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儒學的心得和未來發展看法作文

篇一:儒學給人智慧

關於儒學的心得和未來發展看法作文

從一定意義上說,儒學是一種“人學”,就是教導人們如何做人的學問。儒學有豐富的思想,在許多方面能給人以智慧和啓迪。

注重修身立德,成就理想人格。儒家講究修身做人之道。修身的目的,在於培養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修身重在反思自己,所謂“吾日三省吾身”。孔子講“修己以敬”,涵養智仁勇“三達德”;孟子講存心養性,養浩然之氣;荀子講“以誠養心、以禮正身”,這些都體現了儒家修身之學的基本精神。儒家要求君子具有博施濟衆、仁民愛物,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博大胸懷和歷史使命感,以經世濟民爲志向,以擔當道義爲己任,具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獨立人格和堅強意志,以及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大智大勇,爲實現社會、人生理想而不懈奮鬥。我國曆代許多仁人志士都深受儒家人生哲學的影響,吸取並踐行其中的思想精華,爲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倡導善待他人,營造和諧人際關係。儒家所提倡的“禮”不只是外在禮儀形式,更重要的是它的內核“仁”。“仁”是從人的本性發展出來的,是一種關心人、愛護人、體恤人的感情和態度,在與他人相處時表現爲與人爲善、成人之美。“禮”是按照“仁”的精神制定的一系列社會制度、規範和道德原則。“禮”的作用在於定分止爭,協調人際關係,促進社會和諧。在家庭中,如能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順,家庭就和睦了。擴大到社會,就是要建立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基本倫常秩序。每個人各守其分、各盡其責、依禮而行,整個社會就能安定有序。這種以“仁”爲魂、以“禮”爲體、以“和”爲用的社會倫理學說,包含着善待他人的仁愛精神、尊重秩序的守禮原則、以和爲貴的價值追求。

主張以德治國,強調民爲邦本。《大學》提出“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又要求讀書人“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其實是主張以修身爲本,由內聖而外王,最終實現以德治國。在儒家看來,正人先要正己;君子“修己”,近可以“安人”,遠可以“安百姓”,這樣才能成爲一個好的政治家。古

典儒家提倡的正是通過提升國民道德品質與文明素養來治國的理念。這要求統治者懷着愛民如子的感情,採取惠民、安民、富民、恤民的政策和措施,減輕老百姓的負擔,讓他們能夠安穩生活。許多儒家學者都認識到得民心者得天下、“民爲邦本,本固邦寧”的道理,先後提出民貴君輕、民本君末等君臣關係理論,雖然目的大都是爲了“存社稷、固君位、達邦寧”,但客觀上對於改善人民的生存狀況、發展社會生產也有積極作用。

提倡尊師重教,注重學行統一。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把教育作爲提高人的素質、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手段,是儒學的一大特點。歷史上許多著名儒家學者也是教育家,他們通過長期教學實踐總結的教育經驗和方法,包含許多真知灼見。儒家“六藝”之教注重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但強調“德教爲先”,首先教學生如何做人,並且要求學行一致、知行統一。歷代儒家學者總結了許多卓有成效的教育方法,如有教無類、因材施教、循序漸進、溫故知新、學思結合、教學相長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育和認識發生發展的規律。在現代教育的綜合創新中,應重視吸收這些傳統教育思想的合理內容。

儒學是在中國古代社會長期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一些方面已經不適應今天社會的需要。但儒學作爲中華文化的重要載體,其中包含着中華民族認識宇宙、社會、人生的許多成果,經過科學辨析和選擇,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很多內容可以成爲當今時代的文化資源。

篇二:堅守儒學文化

堅守儒學文化,弘揚儒家經典

——讀《論語》有感

一本《論語》記錄了一位聖賢主要的言論,這是他的弟子對他的敬重,更是他主要思想的體現。這是一本我所認爲的,大學生必須讀的書。

從漢武帝時期至今,儒學成爲中華民族的主流思想已經2100多年,儒學文化在歷史的衝擊中,隨着時間的推移,不斷地發展與進步,但是,不管怎樣,《論語》作爲始創人孔夫子的語錄記錄書,它在儒學文化中的地位依舊不可撼動。

《論語》傳達的主要思想是“仁”,從個人的修身到爲君的治國之道,都圍繞着仁善這一點展開。

對於治國這一點,作爲一個大學生,我是沒有多大的感悟,但是“半部論語治天下”的事廣爲流傳,就這一點就足以說明了。而且,當今中國所推行的治國政策可以說與儒家所宣揚的仁政相符合,相信堅守儒學文化,弘揚儒家經典會更加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

對我而言,個人修身的內容給我的觸動更加深刻。所謂“修身”既是修德,也是修才,德才兼備纔是修身的最理想的結果。

論語中對修德的範圍闡述的很多,比如孝道,論語中有這樣一段: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爲孝乎

這一點句話就啓發我們良多。臉色好不是真正的孝順。而孔子認爲: “父在, 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當他父親在世的時候,要觀察他的志向;在他父親死後,要考察他的行爲;若是他對他父親的教誨 長期不加改變,這樣的人可以說是盡到孝了。“事父母能竭其力”爲人子女,做讓父母 爲你擔心的事情,也不算是孝道。如今人們認爲只要提供父母良好的生活條件就是孝,而對父母們的感情需求漠然不管,不聽從父母的意願、教誨行事做人。但父母們真正需要的反而是這些。所以爲父母提供豐厚的物質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夠按照父母的意願、教誨行事做人,對得起父母纔是真正的孝。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衆,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說的是,先要懂得“孝悌”“謹信”“仁愛 ”然後“學文”,這就明白告訴我們,應以修德爲先。論語中,修德之道無處不在。尊師重道,嚴於律己,謹慎謙遜......這些都是《論語》中所講究的修身修德的內容。我所認爲的我們現代人應當具備的品質。

《論語》中對於修才的解說,亦是孔子對於教育方式的想法,是孔子爲師時的寫照。“溫故而知新,可以爲師矣。”“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這一系列的關於學習方面的名句,我們耳熟能詳,當然,這更應該是我們踐行的原則。同時,孔子還認爲,“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可見學習的重要性。治學與做人,“做人”“治學”乃之本,德才兼備方能至於至善。“知之爲不知,不知爲不知”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虛浮而學,德才具不兼備。 對比當今社會,孝道、仁愛、修身和治學,每每被人忽視,聖賢與經典也逐漸模糊, 紛繁世界的庸俗煩瑣和思想的高貴純粹似乎缺少了一些必要的鏈接。 《論語》 讓我領略到的 , 就是一種智慧,是對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確對待,是對爲學之道理智看待,是一種心態,一 種融入在現在社會中的理性道德。因此,我認爲堅守儒學文化,弘揚儒家經典在當今社會是非常有必要的。

篇三:儒家法律思想與現代法治思想的磨合

儒家法律思想與現代法治思想的磨合

儒家思想是中華民族固有的、傳統的精神產物,是中華民族在長期歷史實踐中形成的優秀價值原則,它在中華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直至今日,中華民族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行爲規範,如“與人爲善”、“尊師重教”、“誠實守信”、“崇尚禮儀”等等,都無一不與儒家思想有着密切的淵源關係。重新認識儒家思想,以儒家思想爲精神軸心,全面提升國民道德素質,與多元文化共存共榮,促進中國統一、促進世界和平,已成爲當今中華民族精神自省的重要課題。

儒家思想的重要社會影響在與它爲封建統治階級創造了整套治理國家和社會的理論思想體系,並讓中國的統治階級成功的應用於中國的社會國家治理實踐獲得了封建社會統治中國二千多年的光輝人類發展社會史,這在全世界範圍內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是空前絕後的。也是中華民族以前現在和將來屹立世界的根本所在。

春秋時期沒有單獨的“法”的概念,所有的行政是通過法令來實施的,所以,相當於“政”,是一個德治約束下的'人治社會,並沒有法制的軌道。同時,因爲這套模式在正常運行時相對很完善,能夠滿足人們的公共需求,所以古代幾乎就沒有法制存在的空間和社會土壤了。但是先秦儒家有與法制相近的“禮法”概念,對此,孔子認爲:人而不仁,其如禮何?意爲:背離了仁愛精神禮法就只是一種形式,而失去了其本身最重要的內容了。如果移植到法律上,也大有可取之處。

另外,在秦代是法家獨治;在漢代,是儒法道三家共治,它們在此呈融合趨勢,各自負責社會的某一個方面,所以衝突不明顯。在唐代以前,中央王朝在制度上沒有太大創新,也沒有足夠的時間來鞏固發展,所以仍然不明顯。

德體法用是儒家的德法關係論,引禮入法是儒家立法道德化思想,原心論罪是儒家司法道德化思想.儒家法律思想中的"以禮入法"、"德主刑輔"和重視道德教化對當前我國立法、司法乃至精神文明建設有借鑑意義,但儒家法律思想在本質上是與當代社會的法治建設相沖突的,從總體上說,其影響是必須克服的。

反思當代中國法治承繼和發展的傳統及外國法律的移植,它主要涉及三個問題,即儒家思想、封建制度和蘇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作用。傳統的法律思想和制度與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當代中國的法治和現代司法理念在面臨變革、融合與嬗變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伴隨着上述三者強勁的負面歷史慣性的制約。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所謂法治精神在二千多年前的中國就已存在。梁啓超在《中國法理學發達史論》一書中指出:“法治主義起於春秋中葉,逮戰國而大盛。”爲何法治思想盛於戰國而衰於後世?梁啓超認爲是受名爲禮治、德治,實爲人治的儒學所累。對現代法治而言,筆者以爲,還有封建社會“封邦建國”的政治理念與司法從屬於行政的體制的延續,以及承繼蘇聯社會主義人治化色彩濃厚的法律體系的共同作用。建立法治國家是歷史的必然,對我國傳統的法律思想和體系及外國法律特別是蘇聯社會主義法律在中國的移植進行深入反思和批判,逐成現代司法理念,將有助於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共同體的孕育和構建。

儒家文化是服務專制統治者的,它的制定和執行目的都是爲維護專制和剝削;而現代法

制是服務人民的,它的制定和執行是以保護公民權利爲目的的。認爲儒家文化不能融入法制內容的學者堅持儒家無法,只講它所謂的“仁義”。它認爲爲了“仁義”違法也是對的,應該鼓勵的。更提出了迂腐的“中庸之道”。儒家的法律思想中講的是人治,所以孔子才提出要以德治國,孟子提出民貴君輕的思想,這些思想的前提都是君主專制。現代的法制思想是在現代民主法制的基礎上的,依法治國,而非人治。這也是儒家思想遲遲不能我國進入法治社會的總根源。

儒家思想和現代法治儘管屬於兩種不同的社會控制理論,但它在中國這樣的東方國家仍然有着重大的積極意義,經過適當的疏理、轉化,能夠成爲支持中國法治的精神力量,至少是精神力量之一.

近代以來,儒家思想在中國文化上的地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重新認識和解讀經典,必然賦予經典以嶄新的意義。儒家思想是中國傳統中最值得珍惜的傳統。它並非僅存在於吾人心靈之外的典籍,更存在於每個中國人內心的觀念和價值。這珍貴的傳統從未與時代脫節,且處處預示了每個時代的時代性。因此,我們應當將儒家思想與現代社會生活緊密相連,開創一條富有中國特色的儒學社會主義道路,使儒家思想在現代社會的脈絡中獲得張舉,進而成爲現代文化中的活力,永續它的光輝傳統。

儒家思想精髓在於它的社會倫理思想,用道德意識規範人們現實生活中的行爲,從而完成對國家社會雙重治理的理想效果。社會主義國家要獲得良好的治理,更必須法治與德治相結合。中國共產黨人遵循“爲政以德”這一治國的客觀規律,自覺將之運用於社會主義國家的治理上。作爲治國主體的人民,在社會主義民主的國家制度中,用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方式管理國家,管理自己,建設社會主義,這樣的戰略規劃正是儒家思想與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有機結合。科學社會主義倫理觀是儒家思想精髓的發展,是適合社會主義社會的社會意識,它的誕生和實踐應用不僅僅是中國的社會主義健康快速發展保證,也不僅僅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發展上的革命,更是全世界人類進入共產主義社會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