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的故事作文

我和音樂的故事

我和的故事作文

對於音樂,我絕對是個門外人,不過由於媒體的發達,音樂之聲不絕於耳,不管是在大街上還是在餐廳,都在放着最流行的歌曲。還有周圍的衆多對音樂歌曲熱崇傳播者,都讓我耳濡目染地也多多少少的開始喜歡聽一些流行歌。周杰倫的歌也是蠻有意思的嗎,他的《牛仔很忙》唱出了年輕人的歡快與朝氣。我是很喜歡聽的,他的《花青瓷》還上了今年的春晚呢。

爲了迎接紅五月藝術節,學校組織了教師合唱隊,本人雖是五音不全,但對於學校的活動還是全力支持,所以也報名參加了,其實我們學校的教師都參加了,包括校長大人在內,人多唱得多有意思,也爲我這等東郭先生創造了一個好的環境

我們選的歌曲是《我把太陽迎進祖國》和《微笑北京》,歌很好聽,音樂老師在教我們學歌的時候我發現這歌譜裏也大有學問,她一點一點的給我們講,這個樂句怎麼唱,如何處理漸強,漸弱,如何表達這首歌的情感,還有許多名詞,我聽着聽着都入迷了,原來歌唱得好聽,還有這麼多道行,這麼多聽歌的人不知道的知識。對於樂理知識我知之甚少。學一首歌不是簡單的會唱就行了,還要把它唱好,這就要有理論指導了。我原以爲只有語文老師纔會把一篇文章細細的解讀,孰不知音樂老師也會把一首歌細細的解讀。之所以能把歌唱好,正是因爲有這些細緻的解讀,才能最終表現在聲音上。

平時我們從網上選歌聽,都選自己喜歡聽的歌,不管陽春白雪還是下里巴人都有他的聽衆,歌友,用流行的詞語說就是粉絲。歌者傳情達意,纔有那麼多流傳千古,經久不衰的愛情之歌,聽者情滿於懷,纔有那麼多如醉如癡,我爲歌狂的歌迷。

原來我以爲歌就是音樂,音樂就是歌,可是通過學習我才發現“音樂”和“歌”不是一個等同的'概念。音樂的範疇比“歌”要大得多。會唱歌的人很多,但卻不是人人都懂音樂。上美學音樂欣賞課的時候,聽着貝多芬的交響樂我卻睡覺了,那個有上海口音的老師說我是個樂盲,這句話讓我記到現在,自己也許真的是個樂盲。不會唱歌,不會欣賞音樂。說到這想起上師範時的一個故事,音樂課要考試,唱一段試唱,和大家一起唱時我也會唱,一人唱的時候,張嘴就跑了,這考試是沒法過關了。考試前,老師說誰第一個唱給記80分,全班都沒人舉手,機會來了,我舉了手,唱了一段跑調的樂曲,卻得了80分,老師笑了,我也笑了,同學們也笑了,不會唱歌,我卻第一個唱,還得了80分,奇哉怪也。

本人還學過樂器,小號,學習很用功可是三連音卻吹不準,總是吹成前十六拍或後十六拍。北京來的教授說,有的同學學習非常認真,可是有的曲子卻吹的不好。我知道,自己真的不是個學音樂的料。後來,不學習小號,我把那把心愛的,我老爸用一車玉米給我買的,黃銅的,亮亮的,星海牌小號收藏起來。它是我學音樂的一個記念。那時我們的一個同學,他的小號吹的棒極了,每天在樓道里練習,把樂曲吹得如行雲流水般動聽。我羨慕極了。更可樂的是,我這等人還參加了校管樂隊,還和大家到外面參加演出活動。我濫竽充數的本事也不小吧。可是那個和藹可親,極會說故事的指揮老師雖然沒有教會我演奏,其實也教不會,因爲我根本就懂,(可以說我是表現音樂能力很差的人)但在那一年多的學習中我卻愛上了音樂,喜歡上了聽那些古典的音樂,在他的樂隊,我學到的是興趣,直到現在,一聽到那些熟悉的樂曲,比如《拉德斯基》,我都會不由自主地打拍子跟着哼哼。也許那位老師並不知道,他讓一個不會唱歌,不會演奏的樂隊小號手愛上聽音樂,愛上了那些經典也流行的古典樂曲。而且一發不可收拾,古今中外,兼收幷蓄,什麼都聽,連聽京劇也成我的愛好之一。

我這些年不經意的看了很多音樂家傳記,買了很多磁帶,CD,貝多芬的,莫扎特,肖邦等等他們的音樂,也收聽電臺的一些音樂節目,不管是流行的還是古典的,爵士的還是搖滾的,各種流派各種形式我都聽一聽,不過我更愛聽的是那些音樂訪談,對一些音樂人的採訪。讓我對音樂會有更多的理解。

每次合唱練習大家都很高興,放開喉嚨大聲唱歌,歌聲讓我們很開心。不會唱歌的我仍然很賣力氣的去唱,因爲它讓我體驗到愉快。

不會唱歌的人,卻愛着音樂。門德爾鬆說過“在真正的音樂中,充滿了一千種心靈的感受,比言詞更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