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國小寫事作文400字四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那麼一般作文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國小寫事作文400字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熱門】國小寫事作文400字四篇
國小寫事作文400字 篇1

今天,媽媽把我換下來的襪子看了看說:破了幾個洞沒法穿了,去買雙新的吧!我說:“好!”穿了兩三個春秋的襪子就這樣判上了“死刑”。

由於爸媽工作很忙,沒有時間陪我去買襪子,我只好“單槍匹馬”獨自行動。

路過好幾家商店,商店的老闆臉上堆滿了笑容,眼睛只往我身上盯着,我一下想到了笑裏藏刀這個詞語,就不敢進去了,我心想:襪子總是要買的。於是,我鼓起勇氣走進了一家商店,一位年輕的老闆娘笑嘻嘻地向我走過來說:“小朋友你要買什麼東西”。這一句話讓我受寵若驚,說:“我要買一雙襪子。”“哦!襪子到這邊來看看,你看這碧綠色的結實。”老闆娘指着一排整整齊齊的襪子,接着說:“這麼多應該有你喜歡的吧!”我選了一雙淺白色的襪子,說:“這雙襪子多少錢?”老闆娘說:“衝你有心買就給你9元吧!”謝天謝地,終於沒有超過我口袋裏的家當,我鬆了一口氣,看來這老闆不算太狠,我心裏想多少也得講講價,我說“9元太貴了,最多七塊五。老根娘想了想說:“七塊五太少了,最少要八元。”“八元就八元”。就這樣我買了一雙新襪子。

我喜滋滋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經意間,我看見了一家大商店裏面有和我一模一樣的襪子,我以爲我買得便宜,心想:爸媽一定會誇獎我,我跑過去一看,什麼,四塊五,這時的我心裏很不是滋味。

國小寫事作文400字 篇2

在寒假裏開心的事一籮筐,就像天上的星星,怎麼也數不盡!但讓我最開心的還是——除夕那天。

吃過年夜飯後,我要做的事是玩鞭炮。於是,我便急匆匆的走向樓頂,走在半路上,我就聽到了炮響。是誰在那裏玩鞭炮啊?哦,原來是“大小孩”哥哥和“小玩童”弟弟在放鞭炮啊!太氣人了,放鞭炮也不叫上我。我就用盡了平生最快的速度,趕到樓頂。在樓頂外,我看見他們那開心的樣子,我心裏就來氣。正想向前找他們“評理”,就看見腳底下有一盒火柴炮……

這時,一個‘壞’念頭漂浮在我的腦海。說壞不它壞,說壞它不壞:就是我點燃一個火柴炮,扔去他們那,嚇嚇他們。我說幹就幹,點燃一個火柴炮扔到他們那。過了許久,我還沒聽見炮響,就很納悶了。就走進樓頂外面一看,震耳欲聾的聲音不斷響起,炮紙彈到我的手上,我嚇的.急忙跑回樓頂。原來我中了他們的陷阱,他們事先把我扔進去的火柴炮弄熄滅,然後,用我在等的時間,‘埋’下陷阱。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啊!

雖然這次,我們三個都受家法斥候,但在這家法斥候中,你看我,我看你的,那滑稽的樣子,都忍不助笑了起來。新的一年,也在這鞭炮聲中響起,來到我們身旁。

這,就是我在寒假裏最開心的事!

國小寫事作文400字 篇3

有一天放學,一個媽媽在接她的孩子。她看上去非常着急,在教室的門前,等着她的孩子,我不禁有一些奇怪,她怎麼能在教室的門前等孩子呢?這樣影響老師講課呀!終於放學了,她緊皺着的眉頭終於鬆開了,不一會兒,從教室裏面,走出一個小男孩,他斯斯文文的,不緊不慢地出來。他的媽媽一見他來了,馬上衝了過去,從他的身上拿下書包,背在自己的身上,並拉着他的手,走出校門。

我和他們是一路的,所以,我有機會來探個究竟,孩子一出校門,馬上就不走了,那個媽媽馬上從她的口袋,裏掏出五張一元的人民幣,那個孩子拿了錢,就往小店裏轉。不一會兒,他的兩手空空錢沒有了男孩的袋子都塞滿了,還有兩瓶水,在他媽媽的手裏,男孩邊吃邊喝,快活的很,有時候,他吃東西,就停住了腳步,他的媽媽乾脆把小男孩抱着,讓他在自己的肩上吃東西。

我在回家的路上不斷地想:這個小男孩怎麼能這樣呢?要自己背書包,現在你的爸爸媽媽給你背書包,等到你上大學了,你的爸爸媽媽還會給你背書包嗎?不應該亂花錢,錢是你的父母不辭辛苦,用血汗換來的,你怎麼能這麼隨隨便便地花錢呢?如果錢是你自己掙來的,我沒有話說,但錢不是你掙來的,再說了,這些東西又不能吃,都是小店爲了賺錢,而批這些雖然便宜,但不能吃的東西。我希望再也不要看見這樣的情況了,也希望父母們,不要一向寵着孩子;更希望所有的孩子,在青少年時,養成一個好習慣!

國小寫事作文400字 篇4

雖然那件事距今已有三年之久了,但它依然深深地鐫刻在我的心中,令我難以忘懷。

那時我才五歲多。有一天清晨,媽媽帶我去參加北京市國際象少兒錦標賽。爲了趕時間,我們便打了一輛出租車去賽場。快下車時,我突然感覺到有一個硬硬的東西在我的腳底。我低頭一看,原來是一部精美的手機。我拽了一下媽媽,又指了指地。媽媽一看是手機,猶豫了一下,便彎腰撿了起來,放進自己的包裏,隨後下了車。

剛下車,我便迫不及待地問媽媽:“這是別人的手機呀!你怎麼能要呢?快放回去吧!”媽媽解釋說:“我不是要別人的手機。我撿手機是爲了找到失主。要是把它放回去的話,失主怎麼能找着呢?再說,要是別的坐出租車的人撿到了,說不定就會將手機佔爲己有了。”我默不作聲了。

過了一會兒,手機鈴聲響了。媽媽拿起那部手機和人交談着。沒多久,我看見一位男子急匆匆地向媽媽跑來。媽媽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一部手機,我下意識地一看,啊!竟然是媽媽撿到的那部手機。媽媽把手機交給了那位男子。那位男子連聲道謝,並拿出二百元塞給媽媽。媽媽使勁地把錢往外推,說:“這是我應該做的,怎麼好意思要你的錢呢?我女兒還要比賽呢,我得走了。”說完,媽媽便趕緊拉着我的手離開了。

每當我回憶起這件往事,耳畔便會響起媽媽語重心長的話語:“不勞而獲,將別人的東西佔爲己有是可恥的。只有通過自己辛勤勞動掙來的東西,纔是最有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