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凱文爲題目的作文

凱文是我的好友,起這個英文名是因爲凱文?科斯特納在《保鏢》裏那雙迷人的眼睛太令人難忘。他雖然不太喜歡自己的大名,可是這英文名並不能讓他顯得更洋氣一些,畢竟,他生於斯長於斯,幾乎在北京度過了所有時光,最遠據說去過通州。 凱文原名張大民,小名爲都都。 我是在北三環的一座過街天橋上認識他的。那個傍晚,我準備去街對面的艾德熊參加英語角。在過街天橋上看三環路上車來車往是一件讓人頭暈的事,於是我收回目光,專心走路,就在這個時候,我看到了路邊的他。 就是那一刻,他也正看着我,如果說"四目相交,電光火石,可能誇張了一些,周圍擁擠的人羣也並沒有一個被電擊,可是,那一眼讓我記住了他,也開始了我們之間的故事。

好友凱文爲題目的作文

認清凱文是經過一個過程的。他的狡猾時常讓我想起加菲貓,那種好吃懶做整日無所事事的狀態極爲相似。認識之初,我覺得他質樸,到了陌生的環境就會很靦腆的樣子。我想:難得呀,在現在的社會。後來才發現他這種楚楚可憐的眼神根本就是一種習慣的僞裝。我還覺得好奇:不知他的腦袋裏天天在想些什麼,後來才發現他除了想想午飯晚飯隔壁家的咪蒂似乎並無更多愛好。我們一起去英語角,一起在夜市上吃大排檔,把他介紹給我的朋友認識,聽到每個人的'讚揚,我的虛榮心也像得到巨大滿足似地傻樂。

就這樣,我們之間越來越親密,他也漸漸露出無賴本性。和所有混熟了的朋友一樣,我們開始相互耍賴,不再對彼此的世界充滿好奇。我開始厭惡他愛吃雙匯火腿腸喝蘋果汁的惡習,他開始惡作劇地把我的寶貝東西,像所有人世間的故事一樣,我們開始習慣彼此的同時,也忘了珍惜最初相遇的美麗。我不再將他視爲珍寶,不再小心呵護,習慣了對着他大聲呼來喝去。他也聰明,一聽我的訓斥就擺出一副潑皮當街的樣子,死驢不怕狼啃,愛誰誰。 就是現在,我一邊捨身喂蚊一邊敲這篇文稿,凱文在我旁邊隨意看了兩眼,便滿不在乎地去窩裏睡了。

我放下鍵盤過去看了一眼,不出所料,我的拖鞋,我的泰迪熊,還有一切突然失蹤的東西,都在他的窩裏靜靜地躺着。 這就是凱文。 他到今天三個半月,是一隻棕色小狗。其實他是我的好友,只是友誼在時光中磨掉了顏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