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關於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號)安排,經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吉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研究決定,我省二級建造師考試實行考生網上報名、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報考資格初審、考生所在單位統一現場確認、考生網上交費、考生網上打印准考證、考後網上報考資格複審方式進行。《住建部關於簡化建築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7〕226號)規定,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註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覈,請廣大考生理性報考,誠信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吉林省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組織分工

(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承擔。

(二)報考資格初審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單位資質審查工作實行雙審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築管理處參與省直考區考生單位資質審查工作,各市(州)考生單位資質審查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商定。對提供虛假信息及假證件騙取考試資格,在單位資質審查或准考證打印環節覈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後資格複審或證書發放環節覈實的,不予核發證書。考試費一律不退。

(三)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3日—17日

(二)考生報名流程

考生須使用標準的IE6或IE8瀏覽器,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 )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爲準,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是哪個市(州),考生就選擇相應市(州)考區報名。

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爲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屬分局的企業考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爲長春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事業單位考生,報名考區請選擇“長春市考區”。

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爲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業考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爲吉林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事業單位考生,報名考區請選擇“省中直考區”。中央直屬單位及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一是準確填寫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學歷證書編號、畢業時間、畢業學校、專業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二是準確填寫單位名稱、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註冊號)、單位聯繫電話等單位信息,三是準確填寫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其中工作單位名稱必須與考生所在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上登記的名稱一致。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後,可在網上自行打印《2017年05月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簡稱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後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6、手工填寫聯繫電話。考生須在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繫電話。

7、考生憑本人簽字的報名表以及報考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書原件到單位法人或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8、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6日—19日。報考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等待單位統一到考試機構進行現場確認,單位現場確認通過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考試收費標準見下表。繳費成功後,請查看繳費狀態是否成功。網上繳費後概不退費。

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項目

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備註

二級建造師

每人每科54元。

省物價局、財政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吉省價收〔2016〕248號)

承擔考試報名任務的留用考務費4元/科,承擔考試組織實施任務的市州留用考務費30元/科。

9、考前一週內,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在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證”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准考證。考生須持本人准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10、考試合格標準確定後,省人事考試網將發佈考後網上資格審覈公告及預合格人員名單,對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考生進行報考資格複審,請預合格考生密切關注省人事考試網相關消息,也可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公衆號爲:jlsrskszx。如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時限上傳後審材料而錯過考後網上資格審覈的,考試成績不予保留,證書不予核發。

(三)考生所在單位報名流程

考生所在單位登陸吉林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單位管理系統(網址: )進行單位信息填報。

1、註冊。考生所在單位按系統提示註冊。

2、網上填報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人、聯繫人電話、聯繫人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和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註冊號)等信息。

3、網上上傳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且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並由單位法人親筆簽名的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的掃描件。

4、確認相關信息準確無誤後,打印《吉林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生單位信息登記單》,該登記單一經考試機構確認將不能對其任何信息進行修改,同時生成此次考試報名所需的每個單位唯一“單位編碼”。

5、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按照報考條件對本單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初審,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學位、工作年限、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年限和專業技術資格等有關報考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後,再在初審通過考生的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

6、初審結束後彙總本單位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填報《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考試考生信息彙總統計表》(見附件1)。

7、到考試機構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3月6日—3月17日(省、中直報名點週六、週日休息)。現場確認由考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完成,考生單位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單位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進行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請留意當地政府、人事考試機構網站或其他媒體通知。

現場確認時考生所在單位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審覈合格,由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諾”欄簽名、“單位意見”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表。

(2)本單位《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考試考生信息彙總表》(簡稱彙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見附件1)。

(3)由經辦人簽字確認無誤的《吉林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生單位信息登記單》。

(4)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並由單位法人親筆簽名(本材料與“考生所在單位報名流程”之(3)爲同一材料)。審覈結束後所有原件退回,複印件由考試機構留存。有關材料複印件全部用A4紙複印,材料不全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對於大型企事業單位的單位公章、單位法人章和單位法人親筆簽名,可由法人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代章、代簽,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構成僞造單位印章罪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8、現場確認後,通知本單位通過現場確認的考生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繳費。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內容

備註

5月20日

上午0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前2科爲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爲主客觀混合題,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在答題紙上(專用答題卡)作答。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主觀題在答題紙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5月21日

上午0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6個專業: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

  四、考試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

凡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下表。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後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並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關於規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鑑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報考條件

考試

類別

所學專業或職稱

學位或學歷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程或工程經濟類

(專業要求見附件2)

中專以上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已取得某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其他科目的考試。報增項的考生按“新考生”報名參加考試(級別爲考增項)。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專業合格證明,作爲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五、合格標準與證書領取

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研究確定,考生成績達到省內合格標準的,取得省內合格證書。當年未取得合格證書的,達到試卷滿分60%以上的科目成績,保留到下一年度,報名時按老考生用原檔案號報名。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辦法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相關消息。

  六、工作要求及相關事項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領導,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大學聯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爲的,應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進行處理。

(二)二級建造師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全省考場,承擔考試任務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按照《全國人事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規範》(人考中心函〔2014〕34號)落實考點。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深入人事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216號)的要求,加強與公安、工信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充分發揮多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優勢,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