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的考試科目

監理工程師考試設4個科目,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小編整理了監理工程師的考試科目介紹,歡迎欣賞與借鑑。

監理工程師的考試科目

  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

考試要求: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3個科目爲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爲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監理工程師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有效。

監理工程師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2~3個月後陸續公佈

監理工程師合格標準:

監理工程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爲其總分的60%

證書領取:

監理工程師考試通過以後,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或其他指定地點辦理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一般在成績公佈2~3個月後陸續領取。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