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價款的約定是監理工程師《工程控制》的知識點,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一、總價合同的特徵:
1、 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由承包方實施全部任務,按承包方投標報價中提出的總價確定
2、 擬定施工項目的性質和工程量應在事先基本確定
二、固定總價合同的.適用範圍:
1、 範圍清楚明確,圖紙完成、詳細、清楚
2、 工程量小,工期短、過程中環境因素變化小,工程條件穩定
3、 結構技術簡單、風險小、報價估算方便
4、 投標企業相對寬裕
5、 合同條件完畢,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清楚
三、可調總價合同的特點及適用範圍:
1、 特點:雙方對風險作了分攤
2、 適用於:適用於1年以上的工程項目
四、固定單價合同可分爲:
1、 估算工程量單價合同(工期長,技術複雜,不可預見因素多。施工圖不完整或內容、技術經濟指標想不能明確和具體規定的)
2、 純單價合同(沒有施工圖,工程量不明,缺繼續考公的緊迫工程)
五、可調單價合同(按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調整)
六、成本加酬金的合同適用於:
1、 範圍無法確定,缺少工程詳細說明,無法準確估價
2、 特別複雜,技術、結構方案不能預先確定
3、 時間特別急,要求儘快開工
4、 發包方對承包方高度信任或承包方具有獨特技術、特長、或經驗
七、成本加酬金的形式: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2、 成本加固定金額酬金
3、 成本加獎罰
4、 最高限額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
八、影響合同價格方式選擇的因素:
1、 項目的複雜程度
2、 工程設計工作的深度
3、 工程施工的難易程度
4、 工程進度要求的緊迫程度
九、合同價款約定的一般規定:
1、 中標通知書發出30日內,雙方簽訂書面合同。不得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招標文件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一投標文件爲準
2、 不招標的,雙方在認可的工程價款的基礎上在合同中約定
3、 用清單計價的應採用單價,規模小、低、短的應採用總價合同。搶險用成本加酬金
十、簽訂合同時,雙方應約定的內容:
1、 預付款的數額、支付時間及抵扣方式
2、 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支付計劃、使用要求
3、 工程計量與支付工程款的方式、額度及時間
4、 工程價款的調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時間
5、 施工索賠與現場簽證的程序、金額確認與支付時間
6、 承擔計價風險的內容、範圍以及超出約定內容、範圍的調整方法
7、 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編制與覈對、支付及時間
8、 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數額、預留方式及時間
9、 違約責任以及發生工程價款爭議的解決方法及時間
10、 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有關的其他事項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 協商
2、 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
3、 仲裁(一裁終局制度,衝裁後,法院對同一事件不予受理)