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級建造師《建築工程實務》案例分析真題及答案

  案例分析題

2015年二級建造師《建築工程實務》案例分析真題及答案

  背景:(一)

某房屋建築工程,建築面積26800m2,地下二層,地上七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0201)和《建設工程管理合同(示範文本)》(GF-2012-0202),建設單位分別與中標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經項目監理機構審覈和建設單位同意,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深基坑工程分包給了具相應資質的某分包單位,深基坑工程開工後,分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寫了深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該單位技術部門組織審覈、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報項目監理機構審批。

事件二:室內衛生間樓板二次埋置套管施工過程中,施工總承包單位採用與樓板同抗滲等級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聚氨酯防水塗料施工完畢後,從下午5:00開始進行蓄水檢驗;次日上午8:30,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求項目監理機構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做法提出異議,不予驗收。

事件三:在監理工程師要求的時間內,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交了室內裝修工程的進度計劃雙代號時標網絡圖(如下圖所示),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按此組織施工。

事件四:在室內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中,因建設單位設計變更導致工作C的實際施工時間爲35天。施工總承包單位以設計變更影響進度爲由,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工期索賠21天的要求。

問題:

1.分別指出事件一中專項方案編制、審批程序的不妥之處,並寫出正確的做法。(4分)

2.分別指出事件二中的不妥之處,並寫出正確的做法。(4分)

3.針對事件三的進度計劃網絡圖,寫出其計算工期、關鍵線路。分別計算工作C與工作F的總時差和自由時差(單位:周)。(9分)

4.事件四中,施工總承包單位提出的工期索賠天數是否成立?說明理由。(3分)

解析

1. 不妥之一:深基坑工程開工後,分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寫了深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正確做法:在深基坑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編寫深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不妥之二:經該單位技術部門組織審覈、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

正確做法:經該單位技術部門組織審覈、技術負責人以及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P393)

2.

不妥之一:施工總承包單位採用與樓板同抗滲等級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P156)

正確做法:施工總承包單位採用比樓板抗滲等級提高一級的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

不妥之二:聚氨酯防水塗料施工完畢後,從下午5:00開始進行蓄水檢驗;次日上午

8:30驗收(P292)。

正確做法:聚氨酯防水塗料施工完畢後,蓄水檢驗時間不得少於24h。

3.

計算工期:15周

關鍵線路: A D E H I

C工作的總時差是3周,自由時差爲2周;F的總時差是1周,自由時差爲1周

4. 不成立。

理由:C工作的總時差爲3周,即21d,等於變更延期的時長(21d)。

  (二)背景

某辦公室工程,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地下一層,地上八層,層高4.5m。工程樁採用混漿護壁鑽孔灌注樁,牆體採用普通混凝土小砌塊,工程外腳手架採用雙排落地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位於辦公樓頂層的會議室,其框架柱間距爲8m×8m。項目部按照綠色施工要求,收集現場施工廢水循環利用。

在施工工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項目部完成灌注樁的泥漿循環清孔工作後,隨即放置鋼筋籠,下導管及樁身混凝土灌築,混凝土澆築至樁頂設計標高。

事件二:會議室頂板底模支撐拆除前,實驗員從標準養護室取一組試件進行試驗,試驗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90%,項目部局此開始拆模。

事件三:因工期緊,砌塊生產7天后運往工地進行砌築,砌築砂漿採用收集的循環水進行現場拌制,牆體一次砌築至樑底以下200mm位置,留待14d後砌築頂緊。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巡視後責令停工整改。

事件四:施工總承包單位對項目部進行專項安全檢查時發現:①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內的保證項目僅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兩項進行檢查;②外架立面剪刀撐間距12m,由底至頂連續設置;③電梯井口處設置活動的防護柵門,電梯井內每隔四層設置一道安全平網進行防護,檢查組下達了整改通知單。

問題

1.分別指出事件一中的不妥之處,並寫出正確做法。(4分)

2.事件二中,項目部的做法是否正確?說明理由,當設計無規定時,通常情況下模板拆除順序的原則是什麼?(4分)

3.針對事件三中的不妥之處,分別寫出相應的正確做法。(6分)

4.事件四中,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的保證項目還應檢查哪些?寫出施工現場安全設置需整改項目的正確做法。(6分)

解析

1.不妥之一:項目部完成灌注樁的泥漿循環清孔工作後,隨即放置鋼筋籠。(P53)

正確做法:完成灌注樁的泥漿循環清孔工作後,先做完終孔驗收,然後再放置鋼筋籠。

不妥之二:混凝土澆築至樁頂設計標高(P273)

正確做法:混凝土澆築超過設計標高至少0.5m,確保樁頭浮漿層鑿除後樁基面達到設計強度。

2.不正確。

理由:框架間距爲8m×8m,應該以同等條件養護試件的強度達到75%後才能判定可以拆除底模及支撐。(P59)

當設計無規定時,通常情況下模板拆除順序的原則是拆除順序原則爲:先支後拆、後支先拆,先拆非承重結構,後拆承重結構。

3.

(1)不妥之一:砌塊生產7天后運往工地進行砌築(P71)

正確做法:砌塊齡期達到28天后,方能進行砌築。

(2)不妥之二:砌築砂漿採用收集的循環水進行現場拌制。(P68)

正確做法:砌築砂漿採應採用自來水進行現場拌制,如用循環水,應檢測水質滿足《混凝土用水標準》GB/T3183-2003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