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喜歡的作文500字四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說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通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喜歡的作文500字4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喜歡的作文500字四篇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1

我有一個愛臭美的爸爸,他爲我的生活增添了許多樂趣。

我的爸爸有一張黑黑的臉,正看爸爸的頭頂上幾十根頭髮,右面有幾十根,左面有幾十根,再從正上方看就是一個抽象的“M”。他有一雙小眼睛,下面是一個扁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張大大的嘴巴。臉的兩旁是兩個又大又“麻煩”的耳朵,爸爸每天都掏一次,可我一個月才掏一次。爸爸身材中等,卻一天比一天瘦一點兒,肚子卻照樣很大。

幾年來,我發現爸爸每天干的最多的就是照鏡子了,一照就是很長時間。他還很挑剔,每次媽媽拿回來幾件衣服,他一件也看不上。就這樣,他還總是嫌衣服少,不夠他穿。

有一次,有人給他打電話讓他去送貨,9:30就要到,可現在已近9:05了,他還沒有起牀,我想他一定會隨便穿一身衣服,洗了臉,吃個八寶粥就走,等回來再刷牙,吃飯什麼的。只見他起來,從衣櫃裏拿出一大堆衣服,纔開始一件件試,穿上一身,不好看,再換一身照照鏡子……一穿就是二十分鐘,臨走前,還不忘再照一照鏡子。就這樣沒洗臉沒吃飯地走了,沒辦法,時間都浪費在穿衣服上了。當回來了,第一件事還是照鏡子,對我得意的說:“看我多帥了。”我暈!他洗了臉刷了牙出來後又照照鏡子,還擺了一個造型又重複了一遍:“看我多帥了!”我再暈!

因爲媽媽買的衣服他總看不上,所以媽媽決定跟他一起去買衣服,讓他多選一些,好不容易空出一天,一逛就是一天,結果只有一雙鞋入他法眼。

這就是我那名副其實愛臭美的老爸,正因爲他,我的生活纔多姿多彩。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2

你們知道我最喜歡的人是誰嗎?那當然就是她——我的媽媽。

我媽媽有一頭烏黑亮麗的蘑菇頭,一雙好似孫悟空火眼金睛的眼,還有一個靈敏的鼻子和一個經常我做錯事而批評我的嘴巴。還有她那雙粗糙的手,讓人心疼啊!

你們可否知道我喜歡媽媽的原因?每個人出生睜開眼睛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媽媽。從小她一把屎一把淚地把我養大。讓我吃得飽睡得飽,提供我這麼多的幸福和溫暖,慢慢地,那雙漂亮而細緻的雙手變得醜陋而粗糙。

從出生到現在,媽媽沒捨得打我,每當我犯錯的時候,她總是搖搖頭,撫摸着我頭,衝我笑着說,“傻孩子,這樣做是錯誤的,以後不能再犯這樣錯誤”,她是那麼的細心地幫助我成長、懂事。可我,卻一而再再而三地讓她失望。

在一年級的時候就因爲我成績優越得了年段第一名,驕傲萬分。媽媽看我驕傲自滿的樣子,急忙教導我說:“得了第一名也不能驕傲,做人要謙虛,看你這麼傲氣,下次的考試當中抱着這種信心,你將會失去第一名。”我聽了她的話很不是滋味,“哼,你行嗎?我可是年段第一名,依我看來,就你這種智商,頂多就是年段倒數第十名左右了。”說完媽媽生氣了,拿起拖鞋,“啪”地一聲,重重的打在我的腿上,此時我泣不成聲。媽媽見我這個樣子,吝惜地說:“下次再也不能這麼驕傲了,記住,‘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我擦乾眼淚連忙點頭。

媽媽是多麼的疼愛我,如果我最喜歡的人不是媽媽,我怎對得起她?

啊!親愛的媽媽,你從小就教育我怎樣做人,從小就培養我知書達理。什麼家務活都不讓我做,媽媽是永遠我最喜歡的人!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3

以前的時候我其實並不喜歡聽各種複雜的歌曲,我只喜歡聽古風的音樂,尤其是以河圖銀臨他們幾個爲代表的古風圈子裏的歌曲,我是喜歡的,愛不釋手。

下載了網易雲音樂的app,我把他們的音樂加到喜歡和收藏的列表裏,如果實在是閒的無聊的話,我就把他們的歌曲循環播放。單曲循環了三四年也絲毫不逆,再次聽到他們的時候就好像是見到了自己的老朋友。

我知道,也許對於一些人來說,這種行爲是他們無可忍耐的,因爲他們覺得時間是那麼寶貴的東西,就應該用來嘗試新鮮的事物纔可以。可是每一次聽這些熟悉的音樂,我也會有不一樣的體會。

當那些溫婉舒緩的音樂響起的時候,我的心境也隨着音樂開始變得越來越安靜平和,無論是做作業還是思考問題,我都能夠投入極其專注的力量。

再後來我開始聽了其他人的歌曲,那就是華晨宇的歌。其實在我看來他的歌是有一定的奇怪的,如果不夠理解他的話。他的歌不是那種傳唱度很高的,也不是那種聽起來非常舒適的,至少第一次聽起來不是這樣的.。

但是他的歌卻非常的耐聽,當你聽上兩遍,三遍四遍之後你就越聽越感覺這首歌有魅力,他的每一首歌都是如此。然而當你對他的歌和對他這個人有更深的理解的時候,你甚至會爲他所着迷。

你也許會驚歎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神奇的人,既像天使又像魔王。他保存着自己的善良和單純,一直到現在,但是做人做事又極其的有分寸感。

就好像他的歌曲一樣那樣耐聽,給人哲理給人思考。

喜歡的作文500字 篇4

一個陽光的人喜歡這個世界,而一個陰暗的人會失去了喜歡的感覺。很簡單,當我遇到了我不喜歡的事情時,我會覺得活着就會不停被這些事折磨,想起很多悲傷的事情。相反,當我肆意做着我喜歡做的事情時,我會開心地笑着,會不知疲憊地去追求完美,會願意付出時間和精力,會覺得明天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去做,會對未來充滿希望。

這是一種令人愉快的感覺,是陪伴我長大的情感之一。

小時候,媽媽總會教我說:我喜歡媽媽!那時候,我知道喜歡是件美好的事情,知道每個人都渴望被喜歡。我會把這兩個字掛在嘴邊,表達我最直接的情感。長大一點,我漸漸開始喜歡上娃娃和玩具。走在商場,看到娃娃,我會想得到它。看到我喜歡的東西,打心底兒的開心。我便明白了喜歡最單純的感覺。

後來,上了國小,不再敢於表達自己的喜歡誰了。仔細想想,其實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在老師和家長的教導之下,喜歡漸漸地變了味道,它是一種淺淺的愛情。比如當你對其他人再說我喜歡你的時候,或許他們會以爲你早戀了,也會造成對方的誤會。喜歡也成了情侶的專利,不再允許我們常常用這兩個字表達情感。

不過,我還是更加傾向於單純的喜歡。那種感覺是快樂的,是釋放的,是令人嚮往的。有的時候對世事不滿,多想想喜歡的事物,哪怕只是想想喜歡兩個字也會開心很多。當對世界放棄了時,想到還有人喜歡自己,便又有了活下來的意義。

喜歡,對一些事物感興趣而產生的好感。在我看來,它不是愛。它不會有那麼深刻的佔有慾和情感,也不會帶來太多怨氣。

美好且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