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級建造師法規相關知識真題及答案

1.(2013—1)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的情形是(  )。

2015年二級建造師法規相關知識真題及答案

A.代理人超越代理權訂立的合同

B.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

C.造成對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可以免責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答案】B。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A屬於無權代理之一,爲效力待定合同。C屬於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無效情形:(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D屬於無效合同之一。

2.(2013—22)下列變更中,屬於完全狹義的合同變更的是(  )。

A.客體、內容均變更

B.主體、客體均變更

C.主體、內容均變更

D.形式、主體均變更

【答案】A。廣義的合同變更包括合同轉讓,合同轉讓實際上是在合同主體之間的變更,B、C、D都包含了廣義的合同變更,狹義的合同變更僅指合同內容上的變更,對於客體的變更有爭議,有的認爲是狹義的合同變更,有的認爲是原合同的終止和新合同的產生。從本題的答案選項來看只能選A。

3.(2013—45)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其法律後果是(  )。

A.自撤銷後無效

B.申請撤銷時無效

C.自始無法律約束力

D.合同有效

【答案】C。《合同法》規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4.(2013—47)甲乙雙方簽訂了購貨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得知乙方公司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均發生了變更,於是要求籤訂合同變更協議,遭到乙方的拒絕。針對該請形,正確的是(  )。

A.原合同已經終止

B.必須簽訂變更協議

C.合同主體未變更

D.合同內容已變更

【答案】C。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題幹中因爲另一方公司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並不會導致合同不被履行,仍然由變更後的法人承擔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此種情況不能說是合同主體變更。

5.(2013—14)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價款爲1億元,施工成本0.9億元,按發包人覈算造價爲0.95億元,按建設主管部門發佈的造價信息計算爲1.1億元,後該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則該施工企業能獲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最高結算價款爲(  )億元。

A.1

B.0.9

C.0.95

D.1.1

【答案】A。《合同法》規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此本題爲合同約定的結算價格,即1億元。

6.(2013—37)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將不會產生(  )的法律後果。

A.返還財產

B.折價補償

C.賠償損失

D.支付違約金

【答案】D。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違約金是針對有效合同的責任,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爲D。

7.(2013—51)甲公司總承包了某建設工程施工任務,其將裝飾工程分包給乙公司,乙以甲的名義與丙公司簽訂了材料供貨合同,隨後丙催告甲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而甲未做表示,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在甲未追認合同之前,丙有撤銷合同的.權利

B.合同已經生效,甲應當履行合同

C.甲對乙丙簽約行爲未明確反對,視爲同意

D.乙的行爲構成表見代理

【答案】A。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爲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C錯誤。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題正確答案爲A。本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並未生效。因爲甲未追認,此合同僅在乙丙之間產生法律效力。B錯誤。表見代理是有充分證據證明行爲人具有代理權,而實際上是虛假的代理權,此時被代理人有責任,需對善意的另一方承擔合同責任。本題中乙並未有任何表面證據證明自己是代理人身份,因此不構成表見代理。

8.(2013—64)某建設工程因中途停建,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擬解除施工合同,根據《合同法》,該施工合同解除後,不影響合同中(  )條款的效力。

A.全面履行

B.履約擔保

C.結算和清理

D.爭議解決

E.竣工驗收

【答案】C、D。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此外有關結算和清理的條款也仍然有效。

9.(2013—78)合同無效的原因有(  )。

A.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

B.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C.一方以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集體利益

D.重大誤解或損失公平

E.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答案】A、B、E。《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C不屬於無效合同。因爲損害的是集體利益,不是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A屬於無效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E正確。(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D屬於可撤銷合同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