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對象的三大特性

每一對象是其狀態和行爲的封裝。類是按一定體系和層次安排的,使得子類可以從超類繼承行爲。在這個類層次體系中有一個根類,它是具有一般行爲的類。Java程序是用類來組織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JAVA面向對象的三大特性,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JAVA面向對象的三大特性

  封裝性

理解封裝性概念

封裝是將代碼及其處理的數據綁定在一起的一種編程機制,該機制保證了程序(方法)和數據(屬性)都不受外部干擾且不被誤用。

理解封裝性的一個方法就是把它想成一個黑匣子,它可以阻止在外部定義的代碼隨意訪問內部代碼和數據。對黑匣子內代碼和數據的訪問通過一個適當定義的接口嚴格控制。

如果想與現實生活中的某個事物作對比,可考慮汽車上的自動傳送。自動傳送中包含了有關引擎的數百比特的信息,例如你正在以什麼樣的加速度前進,你行駛路面的坡度如何,以及目前的檔位。作爲用戶,你影響這個複雜封裝的方法僅有一個:移動檔位傳動杆。例如,你不能通過使用拐彎信號或擋風玻璃擦拭器影響傳動。所以檔位傳動杆是把你和傳動連接起來的惟一接口。此外,傳動對象內的任何操作都不會影響到外部對象,例如,檔位傳動裝置不會打開車前燈!因爲自動傳動被封裝起來了,所以任何一家汽車製造商都可以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的方式來實現它。然而,從司機的觀點來看,它們的用途都是一樣的。與此相同的觀點能被用於編程。封裝代碼的好處是每個人都知道怎麼訪問它,但卻不必考慮它的內部實現細節,也不必害怕使用不當會帶來負面影響。

  java封裝的對象

Java封裝的基本單元是類。一個類定義了將被許多對象共享的屬性和行爲方法。這個類的每個對象都包含這個類定義的行爲和屬性,好像它們是從同一個類的模子中鑄造出來似的。因爲這個原因,對象被看作是類的實例,可以說類是實例對象的模板。所以,類是一種邏輯結構,而對象是真正存在的物理實體。

當創建一個類時,你要指定組成這個類的屬性和方法。在用Java編寫的程序中,方法定義如何使用成員變量。這意味着一個類的行爲和接口是通過方法來定義的,類的這些方法對它的實例數據進行操作。

訪問權限

封裝:隱藏對象的屬性和實現細節,僅對外公開接口。

(1)private(私有變量):只能被定義它的類訪問。

(2)protected(受保護變量):可以被定義它的類及子孫類直接訪問,也可以由同一包中的其他類直接訪問。

(3)public(公共變量):可以被任何類進行訪問。

(4)package:可以被定義它的類和同一個包中的其他類(包括派生子類)所訪問.(包變量在聲明時常常省略package關鍵字),在其他包中的子類則不能訪問父類的包變量

既然類的目的是封裝複雜性,在類的內部就應該有隱藏實現複雜性機制。類中的每個方法或變量都可以被標記爲私有(private)或公共(public)。類的公共接口代表類的外部用戶需要知道或可以知道的每件事情;私有方法和數據僅能被一個類的成員代碼所訪問,其他任何不是類的成員的代碼都不能訪問私有的方法或變量。既然類的私有成員僅能被程序中的其他部分通過該類的公共方法訪問,那麼你就能保證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就一定不會發生。

  繼承性

  理解繼承性概念

繼承是一個對象獲得另一個對象的屬性的過程。

繼承很重要,因爲它支持了按層分類的.概念。例如,尊貴的獵犬是狗類的一部分,狗又是哺乳動物類的一部分,哺乳動物類又是動物類的一部分。如果不使用層級的概念,我們就不得不分別定義每個動物的所有屬性。使用了繼承,一個對象就只需定義使它在所屬類中獨一無二的屬性即可,因爲它可以從它的父類那兒繼承所有的通用屬性。所以,可以這樣說,正是繼承機制使一個對象成爲一個更具通用類的一個特定實例成爲可能。下面讓我們更具體地討論這個過程。

一個深度繼承的子類繼承了類層級中它的每個祖先的所有屬性。繼承性與封裝性相互作用。如果一個給定的類封裝了一些屬性,那麼它的任何子類將具有同樣的屬性,而且還添加了子類自己特有的屬性。新的子類繼承它的所有祖先的所有屬性。

(1)複用其他對象的代碼有兩種方法:

①. 繼承:是由子對象完全繼承父對象的數據和操作,”is”的關係。

②. 包含:把一個對象作爲另外一個對象的一部分,從而達到複用的目的,”has”的關係。

(2)繼承的理解:

①. 繼承是類實現可重用性和可擴充性的關鍵特徵,在繼承關係下類之間組成網狀的層次結構。

②. 繼承避免公用代碼的重複開發,減少代碼的冗餘。

③. 通過繼承增強一致性,從而減少模塊間的接口和界面

(3)單繼承(Java支持):

子類只能有一個直接父類,多繼承(Java不支持):子類可以有多個直接父類。

Java不支持類的多繼承,但支持接口的多繼承。繼承通過關鍵字extends實現。

(4)變量隱藏:

在子類對父類的繼承中,如果子類與父類的成員變量同名,此時成爲子類隱藏(override)了父類的成員變量。子類若要引用父類的同名變量,要用super關鍵字做前綴加圓點操作符引用,即“super.變量名”。

(5)方法覆蓋:

在子類中重寫父類的方法,它們的名稱,參數以及返回類型完全相同。通過改寫方法體來完成不同的功能。注意子類方法不能縮小父類方法的訪問權限 。

(6)super關鍵字:

如果子類調用父類的構造函數,則通過super()調用來實現。如果子類調用父類的同名方法,則通過super.方法名()來實現。

(7)this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