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機電工程》複習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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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考試《機電工程》複習筆記

  1、安全事故分級

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等。

輕傷事故和重傷事故由施工企業調查、處理結案;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業隸屬關係由省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勞動、公安、監察、工會及其他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由同級勞動部門處理結案。

  2、傷亡事故調查程序

調查前的準備 事故現場處理與勘查 物證收集事故材料收集 證人材料收集 影像及事故圖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責任分析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事故預防措施。

根據事故調查情況撰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3、傷亡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基本情況、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預防措施建議、事故責任的確認和處理意見、調查組人員名單及簽字、附圖及附件。

施工現場傷亡事故發生後,項目承包方應立即啓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總包和分包單位應根據預案的組織分工立即開始工作。

1、現場人員要有組織、聽指揮,首先要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採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救傷員和排險要求,而必須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現場各種物件的位置、顏色、形狀及其物理、化學性質等儘可能保持事故結束時的原來狀態;必須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人爲或自然因素的破壞。

3、事故現場保護時間通常要到事故結案後,當地政府行政管理部門或調查組認定事實原因已清楚時,現場保護方可解除。

1環境因素的識別範圍

施工現場在施工活動、管理、服務中所有活動能夠控制或可能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包括自身活動、產品、服務中,以及工程分包方、勞務分包方、物資供應方等相關方可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

2重要環境因素的判定

對已識別的環境因素,經過評價分析,確定重要環境因素

超過法律、法規對環境及其他要求規定的指標、相關方面的合理抱怨。對環境有較大影響的或潛在重大影響的環境因素可直接確定爲重大因素。

對不能或不易直接確定的,可採用多因素評分法進行綜合評價後確定重要環境因素。

  1、現場環境保護措施的制定

施工項目文明施工策劃(管理)的主要內容

現場管理安全防護 臨時用電安全 機械設備安全 消防、保衛管理 材料管理 環境保護管理 環衛衛生管理 宣傳教育

1、特種設備的定義: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比較大發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和設施的總稱。

2、許可制度的實施

《條例》第17條規定: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即可施工。

《條例》第14條規定:特種設備的製造、安裝、改造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與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有與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和責任制度。

還應具備以下條件:1、人員配備2、作業設備、工具和檢測儀器3、管理體系4、業績

  特種設備資料移交

《條例》第20條規定: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後,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條例》第21條規定: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製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覈准的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計量法》第9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

計量檢定按其檢定的目的和性質分爲:首次檢定、後續檢定、使用中檢定、週期檢定和仲裁檢定。

總承包單位要告知供電部門並徵得同意,妥善採取安全技術措施,防止自備電源誤入市政電網。

  建築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合格條件

驗收合格條件,按照《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4條的規定是:

● 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驗收合格

● 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 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 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

● 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

● 經返工重做或更新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鑑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覈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 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 《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7條規定,通過返修或者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1、《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6.0.3條規定,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2、建設單位組織工程驗收

《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6.0.4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工程)、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1、機械設備的要求

《規範》第1.0.4條規定,交給施工人員進行安裝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設計和產品標準的規定,並應有合格證明。

  2、對主材的要求

《規範》第1.0.4條規定,主要的用於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須符合設計和產品標準的規定,並應有合格證明。

《規範》第1.0.6條規定,設備安裝中的隱蔽工程,應在工程隱蔽前進行檢驗,並做出記錄,合格後方可繼續安裝。

《規範》第2.3.3條規定,需要預壓合格並應有預壓沉降記錄。

《規範》第3.1.7條規定,接地(PE)或接零(PEN)支線必須單獨與接地或接零幹線相連接,不得串聯連接。

《規範》第4.1.3條規定,變壓器中性點應與接地裝置引出幹線直接連接,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規範》第7.1.1條規定,電動機、電加熱器及電動執行機構的可能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

《規範》第12.1.1條規定:金屬電纜橋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屬電纜導管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交接試驗要求

《規範》第條規定:安裝時應防止斷路器傾倒、碰撞和激烈震動;基礎槽鋼與底座間,應按設計要求採取防震措施。

《規範》第10.0.1條規定:熔斷器及熔體的容量,應符合設計要求,並覈對所保護電氣設備的容量與熔體容量相匹配;對後備保護、限流、自復、半導體器件保護等用有專用功能的熔斷器,嚴禁代替。

《規範》第2.1.8條規定:事故排風機的按鈕,應單獨安裝在便於操作的位置,且應有特殊標誌。

《規範》第2.4.6條規定:運行中的正壓型電氣設備內部的火花、電弧,不應從縫隙或出風口吹出。

《規範》第5.1.6條規定:電氣設備及燈具的專用接地線或接零保護線,應單獨與接地幹線(網)相連,電氣線路中的工作零線不得作爲接地線用。

氣、水同向流動的熱水採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動的蒸汽管道及凝結水管道,坡度應爲3‰,不得小於2‰。

《規範》第10.2.1條規定:(室外)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無坡或倒坡。

《規範》第3.3.16條規定: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

《規範》第4.3.1條規定:室內消火栓系統安裝完成以後應取屋頂層(或水箱間內)試驗消火栓和首層二處消火栓做試射試驗,達到設計要求爲合格。

《規範》第5.2.1條規定:隱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隱蔽前必須做灌水試驗,其灌水高度應不低於底層衛生器具的上邊緣或底層地面高度。

鍋爐的汽、水系統安裝完畢進行水壓試驗。

  對防火風管材料的要求

《規範》第4.2.3條規定:防火風管的本體、框架與固定材料、密封墊料等必須爲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級應符合設計的規定。

《規範》第6.2.1條規定:在風管穿過需要封閉的防火、防暴的牆體或樓板時,應設預埋管或防護套管,其鋼板厚度不應小於1.6mm.

《規範》第11.2.1條規定:通風與空調工程安裝完畢,必須進行系統的測定和調整(簡稱調試)

《規範》第11.2.1條規定:系統調試應包括:設備單機試運轉及調試;系統無生產負荷下的聯合試運轉及調試。

《規範》第4.2.1條規定:鋼材、鋼鑄件其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規範》第4.3.1條規定:焊接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規範》第5.2.2條規定:焊工必須經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證書,持證焊工必須在其考試合格項目極其認可範圍內施焊。

《規範》第5.5.3條規定:如果與因特網連接,智能建築網絡安全系統必須安裝防火牆和防病毒系統,以保證信息網絡的安全。

《規範》第7.2.6條規定:檢測消防控制室向建築設備監控系統傳輸、顯示火災報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檢測與建築設備監控系統的接口、建築設備監控系統對火災報警的響應及其火災運行模式,應採用在現場模擬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的方式進行。

《規範》第7.2.11條規定:安全防範系統中相應的視頻安防監控(錄象、錄音)系統、門禁系統、停車場(庫)管理系統等對火災報警的響應及火災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檢測,應採用在現場模擬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