出校。

9、搞好疾病預防與監控工作,杜絕傳染病流行。

10、安全納入課程管理體系,備課上課兩不誤。

11、構建教務部門的安全防範體系,做到責任到人,嚴密佈置。

12、一旦發生事故,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需緊急處理的,要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的處理。

13、發生失責行爲,根據情節,給予警告、一般失誤、嚴重失誤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9

1、負責在校學生的常規管理和校內學生安全工作,制定學生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立督察組,以班爲單位對學生的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量化考覈,考覈結果納入班主任職級管理。

2、及時傳達貫徹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具體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把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納入工作日程,要做到有安排、有檢查、有總結。

3、加強對學生行爲規範的養成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組織開展“安全活動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月等活動,定期進行講座。

4、建立學校、社會、家庭對學生的“三結合”安全教育網絡,努力保證學生安全教育的無縫隙覆蓋。發動社會力量和家長協助做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的學生安全工作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緊密聯繫家長,及時溝通信息,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6、加強班主任隊伍管理和培訓,經常性地對班主任進行安全工作的培訓、加強和佈置,促進班主任素質的提高和思想上的重視。引導班主任運用科學的正確的手段教育學生,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學。

7、聯繫法制副校長開展好學生的法制教育,對存在問題的重點學生做好幫助和監管工作,化消極因素爲積極因素。

8、要經常深入學生中間,瞭解學生的意見和要求,並幫助解決。新生入學後要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範、衛生防疫和校規校紀教育。

9、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在校內發生的各類刑事、治安及安全事件,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和處理意見。

10、萬一發生緊急事件,立即按應急處理預案做好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和及時上報工作。

11、發生失責行爲,根據情節,給予警告、一般失誤、嚴重失誤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及職責 篇10

1、結合實際,安排部署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帶頭學習黨風廉政理論,有學習資料,有學習筆記。學校組織專題學習全年不少於兩次。

2、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重大問題隨時報告,每年2次上報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3、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檢查制度,一把手定期組織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行責任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記錄,有資料。

4、黨政領導班子年內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對照《廉政準則》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6個不準對照檢查,做到會前徵求意見、會中認真檢查、會後通報和整改四個環節。

5、實行校務公開制度,凡涉及羣衆利益的校務活動都應公開,主要公開辦事程序、依據、時限、紀律、結果和投訴渠道,校務公開一年不少於4次。

6、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教職工的職業道德素質升切實改善教學態度。進一步加強師德教育和學校德育工作,規範教風、學風、校風,優化行業風氣。

7、認真抓好校務公開工作,做到每開學前應如實公開收費項目、標準,並及時公開學校的收支情況。

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及行風建設,提高辦事效率。

9、關心教職工疾苦,組織 “陽光健身”與幫扶慰問活動,積極爲教職工排憂解難,建立和諧幹羣關係。

10、發生失責行爲,根據情節,給予警告、一般失誤、嚴重失誤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