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掛靠時應該注意的事

二級建造師掛靠有哪些注意事項:

二級建造師掛靠時應該注意的事

1、掛證不掛章:一般而言,持證人(尤其是全國註冊證書)只願掛證,不願掛章,證章由持證人保管。

2、不參與投標:持證人需要掛靠本人證書時,一般證書僅用於企業升級資質或保級,不用於招投標或掛項目,不參與審圖等工作,如確實需要,則費用另算。

3、費用全報銷:異地掛靠者,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由用證單位全額報銷。

4、社保另算:除證書掛靠費用外,根據當地人事部門政策,企業有可能需要爲持證人繳納社保等費用,此費用不計在證書掛靠費之內,切記。

5、見證付款:持證人與用證單位達成意向約見後,一般而言,用證單位見到證書原件後須支付訂金給持證人,建委驗收後支付掛證費用(一般爲一年的.掛證費用)的剩餘款項。

6、註冊期簽約:多數一級證書(如一級建造師)及設計類證書(如建築師、結構師)掛證者掛靠協議簽訂時間一般爲一個註冊週期(如2年或3年),費用分爲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註冊問題:由於證書原因造成的註冊不成功,企業方有權索回之前支付給持證人的訂金,拒絕支付協議商定的掛證費用。

8、轉註與註冊:初始證註冊新單位對企業而言註冊流程相對繁瑣,而已註冊證書的持證人對證書掛靠市場行情的把握度較高,基於這兩方面原因,初始註冊的 掛靠費用一般會低於轉註冊的掛靠費用,(備註:新考出初始證,建議儘快升級爲轉註冊證書,先找個單位註冊,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費用)。

9、約滿退證:爲避免協議期滿後持證人證書不能順利取回,一般在協議簽訂之後,用證單位應提前爲持證人開好協議期滿後的退工單(即解聘證明)和職業道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