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件有意義的事國中記事作文900字

“什麼,什麼?今天下午2:00整樂學有活動……”媽媽邊看手機邊急忙又往嘴裏扒了一口飯,我不等媽媽繼續念下去,一邊急忙嚥下嘴裏的飯,一邊搶過媽媽的手機念道:“今天下午2:00整,在我校的塑膠操場由《樂學少年報》舉辦專場活動……4-5年級趣味街網活動,有獎品噢!希望有空的家長能帶着孩子積極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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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唸完,媽媽就望着我,我知道她原本是打算帶我去銀橋市場轉轉的,但是……,媽媽問我想不想參加,我說:“當然想了,這畢竟是我參加樂學小記者團的第一次活動。”於是媽媽同意了我的想法。

因爲午飯吃的有點晚,等我們趕到那裏的時候,看到已經有許多同學和家長在那裏了。

老師首先要求五個人成一組,輪到我時,我才發現由於我們去的太晚,到我這一組時卻只有三個人了,而且另兩個都比我小,我只能眼睜睜地看着我的同學們跟其他同學一組了。當老師提出第二個要求時,許多同學都傻眼了,第二個要求是:活動要由家長一起完成。於是我看到我們班同學都在紛紛尋找臨時家長,朱世君、吳曉佳找到我媽媽希望她能幫個忙,我媽愉快地答應了。

老師先把家長和同學安排在他的左右側,然後他站在中間做示範動作:把網球放在網球拍上,從同學一側走至家長一側,最後家長握着上面有網球的球拍走回至同學原來的位置,誰第一個到達即爲勝者,但是如果中途球掉下來的話,就得從起點重新開始。

每個同學都有示範一次的機會,到真正開始時,我看到有許多同學中途網球都掉下來了,爲了求勝,同學們都不顧老師的提醒而自顧自繼續讓活動進行下去,哈,哈。

儘管我一次都沒有玩過,但是經過那麼唯一一次的.示範機會後,我自我感覺玩的還不錯,雖然我的速度不快,但是我媽媽的行走速度真快,用跑來形容一點都不過份。所以我拿了第一噢。

下一個活動是,讓球在球拍上輕輕彈起的同時,從一側走至另一側。家長和同學都需要進行一次。這個難度有點大,很多同學都無法控制那調皮的球,有的把球彈的很低,有的把球彈的太高……

因爲跟我搭組的另兩個同學比我小,所以我又勝利了。哈哈,勝利太容易了。

活動進行了將近一個半小時就結束了,大家都有種意猶未盡的感覺,爲了對我們的積極參與表示肯定,我們每個人都得到了三至四顆老師發的奶糖做爲獎勵噢。

噢,我的樂學小記者親子活動,什麼時候你再來N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