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考點: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是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科目的考點。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的知識,歡迎閱讀。

2017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考點: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一、勞動防護用品分類

  (一)按防護性能分類

1、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1) 頭部護具類 (2) 呼吸護具類 (3) 眼(面)護具類 (4) 防護服類

(5) 防護鞋類 (6) 防墜落護具類

2、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未列入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爲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二)從按防護部位分類

1、頭部防護用品

2、呼吸器官防護用品

3、眼面部防護用品

4、聽覺器官防護用品

5、手部防護用品

6、足部防護用品

7、軀幹防護用品

8、護膚用品。

  (三)按用途分類

以防止傷亡事故爲目的可分爲:防墜落用品,防衝擊用品,防觸電用品,防機械外傷用品,防酸鹼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以預防職業病爲目的可分爲:防塵用品,防毒用品,防放射性用品,防熱輻射用品,防噪聲用品等。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一)選用原則

(1)根據國標、行標或地方標準選用。

(2)根據生產作業環境、勞動強度以及生產崗位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濃度(或強度)和防護用品的防護性能進行選用。

(3)穿戴要舒適方便,不影響工作。

  (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要求

用人單位的具體責任爲:

1、應根據工作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爲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2、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保用品必須具有“三證”和“一標誌”,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鑑定證,安全標誌。購買的特種勞保用品須經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驗收。

3、應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護品。使職工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護品。用人單位應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4、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護品。

5、應建立健全護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檔案,並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

  三、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的管理

1、採購驗收。統一採購並驗收,一是驗收“三證一標誌”是否齊全有效;二是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作外觀檢查,必要時進行試驗驗收。

2、使用前檢查。從業人員檢查表(P99表2-1)

3、使用中檢查。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得超極限使用。

4、正確使用。從業人員按使用說明正確使用,單位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深入現場檢查。

  (二)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配發無安全標誌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