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洛克_700字

哇!一隻小羊!呃?一隻小狼?哦,原來是一隻披着羊皮的小狼!我是在陪爸爸媽媽逛街時發現它的。它懶散地爬在一個空蕩蕩的木架上,看起來無精打采的,可那兩粒綠豆大小的眼睛卻炯炯有神,彷彿在祈求我把它帶回家。“爸爸!我要這個!”“不行!你已經有足夠多的玩具了。”“那……我用零花錢來買?”“不要!”“爲什麼?”“就是不要,沒爲什麼。”……最終,我憑着三寸不爛之舌說服爸媽,將它買了來——當然,是用被我視爲珍寶的`零花錢。“花再多的錢也值!”我下定了決心。

我的洛克_700字

終於,我抱回了小狼。來仔細瞧瞧它:它的手臂、脖子、身體,也就是上半身都披着羊皮,而脖子後面還有一頂小帽子,帽子下垂着兩條鬆緊帶。猛得一瞧,好似一隻小羊羔,定睛一看,才發現羊皮外露出了一雙小小的狼眼、狼耳、尖尖的狼嘴、狼牙,還有四隻毛茸茸的狼掌、鋒利的狼爪,以及一條又粗又大的狼尾巴。嚇!一匹十足的大棕狼。爲了讓它看上去溫順些,我將羊皮帽子給它帶了上,並繫上了鬆緊帶。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除了上學外,我幾乎都帶着它。我爲它起了個名字——洛克。在平時,它是我的小寵物洛克;在玩耍時,它是森林之王狼王洛克;在睡覺時,它又是我的好朋友小狼洛克……我與它形影不離。它總是那麼乖巧,與它兇惡的外表相反,總是靜靜地陪着我,直到一天……那天,在上學前,我像往常一樣將洛克放在餐桌上。

下午,放學了,我迫不及待地回到家,只見那隻壞狗可樂正殘忍地對待着洛克,撕抓扯蹬下甩,什麼招都用上了。嫉妒也用不着這樣吧!我想着,一個箭步衝上前去,將洛克從狗嘴裏奪了出來。哦!可憐的洛克!它的狼牙被咬掉了,鬆緊帶被咬斷了,臉上也被撕出了一個口子,棉花都露出來了。天哪!而那隻惡狗還在喋喋不休的吼着,彷彿受了天大的委屈。“叫你壞!”我喊着,一邊抱起洛克。從此以後,我更加珍惜這位摯友,畢竟它是我最親密的朋友——我的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