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範建造師掛靠風險?

20xx年下半年,住建部圍繞着“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密集出臺了多項文件,如《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此次行動被稱爲“史上最強工程質量治理”。

如何防範建造師掛靠風險?

在上述文件出臺前,“掛靠”早已被《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禁止。只不過現階段,住建部門抓得更嚴了,查處力度可以說是空前的!

但“掛靠”作爲建築行業痼疾,其形成及存在有相當長的時間,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用一劑猛藥去除,難免會傷筋動骨!而且,事實上從我們過去處理的大量糾紛中,不難得出這麼個結論:放任掛靠不管,其帶來風險遠遠大於所收的些許“管理費”!如掛靠的項目經理亂刻項目部章、私自收取保證金、私自從業主處領取工程款等等。

那麼,作爲施工企業,如何有效防範相關風險呢?

第一,杜絕掛靠,採取內部承包制。掛靠是法律不允許的,但是內部承包制是被法律允許的`。施工企業可以將可靠的掛靠人聘爲企業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爲其繳納設備,同時,加強人、材、機的管控,爲項目提供支持。

第二,通過勞務分包的方式與原掛靠人合作。可以讓原掛靠人設立勞務公司,並取得勞務分包資質;施工企業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務分包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勞務分包是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輔材,如若勞務分包合同包含主材,則會被認定爲轉包或違法分包。

第三,加強質量管控,嚴抓“工程款”及“印章”。質量合格是施工企業最主要的義務,也是施工企業主張工程款的前提條件,也關乎施工企業的業界聲譽,因此,施工企業務必加強質量管控。同時,以往掛靠給施工企業帶來巨大的麻煩的主要原因就是“工程款未能進入企業帳戶”和“掛靠人亂刻印章”,因此,所有項目的工程款必須進入公司帳戶,印章派專人進行保管。

第四,加強項目巡查,常與業主“談心”。在施工合同簽訂後,施工企業很少對項目進行巡查,以至於一旦出事,則悔不當初!其實,只要在施工過程中,多跑跑項目,與業主談談,就能規避很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