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大綱

浙江省2017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暫未公佈,預計在2月15日至29日左右,大家可以參考2016年的通知,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浙江省2017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大綱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於 2016 年5月28日至29日舉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爲:

5月28 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5月29日 上午: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爲:建築工程、 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 工程 6 個專業。

考點分別設置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考試命題依據《二級建造師 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 年版)。《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 個科目的試題題型均爲客觀題,用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科目的試題題型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部分用 2B 鉛 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 題卡上書寫作答。答題前考生務必仔細閱讀試卷和答題卡首頁的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 筆刀和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另發草稿紙。

  三、考生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於2月15日至2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直接完成報名和繳費程序。

(一)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作出符合報考條件等真實性承諾後如實填報“報名表”,同時 上傳電子證件照(照片要求及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報考人員在填報完信息,並確認無誤後下載打印“報名表”,隨後進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後信息不能再作更改,打印的“報名表”供考生留存備查)。

(二)凡2015 年通過此項考試交費的人員,並繼續報考原級別和專業的,按“老考生”報名,其他人員均按“新考生”報名(特別注意:如果老考生更換級別和專業按新考生報名的,原合格成績不能使用)。對已通過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的人員,可在6 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中,選擇其它一個專業科目報名,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爲“相應專業”。

(三)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可於2016年5月23日至2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准考證”等資料,並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和打印准考證的,視爲自動放棄報名和考試。

(四)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 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 法規及相關知識》爲每人每科45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爲每人70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由於此項考試報名、交費以及打印准考證等全過程均由報考人員在網上完成,報考人員務必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和信守承諾。如屬報考人員填錯個人信息、傳錯照片、報錯考區或報名點、選錯考試級別或科目、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考試、註冊等受影響的,需由報考人員 承擔責任。

  四、成績公佈及成績合格證明

考試成績經省有關部門覈准後公佈,屆時考生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成績並下載成績單。連續2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或報考相應專業成績合格的應試人員,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發給成績合格證明,不再單獨頒發資格證書,合格人員可憑證明參加繼續教育和申請註冊。具體繼續教育和註冊事項按省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執行。

  五、考務組織及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見附件 1)。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人數多,影響大,備受社 會關注,特別是將資格證書調整爲成績證明制發後,各市人 事考試機構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 認真做好銜接工作。要進一步加強考場管理,及時與公安、 經信等部門協調溝通,採取切實措施,維護考試紀律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紀律者,一經發現,按人社部《專 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 號令)和我省對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浙 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